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醉驾,拒不配合检查狂奔百米,被刑拘

时事   2024-12-27 07:02   海南  

政能量
海南 海口海事法院化解一宗沉船打捞纠纷案

日前,海口海事法院通过实地调查、增加保证人的方式,克服被告多次联系不上无法送达等困难,全力化解一宗沉船打捞纠纷。

2022年7月10日,原告林某的船只在海南万宁石梅湾附近海域沉没,被告梁某自称能帮忙起浮和打捞该沉船,双方签订《打捞协议》。林某支付相应预付款后,却被告知打捞失败。根据《打捞协议》约定,如打捞失败则需退还预付款。林某向梁某多次索要预付款无果,遂起诉至海口海事法院。

海口海事法院立案后,根据林某提供的地址先后两次向梁某住所地邮寄诉讼材料,均被邮局退回。梁某手机停机,法官无法与其取得联系,案件一度陷入僵局。为掌握被告具体情况,办案法官决定前往广东省梁某住所地进行实地调查。在梁某家中,法官见到了梁某的父母,其父母表示,梁某很少回家,现阶段也无法与儿子取得联系。

面对这一情况,法官耐心细致地向梁某父母讲明案件的来龙去脉。梁某父母得知案件的事实经过后表示,儿子长期无经济收入,愿意与儿子共同承担债务,但家庭经济比较困难,希望延长还款时间、分批偿还债务。法官向原告林某讲清现实处境,释法说理,林某最终接受被告父母提出的还款计划。在法院的见证下,双方签订还款协议。最终,林某向法院提交了撤诉申请,纠纷得到圆满化解。(记者陈敏 通讯员林志飞)

陵水 “法官+人民调解员”接力“云调解”

近日,在法官与调解员的接力调解下,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成功化解一起因拖欠劳务款而引发的劳务合同纠纷。

被告闫某家住陵水,梁某曾接受闫某的雇佣,在呼和浩特市一房屋内提供装修方面的劳务。因完工后闫某仅支付劳务款1万元,迟迟未付剩余劳务款2万余元,梁某在多次催讨未果后,无奈通过人民法院在线诉讼平台向陵水法院提起诉讼。

为高效化解纠纷,该案最初被委派给人民调解员董儒梁先行在诉前开展调解工作。调解员多次致电闫某,对方却屡屡表示不认识梁某,还误将调解员来电当成“电信诈骗”,拒绝继续沟通。因调解不成,案件随后被正式立案受理。为提高诉讼效率,实现速裁快审,陵水法院立案庭依法将案件分流至立案庭速裁团队,由法官林春虹以小额诉讼程序进行审理。

林春虹接手后,认为该案仍有调解的可能,故多次致电闫某,耐心为其进行法律释明,劝导其积极应诉,避免消极逃避。经过多次电话沟通,12月4日,闫某终于来电称“想通了”,希望法院能够再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同日,在林春虹的耐心劝说下,梁某也同意作出一定的让步,将主张的金额下调为2万元。

由于梁某人在外地,为减轻当事人诉累,林春虹再次将案件委派给人民调解员董儒梁,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与双方当事人连线商定最终的调解协议内容。

12月4日,双方在调解员的见证下在线签署调解协议。次日,在调解员的敦促下,闫某如约付清商定的2万元劳务款。至此,一起远隔千里的劳务合同纠纷通过法官和调解员接力“云调解”的方式和谐解决。(记者麦文耀)



近距离
琼海 交警获群众赠锦旗致谢

12月24日,琼海市民胡先生将一面锦旗送到琼海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对大队民警认真负责处理交通事故表示感谢。

原来,5月3日,博鳌镇发生一起交通事故。由于小轿车驾驶人驾车转弯时未让直行车辆先行,且超速行驶,致使两车发生碰撞。同时该车辆也未让二轮摩托车驾驶人,故导致摩托车驾驶人张某蒙受伤,张某蒙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此外,该起事故也导致乘坐张某蒙摩托车的市民胡先生受伤。

接警后,琼海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迅速出警,到达现场后第一时间协助伤者送医,并对事故现场及车辆损坏情况进行认真地勘查,还原事故发生经过,划分事故责任。经鉴定,小轿车驾驶人李某君承担主要责任、摩托车驾驶人张某蒙承担次要责任、市民胡先生无责任。

近日,市民胡先生及家属对大队交警处理交通事故的专业性以及能力表示认可,特送来一面锦旗,对琼海交警表示感谢。(记者杨晓晖 通讯员李再杰)

白沙 一人酒驾报废摩托车上路,被处罚

近日,白沙黎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依法对酒后驾驶报废摩托车上路的李某作出罚款2000元、吊销驾驶证,并限制其两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近日,白沙民警在金沙西路开展酒驾醉驾夜查整治行动时,发现一辆两轮摩托车驾驶人李某疑似存在酒驾行为,立即口头传唤其至交管大队接受进一步调查。民警使用呼气式酒精测试仪对其进行检测,结果显示酒精含量为39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经进一步查询,其驾驶的摩托车是一辆达到报废年限的车辆。

最终,白沙交警依法对李某作出罚款2000元、吊销驾驶证,并限制其两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记者宋飞杰)

昌江 一男子醉驾拒不配合检查狂奔百米,被刑拘

近日,一男子醉酒驾驶机动车被昌江黎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查获。最终,该男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12月20日23时许,昌江公安交管大队接到群众举报电话,称其在石碌镇红林学校内环路段骑行摩托车时,因一辆小型轿车行驶过快差点与其车辆发生事故,怀疑该小轿车驾驶人饮酒驾驶。

接到举报电话后,执勤民警立即驾车前往该路段核查。到达现场后,民警向报警群众简单了解情况,随即要求事故双方驾驶人配合做酒精检测。

当民警要求小型轿车驾驶人廖某刚配合吹气检测时,廖某刚百般阻挠不予配合。民警多次警告无效,依法强制将其带至县人民医院进行血液提取。

在等待医护人员准备抽血工具的间隙,廖某刚借口渴的名义欲外出买水喝,被民警果断拒绝后又声称自己内急,需要上厕所。廖某刚上完厕所出来后,又假装接听电话慢慢靠近门口,趁民警不备之时,突然拔腿逃跑,企图躲避处罚。执勤民警见状,立即上前追赶,跑出一百多米后廖某刚被成功控制。

经检测,廖某刚血液内酒精含量为195mg/100ml,已达到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事后,廖某刚对其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抗拒执法一事供认不讳。廖某刚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记者许光伟 郝文磊 通讯员符玉慧)



来源:法治时报

整合:林潇敏    

审校:李亚珠

内容责任:刘洁娜

审核:付向荣 王天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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