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纳雍法院治昆人民法庭在纳雍县昆寨乡狗场村巡回审理了一起同居关系纠纷案件。
该案原、被告双方于2007年经人介绍认识,同年举行婚礼后同居生活,同居生活期间共生育5个子女。2024年11月,原告以感情破裂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除同居关系。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了解到被告行动不便,只能依靠轮椅小范围行动,无法到法庭参加庭审。虽然原被告双方均委托了代理人,但考虑到本案系家庭纠纷,双方当事人到庭能更好的化解矛盾,结合被告的特殊情况,承办法官决定到被告家中对该案进行巡回审判。
到达被告家中,承包法官耐心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结合案件事实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释法明理。最终,双方当事人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分担达成了一致意见,并签订调解协议。
下一步,治昆法庭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践行司法为民理念,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感受法治力量、接受法治教育,让法治精神在基层落地生根、开花结果,营造了全民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编辑:陈跃、李霖
校编:刘伟东
审核:黄勇、王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