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简单介绍一下“伦敦”号重巡洋舰,该舰是“伦敦”级条约型重巡洋舰的首舰,建造于上世纪20年代中后期。因为受限于《华盛顿海军条约》,英国条约型重巡洋舰的最主要缺陷是装甲防护比较弱,以“伦敦”级为例,其水线装甲仅25毫米,炮塔正面装甲也不过25毫米,可以说是相当脆弱。比较厚实的部分是水平装甲,超过70毫米,但面对较大的航空炸弹时依旧无力。
装甲薄弱在海战中问题不大,因为解放军直到1949年4月23日才成立海军,成立之初仅有数艘小炮艇(只配备小口径机关炮),根本不可能对“伦敦”号重巡洋舰构成威胁。但是在江战中就不一样了,长江宽度本就有限,解放军选择渡江的地点水面又窄,并且每年4月份是长江枯水期,江面就更窄了。“伦敦”号重巡洋舰在这样的水域根本施展不开来(32节的高航速毫无用处),弱点被放大了,简直成了活靶子。
“伦敦”级重巡洋舰
长江北岸是解放军三野的炮兵阵地,配备有大量的105毫米榴弹炮和75毫米山野炮,这些陆军炮如果朝海上远距离目标射击用途不大,但对付近距离的江上目标作用可就大了。105毫米榴弹炮虽然是榴弹炮,但也有一定的穿甲能力,例如九一式105毫米榴弹炮,发射穿甲榴弹的时候,在500码距离上能击穿71毫米均质钢装甲,750码上能击穿68.6毫米均质钢装甲。用来对付“伦敦”号的水线装甲和主炮塔装甲自然不在话下。
75毫米野战炮是加农炮,本就有穿甲能力,二战时期用75毫米野战炮打击轻型坦克效果很好。像九零式75毫米野战炮,发射穿甲榴弹的时候,250码距离上能击穿88.9毫米均质钢装甲,1000码上能击穿71.2毫米均质钢装甲。“伦敦”号的装甲防护也抵御不了75毫米野战炮的近距离轰击。
被击伤的“伦敦”号
75毫米山炮由于倍径小,穿甲能力要差一些。例如九四式75毫米山炮,使用穿甲榴弹,500码距离只能击穿43.2毫米均质钢装甲。这个穿甲能力对付“伦敦”号装甲防护估计不够的,毕竟炮兵阵地离江边还有一段距离,再加上江边到“伦敦”号的距离,肯定大大超过500码了。但用来杀伤“伦敦”号的甲板人员足够了。
但别忘了渡江作战的又不只是三野,还有其他野战军,真想把“伦敦”号留下来的话,可以从四野调重炮兵。四野可是有数量不少的重炮,如九六式150毫米榴弹炮和九二式105毫米加农炮,甚至还有八九式150毫米加农炮。这些重炮的穿甲能力更强,远在105毫米榴弹炮之上。
士气低落的英国水兵
以当时解放军的炮兵规模,集中几百门火炮来对付“伦敦”号并不难。在几百门火炮的连续轰击下,可以先将“伦敦”号的主炮塔和副炮塔击毁,失去还击能力的“伦敦”号除了打白旗投降没有第二条路。并且搞不好在数百门大炮的轰击下,水线装甲被击穿、大量进水(还是一侧进水的这种),直接翻沉了。说白了,当时不打沉英舰是有外交战略上的考虑,并非留不下英舰。
从历史文献看当时双方都没有扩大冲突的意思。对于我方来说如果能够化解矛盾,减少新中国的外交阻力,那么放走英舰就是值得的。再看英国这边,别看英国人表面傲慢,但实际上也在寻求新的外交定位(英国当时已经不是世界第一强国了)。果然,在新中国宣布成立后,英国顶着美国的施压,第一个承认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合法地位,并且解除了和国民党的外交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