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已更新!点击就看

政务   2025-01-13 17:34   浙江  

日前,温州市苍南县发布《苍南县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以下简称《更新方案》),将于2025年1月31日起正式施行。《更新方案》优化调整了各类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划分与管控标准,将进一步优化空间布局、调整产业结构,为苍南县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促进区域绿色发展和生态环境持续改善提供保障。


依法依规,精准保护

《更新方案》充分衔接省市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规划中关于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最新要求以及国土空间规划最新成果,提升成果时效性和针对性,明确苍南县一般生态空间面积为209.57平方公里,占全县陆域总面积的20.19%。根据区域发展战略定位,聚焦生态环境、资源能源、产业发展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确定大气环境和水环境质量底线目标以及土壤环境风险防控底线目标,提出能源、水资源和土地资源利用上线目标。

分区分类,科学调整


建立功能明确、边界清晰的生态环境管控单元。本次更新,苍南县共划定陆域生态环境管控单元43个,包括优先保护单元23个,面积336.80平方公里,占全县陆域总面积的32.44%,主要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饮用水源保护区、国家级生态公益林、海岸等重要保护地以及生态功能较重要的地区;重点管控单元19个,面积67.14平方公里,占全县陆域总面积的6.47%,其中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8个,主要为工业集聚区,城镇生活重点管控单元11个,主要为城镇建设集中区域;一般管控单元1个,面积634.19平方公里,占全县陆域总面积的61.09%。

全面优化,提升标准


基于苍南县区域发展格局特征、生态环境功能定位、环境质量目标和环境风险管控要求,衔接国土空间规划,结合城镇开发边界、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等因素,对苍南县生态环境管控单元进行动态更新。同时,依据省生态环境厅最新制定的省级准入清单和工业项目分类表,结合苍南实际,更新调整相关描述,建立总体和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分类准入清单和工业项目分类表。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是战略和规划环评落地、项目环评审批的硬约束,是其他环境管理工作的空间管控依据。下一步,温州市生态环境局苍南分局将继续落实上级统筹、部门联动、压实责任,规范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管理,促进全县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和绿色高质量发展。



来源 |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苍南分局

编辑 | 李安琪   初审 | 金雨桐  审核 | 周洛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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