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读红楼第6回(上) | 从可卿到袭人,说说贾宝玉“初试”那点事儿

文化   2024-08-07 07:02   上海  

01

贾宝玉在秦可卿的床上睡午觉,梦到自己娶了个媳妇,一半像黛玉,一半像宝钗。

诡异的是,这妻子的名字叫可卿。

宝玉和可卿手拉手游玩仙境,在堕入迷津的一刹那,他大叫:可卿救我!诡异的是,现实世界的可卿,居然也清楚的听到了这四个字。

两个空间,两个可卿,到底有着怎样的联系呢?

梦里的可卿是宝玉的一缕幻想。男孩子小的时候,往往会有一个爱的幻想对象,而这个幻想对象往往并不是同龄的女孩子,而是他们身边的成年的女性。因为小男孩这个时间段的幻想,是包含着最初的性萌动的。

他们懵懵懂懂,但是知道了有性别,有男女之分,他们会本能地觉知道自己是男子汉,而他们眼里的同龄女孩只是一个小屁孩,只有成熟女性,在他们的眼里才是女性,才有性感这种感觉。

所以在男孩子的心目中,这种爱的幻想对象往往是给过他糖果的邻居大姐姐,或者是自己喜欢的崇拜的老师,或者是参加婚礼的时候看到过的新娘子,或者干脆就是自己的妈妈。总之是他心目中感觉最美好的女性。

他会想我长大了一定要娶个这样的妻子,这种想法有时候会随着时光淡去,有时候却真的会影响以后的择偶观。比如去问一个更小一点的小男孩小女孩,长大了想和谁结婚?一部分女孩会说要和爸爸,一部分男孩会说要和妈妈。正是因为爸爸妈妈是小孩子心中最美好的那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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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可卿,是贾母重孙媳中第一得意之人,以贾母的眼光能让她觉得第一得意,这个人一定是性格外貌,都要出类拔萃才行。而能让贾珍不顾伦常去喜爱她,贾珍是妻妾众多不缺女人的,所以这只能说明可卿是人间尤物。颠倒众生。

这个时间段,宝玉身边的女性,要么是迎春、探春、惜春,小黄毛丫头还没长大;要么就是李纨,又比他大得多。李纨的儿子贾兰比宝玉也小不了几岁。然后是凤姐,又厉害,又是宝玉的亲表姐,一如天下男孩都怕或嫌弃自己的姐姐。

他身边接触的年轻美丽又成熟性感的女性,就只有秦可卿这么一个人。也许在可卿做新娘子的那一天,宝玉第一眼见到她的时候,就觉得这个真的是人间最好看的女人。于是秦可卿从此就成了这个小男孩的爱的幻想对象,这种感情很纯真,和欲望无关,这是一个男孩最初始的认知和萌动。

所以梦里的那个兼美,只是一个模糊的幻想。她是集宝玉的性启蒙、性幻想、宝玉一生的婚姻爱情为一体的一个虚幻人物。她既是可卿又不是可卿,既是宝钗黛玉,又不是宝钗黛玉,游离在真与幻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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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偶像情人的床上,在可卿的香气中入睡,做了一个含有香艳情节的梦,宝玉就这样完成了他人生中的第一次梦遗。很有仪式感。

关于这段情节,我曾很认真的请教过一个男科医生,他说男孩子的青春成熟,遗精出现一般是在十三岁到十六岁,但也有个别的会早至十一岁,晚至十八岁。宝钗进贾府大概就是十三岁的样子,宝钗比宝玉大两岁,这个时候宝玉刚好十一岁,是符合人类的生理规则的。

又摔玉又哭鼻子的小男孩长大了,这一天他和袭人一起完成了他们的成人礼,虽然他们还并未成年。这一回的回目,贾宝玉初试云雨情,试字很恰到好处,一种尝试,一种模仿,一种探究,是成长中的孩子对性的最早认识,最初的启蒙。警幻仙姑思想超前,懂得性教育要从娃娃抓起。

04

和宝玉一起完成成人礼的丫鬟袭人,几乎是红楼梦中被骂的最多的人物,黑心婊、告密婊,各种各样。其实红楼怪相之一,就是袭人的坏都在这些评论文章里,原著里面却都是袭人的好。

原著给了袭人八个字的评价:“心地纯良,恪尽职任”。可以说贾府买来袭人做丫头,这几个银子花得值,因为袭人实在太敬业了,如果你是一个老总,一定会喜欢这样的员工。

袭人出身非常苦,家里穷到没饭吃,只剩她还值几两银子,所以才卖给人做奴婢。她很懂事也很孝顺,从小就识大体——“若说不叫你们卖,没有个看着老子娘饿死的理”——所以其实心里是不愿的,但她默默接受了被家人卖掉的事实,不哭不闹,知道这样能给爹娘换口饭吃,讨个活命。

袭人懂得感恩,“幸而卖到这个地方,吃穿和主子一样,又不朝打暮骂”。袭人现在也就是十几岁的样子,但是已经服侍过三任主人:贾母、史湘云、宝玉,三任主人都非常喜欢她,为什么?因为袭人和那些家生女儿是不同的。

贾府的丫鬟大部分都是家生女儿,世代全家都在贾府工作,他们的条件其实很好,有固定工资,年节有福利,平时还能捞得到赏赐,他们的孩子从小金的银的也见多了,香的辣的也吃惯了,多多少少,沾点轻狂。

袭人是社会最底层上来的,经历过贫困与磨难的孩子,性格往往比较沉稳,她懂得来之不易,也就懂得敬畏之心。她勤快又靠谱,从不敢骄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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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常听到有读者说,初试云雨情是袭人为了上位,勾引宝玉的,我不这么觉得。

这是宝玉的第一次,同时也是袭人的第一次,她懂得什么叫勾引,怎么样算勾引吗?就算袭人比宝玉大两岁,所谓“渐知人事”,也不过懵懵懂懂似懂非懂而已。

勾引是老手的技能,比如多姑娘,比如锦香院云儿。小丫头片子只会笨笨的慌乱罢了。

还有人质疑这一句:“袭人素知贾母把自己给了宝玉的,今便如此,也不算越礼”。有些人认为这只是袭人的想当然,这个我来说几点。

第一袭人有没有想当然?不能完全确定。但是说这个话、持有这种想法的人,他肯定是在想当然,他想当然的认为袭人是在想当然。

第二点,袭人确实是贾母给宝玉的,贾府的规矩,少爷未娶亲之前,要先放几个屋里人。贾珠贾琏他们都有过,所以也难怪袭人这样想。

第三点,丫鬟是属于主人的,买来的丫鬟更是如同一个物件一般,我花钱买的就是我的,所以丫鬟有义务满足主人的所有要求,包括性要求,性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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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丫鬟,出路一般是三种:第一配小厮,第二自行嫁娶,第三做屋里人,将来成为姨娘。如果遇到的主人是宝玉这样的,那么做姨娘无疑是这三种里面最好的选择。

水往低处流,人往高处走,谁不想活得更好呢?所以即使袭人有上位的想法,她只是在努力,并不是罪恶。如果这样值得骂,天下几人不该骂。

不说功利心,再说感情。黛玉和宝玉是青梅竹马,但是想一想,袭人比黛玉来得更早,她和宝玉难道就不是青梅竹马吗?难道就因为她出身低微,就不配青梅竹马这个词了吗?她爱上宝玉,不想离开宝玉,想一辈子在宝玉身边,这个又有什么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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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我们在阅读的时候往往会进入两种误区,一种是择偶式阅读,就是在潜意识里把主角当成自己的恋人。第二种是代入式阅读,就是把主角带入成自己。

讨厌袭人的很多都是这种代入式阅读的读者,他们潜意识里把自己列入到黛玉这个角色,所以会把袭人当第三者,同时也会把宝钗当情敌。其实他们真的想的太多了,人家黛玉从来没有把袭人当过第三者,相反她还非常的信任袭人。

袭人和黛玉,一个是宝玉肉体的伴侣,一个是宝玉灵魂的知己,一个是物质的,一个是精神的。一般情况下,这两点是不可能两全的,想要鱼与熊掌兼得,除非娶两个妻子——换句话说,在婚姻中或者爱情中不能够求全,你不可能要求一个人既有好看的皮囊,又有有趣的灵魂。又能为你下厨房,又懂陪你看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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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红楼梦里的神仙非常有意思,颠覆了我们对神仙的认知。

比如说最常见的求神仙保佑,红楼梦里最起码太虚幻境里的神仙,是从不会保佑人的,他们更像一个旁观者,不会干预事件的发展进程,也不会用神力来使人达到目的。

曹雪芹笔下的神仙,充其量只是一个引导者,给你一些提示,给你看到真相的机会,至于能不能看透,能不能改变,全靠你自己的慧根和顿悟。

一僧一道在红尘中瞎转悠,但其实什么也不帮你。最多给你唱一段莫名其妙的歌谣,说一句“化你孩子出家”之类的鬼话,任谁听了也不信,当然了,他本来就不是要人信,真信了,反而打乱他们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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