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严禁在节假日期间工作打折扣、搞变通,特别是在安全管理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
2. 严禁违规收送收送礼品礼金、购物卡、会员卡或通过网购、快递、电子礼品、电子礼券、电子红包等衍生工具收送礼品礼金。
3. 严禁公款购买赠送节礼,违规发放津补贴、福利、奖金、实物或以各种名义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5. 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旅游、娱乐等活动,吃“一桌餐”、出入私人会所、“不吃公款吃老板”等。
6. 严禁餐饮浪费,违规公款吃喝,提供或接受超标准公务接待,公务活动中用餐奢侈浪费以及个人餐饮消费中讲排场、比阔气、餐饮浪费等问题。
7. 严禁节日期间带班领导、值班值守人员擅自离岗脱岗,违反值班值守、外出报告等制度规定。
8. 严禁酒驾醉驾和组织参与黄赌毒、封建迷信、涉黑涉恶等违纪违法活动。
9. 严禁利用单位资源和职务便利,为亲朋好友或者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取好处。
10. 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违规租借车辆或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等。
年关就是廉关,节点就是考点。党员干部要严守纪律底线,抵制不良风气,做到过节不忘纪律、过节不忘责任、过节不忘廉洁,共同营造一个欢乐祥和、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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