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网络直播兴起,打着“感情牌”的打赏乱象时有发生,一些粉丝沉溺其中持续打赏,不仅损失钱财,诱发家庭矛盾,也有违社会公序良俗。掺杂着“感情”的打赏行为在法律上该如何定性,是赠与还是消费?已婚人士被诱导巨额打赏,配偶一方能否要求返还?
已婚的高大强
在直播间结识了女主播李小仙
持续打赏了几万块
高大强老婆发现异常
并获得他们网上打赏转账等证据后
以高大强违背夫妻忠实义务、
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私下赠与行为
无效为由提起诉讼
主张李小仙不当得利
要求其返还高大强所打赏的金额
……
网络并非法外之地,直播打赏、游戏充值等网络消费行为,经营者和消费者双方都要以合规合法为前提,遵循公序良俗,合法经营,理性消费,共同营造良好的法治化网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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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刘泽斯
审校:邱梓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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