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纳雍法院龙场人民法庭通过与县工商联、寨乐司法所、综治中心通力合作,利用“滚山珠”调解工作室调解员懂苗语、知民情、晓民俗的优势,用两天时间化解了四起涉及苗族群众的婚约财产纠纷,当事人握手言和,当场履行了彩礼返还义务,有效拓展了诉源治理、执源治理成效。
在姚某诉黄某、熊某等人婚约财产纠纷一案中,法庭将案件推送至寨乐综治中心进行调解,几经劝解后,被告黄某、熊某等人同意返还彩礼,但因原告主张的金额过高,被告方反悔表示开庭审理判多少就给多少。
为妥善化解矛盾纠纷,龙场法庭邀请县工商联调解中心调解员、司法所工作人员、“滚山珠”调解工作室苗族调解员再次组织调解。
多方合力,找准症结。通过苗族调解员“苗语释法”,给双方阐明法律关系,结合地方风俗等因素,及时将双方“拉回谈判桌”,双方也就被告方提供的购置嫁妆清单当场达成一致意见,被告黄某及家人当场返还姚某彩礼86475元。
在汪某诉谢甲、谢乙婚约财产纠纷一案中,在经过寨乐司法所、综治中心庭前多次调解后,双方如约来到龙场法庭申请出具调解书。
然而,被告却在最后一刻反悔表示不同意此前达成的调解意见,调解陷入僵局。
恰在此时,正在龙场法庭参与调解纠纷的县工商联调解中心调解员听到被告反悔的情况后,当场对被告谢甲、谢乙进行沟通引导,劝原告从双方感情及亲戚关系的角度出发,在金额上作一些让步,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谢甲、谢乙当场返还汪某彩礼50000元。
在王某诉褚某、晓褚婚约财产纠纷一案中,被告晓褚的父亲褚某坚持不同意返还,并表示女儿晓褚与王某一起生活近两年,两人分开是因为王某的过错,王某应该按照苗族习俗进行“洗礼”。承办法官当即请法庭的苗族干警和“滚山珠”调解工作室的苗族调解员对苗族的“洗礼”风俗进行介绍,结合案件情况告知褚某本案不符合“洗礼”条件。
然而,褚某却坚持称晓褚离开王某是因为王某的过错,但年轻的晓褚当着大家的面羞于开口。见此情景,承办法官遂将晓褚带到旁边进行劝解,向其释明相关法律规定,对其进行引导。
最终,褚某及女儿晓褚同意返还10000元彩礼,并当庭支付,纠纷得以妥善化解。
在杨甲诉王甲、小王、杨乙婚约财产纠纷一案中,小王的母亲杨乙表示不同意返还,小王虽然表示愿意返还,但因自己个人经济收入不高,暂时支付不了。原告杨甲因为在被告小王离家外出后多次组织亲戚朋友到广东、浙江等地寻找,付出了较大的经济开支,双方的亲戚关系也因此受到影响,调解在火药味十足的气氛中艰难进行。
分头行动,见机行事。考虑到双方都是苗族,承办法官遂组织苗族调解员分别向杨甲、杨乙释法说理。调解员结合双方实际情况及当地民俗,从亲情出发,向双方释法明理。最终,双方握手言和,杨乙、小王同意返还杨甲彩礼65000元,并就返还时间达成一致意见。
涉苗族群众婚约财产纠纷中,双方争议的彩礼金额普遍偏高,由于对彩礼返还的法律知识了解不多,双方当事人更多是依民族风俗判断该不该返还,所以在化解此类纠纷时尽量选择调解,调解时可以利用苗语、苗家风俗等进行法律疏导,这样更能达到案结事了的效果。
编辑:陈跃、李霖
校编:刘伟东
审核:黄勇、王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