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丨“内部特供”?不存在!

文摘   2024-11-08 09:31   江苏  



案情简介

酒水市场一直是消费高峰,然而,一些不法分子抓住消费者追捧“名酒”的消费心理,冒用中央和国家机关、解放军、武警部队名义制售假酒并标识“特供”“专供”“内供”“定制”等词语欺骗误导消费者,扰乱正常市场秩序,严重损害党政机关和军队形象,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2024年8月20日,常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常福分局接到消费者投诉举报,称其在某食品商行购买了一款“内部特供”酒,该商品外包装上印有“内部特供”等字样但无其它信息,消费者怀疑商家对该商品做了虚假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要求我局查处。

处理结果

经办案人员调查发现,当事人主要从事散装白酒销售,当事人于2021年从网络平台购买“内部特供”字样商品包装1套,包含6个酒瓶、6个酒盒、3个手提袋、1个纸箱。2024年8月20日,当事人销售了1瓶使用上述带有“内部特供酒”字样包装的白酒,销售金额110元。瓶内白酒系当事人灌装其店内散装销售的高粱酒,在装瓶时未进行定量称重。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予以行政处罚。


案例提示

近年来,多部门相继出台规定严禁销售使用标有“特供”“专供”“内供”等标识的物品。其中“特供酒”“专供酒”“内供酒”等字样标识的是我们生活中最常见的“特供”商品。此类商品以“特殊性”博取消费者眼球,骗取消费者金钱,让消费者误以为买“特供酒”就是买到了高档酒,喝“特供酒”就是享受了特殊待遇。

市场君提醒酒水销售单位,要提高销售“专供特供酒”敏感性,建立健全查验货制度,将违法产品抵挡在市场大门之外;同时,切忌为了扩大销量自行包装,误导消费者,扰乱市场秩序。

同时,广大消费者应了解市场上以“特供”“专供””内供”中央和国家机关、解放军、武警部队名义销售的酒均系假酒,请拒绝购买、饮用。同时请消费者秉持反对浪费、绿色消费的理念,扭转特权崇拜之风,动员亲朋好友共同抵制各类“特供”“专供”“内供”酒;如发现商家有类似违法行为,请通过12345、12315等渠道及时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举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拟稿:常福分局  审核:执法大队、法规科  发布:市场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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