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纳雍法院龙场人民法庭在寨乐镇雍后村村委会巡回审理一起离婚纠纷案。
据悉,杨某诉郭某离婚纠纷一案,因被告郭某腿脚不便,不能到庭参加诉讼活动,承办法官遂决定将审判法庭搬到群众“家门口”,在寨乐镇雍后村村委会巡回审理该案,让群众以“看得见”的方式感受到了庭审的阳光与温暖。
编辑:陈跃、林来
校编:刘伟东
审核:黄勇、王捷
近日,纳雍法院龙场人民法庭在寨乐镇雍后村村委会巡回审理一起离婚纠纷案。
据悉,杨某诉郭某离婚纠纷一案,因被告郭某腿脚不便,不能到庭参加诉讼活动,承办法官遂决定将审判法庭搬到群众“家门口”,在寨乐镇雍后村村委会巡回审理该案,让群众以“看得见”的方式感受到了庭审的阳光与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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