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发布一则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查处挂牌督办通知书。
通知书显示,2024年8月23日,江西省九江市武宁县305省道65KM+400M处发生一起1辆救护车越线占道行驶,分别与1辆小型轿车和1辆重型特殊结构货车发生碰撞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3人死亡、3人受伤。
九江市人民政府:
2024年8月23日,在你市武宁县305省道65KM+400M处发生一起1辆救护车越线占道行驶,分别与1辆小型轿车和1辆重型特殊结构货车发生碰撞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3人死亡、3人受伤。近日,经应急管理部调查统计司认定,该起事故已按道路运输事故纳入统计。且在2022年8月武宁县也曾发生一起救护车与农用三轮车相撞一般道路交通事故,造成2人死亡。类似事故的发生,暴露出属地吸取教训不深刻,有关部门对特种车辆安全管理存在较大漏洞等问题。
根据《中共江西省委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赣发〔2017〕27号)、《江西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评估办法》(赣府厅发〔2022〕38号)和《江西省生产安全事故提级调查与挂牌督办办法》(赣安〔2020〕15号)等有关规定,以及落实《中共江西省委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推动安全生产固本强基提升本质安全水平的意见》中“较大事故一律挂牌督办”的要求,省安委会决定对该起事故查处实行挂牌督办。
一、请九江市政府依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和《江西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评估办法》(赣府厅发〔2022〕3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成立事故调查组对该起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二、事故调查报告(初稿)经九江市安防减救委审查同意后,报省安委会办公室;经审核同意后,由九江市负责批复结案,并向社会公布。
三、事故结案后,请九江市及时将事故调查报告和事故处理落实情况报省安委会办公室,并做到举一反三,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严格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江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4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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