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一度的 “双十一”来临,为维护网络消费市场秩序,常熟市市场监管局针对食品、药品、质量和知识产权等网络交易违法行为高发领域持续打出“铁拳”,守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安全放心的网络消费环境。今年以来,市场监管部门通过全国12315平台接收处理网络交易领域投诉举报1.8万件,现公布第二批典型案例。
某服装辅料公司等单位和个人
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系列案
案情概要:2024年上半年,常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捣毁了以某服装辅料公司为首的制假售假黑产业链,立案26件,查获假冒YKK商标的侵权拉链、拉链头约3吨,总计141万余只(条),查明已售出假冒侵权拉链57万余条、假冒拉链头518万余只。后续,常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公安部门一同前往福建省晋江市,捣毁了假冒拉链头制造源头工厂,现场查获制造假冒拉链头模具12副,逮捕1名涉案人员。
处理情况:相关当事人制造、销售商标侵权商品和伪造商标标识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一、三、四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第六十一条、《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三条第一款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一项的规定,9名当事人的行为涉嫌犯罪,本局将案件移交常熟市公安局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对其余当事人给予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本系列案件的成功查处,引导和促进了企业履行制售“正版正货”承诺,树立制售“正版正货”的责任感,进一步增强了全社会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
某口腔门诊部发布未经审查的
医疗广告及从未取得资质的单位
采购药品
案情概要:案发当日,常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根据举报线索对当事人进行检查,现场发现当事人在网页发布的项目标题中包含“超声波洁牙”等涉及医疗技术、诊疗方法的宣传语,与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件明显不符,当事人也未重新提出审查申请,当事人发布上述广告的广告费用为200元。另查明,当事人从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购进了1盒盐酸利多卡因注射液,嗣后在为患者拔牙局部麻醉时使用该药品。
处理情况:当事人发布未经审查的医疗广告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当事人从未取得药品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十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九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医疗机构发布医疗广告,应当在发布前申请医疗广告审查,既可以规范广告的发布活动,促进广告业的健康发展,同时也便于消费者分辨出哪些是合法的广告,避免消费者受到未经审查的“假广告”“黑广告”的欺骗。从不正规渠道购进的药品可能无法对药品进行溯源,一旦药品发生问题,无法寻找原因进行整改。打击从无证单位购进药品,对于确保药品溯源,最大程度保障药品安全有着重要意义。
某蟹业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案情概要:案发当日,常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的天猫平台网店“**旗舰店”开展检查,当事人网店内有8款大闸蟹礼券在售,商品页面的图文详情中均有“送礼人群 送领导:体面大方,有前景。”等宣传内容。
经查,当事人天猫网店中的宣传内容为当事人员工制作,后经当事人审核确认后由当事人自行发布。
处理情况:当事人发布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的广告内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七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对当事人给予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广告需要创意思维,但如果广告用语违背社会良好风尚,不但起不到宣传效果,反而会产生一定的负面社会效应,本案的查处,有助于警示相关经营者在广告宣传中要遵守法律法规,还需保持正确的价值导向。
某建筑工程设计服务部在广告中
使用绝对化用语、发布虚假广告案
案情概要:案发当日,常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经营的抖音店铺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在其抖音账号主页简介中发布带有“参与多项国家级钢结构建筑设计”等字样的广告。经查,当事人为了提高销量,自行编辑并发布含有“参与多项国家级钢结构建筑设计”内容的广告,当事人无法提供验证上述广告内容真实性的证明材料。
处理情况:当事人在发布的广告中使用“国家级”等用语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三项的规定,当事人发布虚假广告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七条第一项和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当事人给予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本案中经营者在抖音自我简介中发布带有法律禁止的“国家级”等字眼的违法广告,对消费者起到了一定程度的误导,影响了消费者的价值判断。平台应加强自身监管,经营者应自觉守法,促进网络环境的健康发展。
某品牌管理有限公司
实施商业混淆案件
案情概要:案发当日,常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当事人经营场所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在“好衣库”平台销售的商品链接标题中含有“波某登”、“波*登”等内容,商品详情页图片中含有“波*登同款”、“波*登专柜同款”等内容。
经查,当事人销售的上述商品均为自有品牌服装,服装上并无“波司登”商标图样,但服装版型、款式均与波司登对应款式羽绒服高度近似,足以对消费者产生混淆。
处理情况:当事人实施商业混淆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第四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对当事人给予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商业混淆行为,就是擅自使用他人商品名称、包装或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误导消费者将其商品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以借用他人或者他人商品的影响力和美誉度,提高其市场竞争力。对此类案件的查处,有力打击了攀附他人商誉的市场混淆行为,显著提高侵权成本,充分体现维护市场公平正义,不断优化营商环境的执法导向。
某商行销售侵犯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案
案情概要:案发当日,常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在其开设的网店内销售的“小香风被子”商品展示图片上使用“CHANEL”等标识。在其销售的“米奇被套商品展示图片上使用“CHRISTIAN DIOR”等标识。
经查,当事人购进上述两款商品后通过其开设的网店进行销售,共售出上述被子被套190件,库存117件,违法经营额总计19599.3元。经商标权利人鉴别,上述商品均为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
处理情况:当事人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构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所指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对当事人给予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商标作为知识产权的一种重要体现,保护商标不仅仅是在保护商标持有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是在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更是在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本案的查办对网络经营者敲响了警钟,也提醒普通消费者,在网购商品时,切记贪图小利,购买品牌商品一定要去旗舰店或者有合法授权的专卖店。
孙某销售侵犯注册商标
专用权的化妆品案
案情概要:案发当日,常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在现场共发现标示“SK- Ⅱ”、“LA MER”、“HELENA RUBINSTEIN”、“ESTEE LAUDER”、“LANCOME”、“CHANEL”、“GUERLAIN”、“CLARINS”、“BOBBI BROWN”、“CPB”、“TOMFORD”、“SHISEIDO”、“Elegance PARIS”、“Dior”、“LOCCITANE”、“GIORGIO ARMANI”等品牌的化妆品共计 69 款,320 盒/瓶,当事人无法提供上述商品的合法来源手续,涉案化妆品经商标权利人辨认,均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
经查,当事人通过微信销售上述化妆品,已销售化妆品的违法经营额为 85063.88 元。
处理情况:当事人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行为,构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所指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一条、《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三条第一款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本局将案件移交常熟市公安局处理。
典型意义:消费者在购买化妆品时,更倾向于知名品牌,面对市场利益的诱惑,不法分子试图通过假冒知名品牌来获取高额的经济回报,本次化妆品商标侵权案件的办理,加强了知识产权的保护,保障了消费者权益并促进了化妆品行业健康发展。
拟稿:专业分局 审核:专业分局 发布:市场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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