即日起至两会结束!开展重大电力安全隐患“百日攻坚”排查整治行动

百科   2024-12-12 23:59   湖南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开展重大、高频

电力安全隐患“百日攻坚”专项

排查整治行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能源局,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各派出机构,全国电力安委会各企业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全力确保岁末年初电力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决定开展重大、高频电力安全隐患“百日攻坚”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整治内

依据《电力安全隐患治理监督管理规定》《重大电力安全隐患判定标准(试行)》《重大电力安全隐患检查指引(试行)》,对重大电力安全隐患,以及高坠、触电两类导致事故高频次发生的隐患(以下简称高频电力安全隐患)开展专项排查整治。

二、行动时间安

行动时间为2024年12月9日至2025年全国“两会”结束,共约100天,主要包括三个阶段:

(一)自查自纠(2024年12月9日至2025年1月9日)

全国电力安委会企业成员单位、各级电力(能源)投资集团企业、地方电网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形成自查自纠报告及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要求,推动相关问题隐患立查立改、闭环整改。

(二)督查检查(2025年1月10日至2月15日)

派出机构会同地方电力管理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对本辖区、本省份电力企业自查自纠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并采用“四不两直”等方式,对辖区内电力企业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随机督查检查,确保相关问题隐患查清查实、真查真改。

(三)整改总结(2025年2月16日至全国“两会”结束)

各单位对照自查自纠、督查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逐条制定整改方案、逐项建档立卡销号,并形成总结报告提交国家能源局,确保相关问题整改到位、不留隐患。

国家能源局将对“百日攻坚”各阶段工作进行随机检查抽查

三、有关工作要

(一)严格落实责任。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责任,不能原则化泛化一般化地开展工作,不能问题不掌握、落实不跟踪、情况不报告,确保把排查整治工作落实落细落到位。

加强跟踪问效。各单位要坚持立查立改、边查边改,对发现的问题隐患限期闭环整改销号,切实把问题隐患发现于萌芽之时、整改于成灾之前。

强化专业支撑。有关单位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有关要求,借鉴国务院安委办年度安全巡查经验做法,充分利用外部专家力量提高执法检查的专业性、精准性和有效性。

各集团总部对下属企业,以及派出机构、地方电力管理部门对本辖区、本省份相关电力企业要每周调度一次进展情况,相关情况及时报送国家能源局电力安全监管司。请各派出机构、地方电力管理部门将本通知转发各级电力(能源)投资集团企业、地方电网企业,并督促其认真开展相关工作。遇有重大情况,请及时报告。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2024年12月10日


抄送: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免责声明:本公众号所载内容仅供参考,读者不应单纯接受公众号信息而取代自身独立判断,应自主做出决策并自行承担风险。本公众号不对任何因使用本号所载内容所引致的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阅读原文”一起来下载资料吧

安全茂
让安全成为一种价值观!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