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的角落里
有这样一群孩子——留守儿童
因缺少家长的陪伴
他们似乎更容易成为学生欺凌的“重灾区”
遭遇欺凌的你,请一定勇于说“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在多起未成年人校园欺凌的恶性犯罪事件中,被害者与加害者往往有一个共同的特征——他们中间不少人都是留守儿童。留守儿童被祖辈带大,缺乏父母的直接管教,容易缺失家庭教育,从而可能产生心理问题和行为偏差。孩子受欺凌后,家长先要关注孩子的内心感受,多跟孩子在一起,抚慰他心灵的创伤,应通过正当途径,向学校沟通,必要时诉诸法律途径,保护孩子合法权益!
指导老师:
汕头市濠江区燎原小学老师
黄文和
参演人员:
汕头市濠江区燎原小学学生
郑伟娜、陈秋文、刘铭洲、陈奕凯
杨和鹏、陈炯宇、李嘉凯
法律指导:
汕头市濠江区人民法院 吴颖茵
拍摄/剪辑人员:
汕头市濠江区人民法院 罗楷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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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编辑:刘泽斯
审校:邱梓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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