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纳雍县人民法院2024年失信执行人员名单(第九期)

文摘   2024-10-14 16:07   贵州  
为督促被执行人尽快履行法定义务,维护司法权威,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现将纳雍县人民法院2024年第九期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向社会各界予以公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自然人将受到以下限制:

1、不得乘坐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2、不得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3、不得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4、不得租赁高级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5、不得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6、不得旅游、度假;

7、子女不得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8、不得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9、不得乘坐G字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法人及其他单位的,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前述行为。

如有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一经发现或经举报查实,本院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以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的行为处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希望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予以协助监督,如发现被执行人有违反本公告的行为,请即向纳雍县人民法院举报。

特此公告

温馨提示:

对于本次发布的内容,不提供修改,在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后,纳雍县人民法院依法将该被执行人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惩戒系统中屏蔽,以上名单信息的更新及变化情况,请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数据为准。

http://zxgk.court.gov.cn/

纳雍县人民法院监督举报电话0857-3536378

纳雍县人民法院

2024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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