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和“八五”普法规划,进一步提升学生法治素养,加强行为规范意识和知法、学法、守法、用法观念,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11月6日下午,桐乡市启新学校开展了主题为“青春与法同行”的青少年普法宣传教育讲座。本次讲座由浙江中锐律师事务所费思佳律师主讲,德育处主任沈国仁主持。七八年级班主任与同学代表参加了本次讲座。
讲座开始,电影《少年的你》的校园霸凌片段吸引了学生的注意力。费律师由这部影片引入,层层深入,紧扣“校园霸凌”这一核心议题,引领大家展开深入探讨。费律师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结合“河北邯郸初中男生遭遇校园霸凌”实例,耐心细致地向同学们讲解了校园欺凌给受害者带来的危害,以此来引起学生的重视,并教给学生处理好同学间矛盾的办法,远离校园欺凌、保护自己的“秘籍”。
随后,费律师指出青少年具有三大法律责任,分别是民事法律责任、刑事法律责任和行政法律责任。民事法律责任主要是经济赔偿,刑事法律责任则包括牢狱之灾和经济赔偿,行政法律责任包括拘留、罚款和经济赔偿。为了帮助学生更好地理解法律知识,费律师采取以案释法、以案学法的方式,为同学们详细讲解法律常识及预防犯罪措施,教育同学们要自觉抵制不良诱惑,提高辨别能力,远离违法犯罪。
最后,费律师以影片《第二十条》为案例,进一步为同学们阐述了在面对违法行为时,应当如何进行正当防卫。她深入剖析了法律条文中的相关规定,让同学们明白了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容侵犯,同时也学会了如何在遭遇不法侵害时,运用法律武器来捍卫自己的尊严和安全。
此次青少年普法宣传教育讲座,让法律知识走进校园,让全体学生对校园霸凌有了更加直观的认识,形成了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观念。我校也将以此为契机,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积极构建法制、和谐、平安校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