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坚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工作主线,全面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专题协商会发言摘登

时事   2024-10-17 15:31   云南  

凝心聚力促进各民族语言相通心灵相通

——省政协“坚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工作主线,全面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专题协商会发言摘登

会议现场


10月14日,省政协在昆明召开专题协商会,围绕“坚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工作主线,全面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主题开展协商议政。会上,8位委员、专家作重点发言,省教育厅、省民族宗教委、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广电局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作回应发言。


本期对相关发言进行摘登,以飨读者。


主题发言


省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主任马文亮:

加强宣传引导 打造特色亮点


云南作为一个多民族省份,有26种语言、22种文字并存,语言省情复杂,推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不仅是国家战略和法律规定,更是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实现云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


近年来,我省坚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工作主线,切实做好全面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当前,全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水平大幅度提升,全省少数民族群众会说汉语的比例达到98.73%,普通话普及率达到83.27%,极大地促进了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了各民族语言相通、心灵相通。但在取得成绩的同时,也依然存在如工作进展不平衡、重点地区攻坚难度较大等问题。


为此建议:要准确把握党的民族工作新的阶段性特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党的民族工作和民族地区各项工作的主线,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定不移地推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推广普及,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进一步完善机制、压实责任,切实发挥各级语委统筹协调的重要作用,加强指导、细化措施,明确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切实落实各部门对分管行业推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具体责任。


要高度重视各类学校的主阵地作用,持续推进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建设,扎实推进学前学会普通话行动计划,完善幼儿园普通话能力筛查机制。严格落实教师资格注册普通话等级要求,争取用3年时间让全省教师的普通话等级全部达标。加强普通话测试人员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研究队伍建设,打造我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工作的特色和亮点。


要聚焦边疆民族地区、少数民族聚居区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薄弱环节,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村建设为抓手,依托乡村文明实践中心、乡村夜校、村委会等平台,采取集中培训、挂包帮扶、小手拉大手、纳入村规民约等方式,扎实推进民族地区推普攻坚和推普助力乡村振兴行动。


要加强宣传与舆论引导,通过媒体、网络等渠道宣传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重要性,以新闻媒体为示范,以服务行业为窗口,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常态化活动。把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融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建设和“各族群众互嵌式发展计划”“青少年交流计划”“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计划”等工作之中。



委员、专家发言


省政协委员、九三学社昆明市委专职副主委杨伟:

加强交流合作 推进共享共建


长期以来,我省多措并举全面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工作,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夯基固本,为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打下坚实基础。但仍存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不平衡不充分、使用示范人员及场景有限等问题。


为此建议:拓展示范使用主体。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执行力度,持续推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常态化使用人员从特定人群向全体公职人员拓展,牢固确立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主体地位。


拓展普及推广主体。由省、州(市)、县(市、区)语委牵头,多部门参与,总结提炼省政协开展“全面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全面推行使用国家统编教材”(以下简称“双推”)协商活动的成功经验,全面拓展“双推”协商活动主体,树立“推广使用普通话人人有责”的责任主体意识。


拓宽通用语言文字应用场景。强力推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使用场景从工作场景向生活场景拓展,持续巩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村建设成果,全面营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运用环境氛围。


拓宽通用语言文字文化交流场景。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通过推广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与推广规范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相结合,不断加强语言文字国际交流合作,推进与周边国家命运共同体共建。


省政协委员、民革党员、云南财经大学国际语言文化学院院长刘代容:

科学统筹“推普”工作 保护濒危语言文字


语言和文字是人类最重要的交流工具,是文明和文化传承最重要的载体。在加快民族地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的同时,也要科学保护各民族语言文字,进一步发挥其在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中的独特作用。


为此建议:科学统筹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与保障各民族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工作。语委等部门要牵头开展工作,确保濒危语言文字得到及时抢救和保护。各级政府要制定本地区、本民族的语言文字保护与发展规划,推动语言文字的健康发展。学校、民族社区和家庭要做好语言文字规划,在促进普通话提升的同时促进民族内部的语言传承和交流。要定期对普通话的推广普及情况进行测评和评估,对相应数据进行定期收集和分析,提高管理效率和决策科学化水平。


学校要利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教材开展专题教育,重视国家统编教材的育人作用。民族地区学校要开发校本课程教材资源,利用好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资源库,建设富有本地特色的学校资源库。


省政协常委、民盟昆明市委副主委、长水教育集团董事长张韶维:

抢抓教育机遇 广泛推广普及


我省在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工作中,由于各民族之间的语言和文化差异较大,导致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推广普及存在地区差异和不平衡现象。随着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进城务工人员不断增多,普通话集中培训工作难度加大。


为此建议:要利用数字化教育平台赋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推广普及,抢抓智慧教育发展机遇,强化实施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推进教育数字化转型和智能化升级,加快提升民族地区学校信息化水平,完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数字化教育基础设施,实现远程教学与教研、管理与培训全覆盖,加强网络资源共享。


要利用政府间合作、民间交流等多种渠道,建立对外交流合作机制,“走出去”共同推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推广普及。举办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系列大赛活动,通过比赛活动促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推广使用。利用我省区位优势,在省内外举行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系列大赛,吸引和邀请来自省内外以及南亚东南亚国家的学生、教师、公务员等广泛参与,促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推广普及和云南与南亚东南亚国家的文化交流与合作。


省政协委员、民进云南省委秘书长马孟杰:

营造良好氛围 提升交流能力


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必然要求。


为此建议:要营造全社会讲普通话、用规范字的良好氛围,特别是要发挥好主流媒体和各级融媒体作用,大力营造说普通话的良好氛围。要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示范引领作用,在各类工作中带动群众养成使用普通话的习惯,推动边境口岸、便民服务中心、银行等窗口单位“讲普通话成为常态”。充分利用学校标语、宣传栏等营造氛围,倡导校园师生讲普通话、写规范字,形成良好的语言环境。


注重分级分类,“质”“量”并重。要加快提高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质量,特别是将语言文字工作与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相结合,帮助民族地区群众尽快提升语言交流、语言传播、语言服务等方面的能力和水平。


进一步发挥学校基础阵地作用。要增强教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素养和教育教学能力,依托国家统编教材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动民族地区教育高质量发展,继续实施学前儿童普通话教育专项计划,进一步提升学前儿童的普通话交流能力。


省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智库专家、九三学社云南省委教育文化专门委员会主任、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刘寒雁:

坚定文化自信 普及国家通用语言


调研发现,我省各地各部门在全面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实践中还存在如何紧扣“铸牢”主线的思路不清晰、如何推进“说普通话、写规范字”的标准不清晰、如何摆正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与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之间关系的态度不清晰等问题。


为此建议:坚定“文字自信”,凝聚“共同体”意识。要肯定汉字、歌颂汉字、学习汉字、应用汉字、宣传汉字,切实增强人民群众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意识、文明意识,提高全社会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素质和水平,形成说普通话、用规范字的生活习惯和社会风尚。


坚守学校阵地,规范“规范字”使用。要把异体字、繁体字等不规范文字和不标准的普通话“拦截”在学校以及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大门之外,确保语言文字使用的统一性和规范性,提高语言文字表达的准确性和清晰度。


坚持实用导向,同走“共富”坦途。要把对汉语方言和少数民族语言资源等众多优秀的语言文化遗产的传承保护工作,与学习运用人民群众生存发展必需的通用语言文字区分开来,确保“共同富裕,一个民族都不能少”。


省政协委员、云南广播电视台主持人樊亦涵:

巩固“推普”成效 助力乡村振兴


目前,我省在全面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方面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也存在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宣传教育广度、深度和宽度不够,群众使用普通话的积极性不高等问题。


为此建议:要进一步提高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在行政、教育、医疗等公共场所的使用率,尤其要重点发挥乡(镇、街道)、村(社区)等基层组织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关键性作用,营造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良好氛围。


要持续推进“文化润滇”工程,切实增强文化认同,大力推进“推普兴乡”行动,增强各族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积极推动“互联网+语言学习”模式,开发适合云南省少数民族群众的在线学习课程、语言学习App等。


实施“推普+文旅”“推普+品牌”等“推普+”系列行动,合力推进民族特色村寨建设,开发出一批新的旅游热点文化IP,让各族群众享受到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成果。强化人才引进和乡村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实行“语言推广+产业发展”模式,使少数民族群众在提升语言能力的同时,掌握产业发展所需的知识和技能,促进产业增收、群众致富。


省政协委员、安宁市职业高级中学高级教师白惠莲:

加强汉语传播 培养语言人才


我省在全面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方面,无论是在城镇、乡村,还是在边境民族地区,都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在调研中发现,在全面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进程中,仍有许多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


为此建议:要继续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加强汉字应用水平测试、汉语能力测试。坚持教师、播音员、主持人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上岗制度,拓宽测试领域,提高测试质量和管理水平。


要加大对语言文字规范标准的宣传力度,开展语言文字规范标准专项培训,推动社会相关行业贯彻执行语言文字规范标准,不断提高语言文字标准的社会知晓率和应用水平。


在突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主体地位的同时,要坚持依法保护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我省有25个世居少数民族,这些民族拥有自己独特的语言、文化和传统习俗,为云南增添了丰富多彩的民族风情。在大力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同时,也要加大对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保护和传承的力度,完善民族地区语言文字工作体系。


要加强汉语的国际传播。充分利用我省作为边境省份的区位优势,培养多语言人才,积极对外介绍传播我国语言文字,加大对境外汉语教学和外语学习的支持力度,增强全民语言意识和跨境文化交流能力,增强文化自信,为推进中华语言文化的国际交流作出更大贡献。


省政协委员、曲靖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副主任张林:

创造使用环境 促进民族团结


当前,我省在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中,还存在广度上有盲区、深度上有差距、合力上有不足、使用社会环境和氛围还不浓厚等问题。


为此建议:要大力实施“中华经典诵读”工程和“经典润乡土”计划,让写好规范字、讲好普通话成为引领各族群众共同走向现代文明生活的新风尚,升华为各族群众维护国家和中华民族形象的行动自觉,固化为各族群众日用而不自知的传统和习俗。


要以持续巩固提升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建设成效、大力实施民族团结进步“十百千万”示范引领工程、“幸福花开”工程等为抓手,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培育壮大劳务、乡村旅游等产业,让当地各族群众通过产业发展、产品购销、贸易往来,加强与全国各族群众的沟通和联系,营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使用环境。


要以持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为抓手,深入实施“各族群众互嵌式发展计划”“青少年交流计划”“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计划”“体育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计划”,推动各民族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固化写好规范字、讲好普通话的思想必须和行为必然。


要建立和完善工作领导机制和协调机制,将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纳入各级各部门各行业的工作职责,充分整合项目资金,构建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部门回应


省教育厅一级巡视员张春骅:

营造推普氛围 形成推普合力


当前,全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语委统筹、部门支持、社会参与”的推普工作大格局基本形成,全省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的合力基本形成。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协调督促各级语委成员单位、有关职能部门切实履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职责,营造更浓郁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使用氛围,形成更强大的推普合力。


同时,还将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三大行动”为抓手,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和基础能力建设、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村建设,加大对少数民族青壮年普通话培训力度,实施学前学会普通话行动,推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国际交流,提升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服务能力、国际影响力和辐射力。


省民族宗教委副主任李正洪:

突出交流功能 提供交流便利


省民族宗教委作为省语委的成员单位,把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举措,积极主动作为,大力实施云南省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幸福村)国家通用语言推广普及“三年行动计划”。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通过主流媒体和各级融媒体开展宣传报道,大力营造学说普通话的用语环境和社会氛围。继续充实“云南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资源库”内容,积极处理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与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关系。


要在全面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与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构建互嵌式社会结构相融入方面下功夫,实施好各族青少年交流计划、各族群众互嵌式发展计划和旅游体育促“三交”计划,突出语言交流功能、提供语言交流便利,不断拓宽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深度和广度。


省文化和旅游厅副厅长杨澄:

用好语言文字 提升服务质量


省文化和旅游厅高度重视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近年来,在深入推进全省文化服务单位和旅游行业推广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上,取得了积极成效。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继续加强宣传,营造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良好氛围。组织开展文化交流活动,激发群众学习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热情。


将进一步加大对文化和旅游从业人员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培训力度,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普通话水平和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加强对文化和旅游领域语言文字的规范管理,在旅游标识、导游词、宣传资料等方面,使用规范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对文化和旅游市场进行监督检查,对不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行为进行纠正和处理。


省广电局副局长凡同敏:

发挥资源优势 扩大宣传领域


近年来,云南省广播电视局认真履行成员单位职责,积极发挥广电资源优势,统筹指导广播电视媒体和网络视听等平台通过宣传报道、组织活动、协作联动等方式,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工作。


下一步,将继续发挥好广播电视媒体和网络视听等平台作用,抓好全省各级广播电视媒体和网络视听平台宣传,充分运用年度创新创优扶持、季度推优等机制,引导创作生产播出更多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抓好云南广电新媒体协作宣传,设置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宣传话题,扩大宣传领域。抓好应急广播日常宣传,充分发挥应急广播在农村地区覆盖面广、传播力强、贴近群众的优势,通过开办“跟我说普通话”专栏,扩大推广普及普通话覆盖面。




作者:董荣蓉

来源:《 云南政协报 》 ( 2024年10月17日 第 03 版)

编辑:叶承昊

校对:杨泽琰

二审:欧阳文军

终审:丁观有




    



云南政协报
政协组织的宣传窗口,政协委员的精神家园。作为云南省政协的机关报,《云南政协报》是云南省唯一一份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省级大报。在这里,你可以看到全省各级政协及政协组织的工作动态,也可以聆听政协委员心系云岭发展、关注社会民生的拳拳之声。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