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公告]--潼南区实验小学校2024年秋季

文摘   2024-05-30 15:37   重庆  



招生公告

潼南区实验小学2024年秋季



根据《潼南区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潼教委〔2024〕64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2024年秋季一年级招生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2024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及以上儿童,应当依法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温馨提示: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向户籍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审核,并报区教委备案。

(一)正住户籍学生入学

     本辖区正式户籍儿童。新转户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含5月31日)

(二)享受优惠政策人员子女入学

      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烈士、公安英模、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军人、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援藏干部、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华侨、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在潼工作的外籍专家等,其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按照相关规定,由区教委按政策统筹安排入学。城区建设中拆迁户子女申请接受义务教育,属于还房安置的,在还房辖区学校就读;属于货币安置已购房的,在购房辖区学校就读;不属于还房安置也未购房的,由区教委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城区外拆迁户子女在拆迁属地学校就读。

(三)进城务工或经商人员子女入学

非城区学校招生范围内的潼南户籍学生,其父亲或母亲在潼南城区务工或经商(务工类需提供:2024年1月1日至今在潼南城区单位为其父亲或母亲缴纳的社保证明和工作证明;经商类需提供:2024年1月1日前,其父亲或母亲在潼南城区注册的工商营业执照),可在城区学校招收正住户籍和享受优惠政策学生后,通过志愿填报电脑派位确定就读学校。

(四)区外户籍学生入学

 按照“两为主”“两纳入”政策, 保障区外来潼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规定,此类学生提供公安部门办理的《居住证》,可在城区学校招收正住户籍和享受优惠政策学生后,通过志愿填报电脑派位确定就读学校。


二、招生范围


具体范围:

1.正兴街单号1—95号、正兴街双号2—130号;

2.通江巷004—015;

3.正兴街一支路、正兴街二支路、正兴街802号;

4.大巷子、小巷子、天龙巷、商业街、登煌街、圣地巷;

5.金鸭坝1—62号;

6.外滩西路3号(1号楼—8号楼);

7.东安大道1—59号全部、东安大道双号60—86号;

8.接龙支路双号

9.广宇路双号 2-228号、供销大厦综合楼;

10.二道坎、方碑坡、金色年华小区(建设路733号);

11.水井湾、接龙横街;

12.东门口、碉楼坡1-184号; 


三、招录方式

(一)辖区正住户籍和享受优惠政策子女

2024 年5月20日至5月27日,学生家长(最好是父亲或母亲)登录“渝快办(https://zwykb.cq.gov.cn)教育入学一件事专栏或渝快办”APP 教育入学一件事专区,对户籍地址、居住地址、监护人手机号码等入学相关信息进行填写,在线完成子女信息维护。如发现有关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家长应凭有效证件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并修正。 

2024年6月22日至6月24日,学生家长登录“渝快办” 在线完成入学申报。学校审核录取后,家长要及时通过登录专栏或专区查询报名录取结果并予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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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南区公办小学正住户籍、享受优惠正促子女入学和民办学校招生入学网上报名手机端操作手册


(二) 城区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和区外户籍学生

2024 年6月28日至6月29日,学生家长通过访问潼南智慧教育(http://reser.cs.tnqjy.com/)或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注册登陆后,直接填报信息和志愿,上传资料申报。具体可填报哪些学校志愿以及学校学位余缺情况,待正住户籍和享受优惠政策子女报名结束后,将在潼南教委微信公众号予以公布。7月5 日左右,此类学生进行电脑派位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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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南区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子女及区外户籍学生幼升小网上报名手机端操作手册








四、子女信息维护材料


(一)正住户籍

户口本原件

(二)享优惠政策子女

(1)现役军人子女,准备材料:潼南区人武部出具的父/母亲在部队服役的证明;租/住房证明;适龄儿童所在户口簿。 

(2)援藏干部子女,准备材料:组织或人事部门出具的援藏干部文件;租/住房证明;适龄儿童所在户口簿。 

(3)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准备材料:组织或人事部门出具的政府引进高层次人才文件或英才卡;租/住房证明;适龄儿童所在户口簿。

(4)政府招商引资入驻企业高管子女,准备材料:区经信委开具的审核证明;适龄儿童父/母亲工作企业与政府签订的招商引资入驻协议;适龄儿童父/母亲在单位的正式任职文件;企业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工资表;租/住房证明;适龄儿童所在户口簿。 

(5)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准备材料:单位签章的适龄儿童父/母亲入职文件;租/住房证明;适龄儿童所在户口簿。 

(6)城区建设拆迁户子女,准备材料:政府或拆迁部门与适龄儿童家庭签订的拆迁安置协议(协议内容应有入学儿童姓名);住房证明;适龄儿童所在户口簿。 此类学生如果与提供资料的父亲或母亲不在同一户口簿的,还需提供学生的出生医学证明。


(三)城区进城务工或经商人员子女

1.务工类:适龄儿童的父亲或母亲在我校招生范围或凉风垭、老城地区的工作证明和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2024年1月1日以来的社保缴纳信息);经商类2024年1月1日前在我校招生范围或凉风垭、老城地区注册的工商营业执照原件;

2.户口本原件;

3.如果孩子与父母不在同一户口本上,需提供出生证明。

(四)区外户籍学生

1.户口本原件;

2.公安部门办理学生本人《暂住证》(市内区外户籍)或《居住证》(市外户籍),或提供公安部门办理此项业务的回执单




五、信息审核

      对已完成正式网上报名的适龄儿童少年,学校组织教师对相关证件材料和报名信息逐项进行核验。

六、通知书发放

      2024年7月20日前,学校将通过“渝快办”进行线上审核录取,发放电子入学通知书,家长确认后,获得入学“报到码”,领取电子入学通知书。

七、转学事宜

 1.2024年5月31日前户籍在我校辖区划片招生范围内且转入年级有空余学位;

2.城区内学校之间原则上不转学;

3.区内毕业年级之间原则上不转学;

4.家中有多个子女,因弟弟妹妹不能与哥哥姐姐就读同一学校的,可自愿申请大随小转学。                             

八、咨询电话


13594623410(蒋老师)

17782296908(吉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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