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潇湘晨报消息,程丽丽(化名)原本拥有一套价值千万的房产,但因为替人担保借款而不幸卷入法律纠纷,最终导致房产被强制拍卖,自己还背上了巨额罚款。程丽丽和她的丈夫替人担保了450万的借款。然而,他们并不了解担保的法律责任,尤其是当时适用的担保法规定,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担保人的责任几乎等同于借款人。因此,当借款人无法偿还债务时,法院要求程丽丽夫妇承担还款责任。由于程丽丽夫妇无法偿还债务,法院决定拍卖他们的房产以偿还债务。尽管房产的评估价高达900多万,但由于程丽丽的对抗执行行为,导致房产在拍卖过程中流拍,最终被张女士以起拍价644万买下。但程丽丽并不认可法院的拍卖决定,她认为作为担保人之一,她只需要承担部分债务。因此,她拒绝搬离房产,并试图通过占据房产来对抗执行。
但是程丽丽的操作却是赖在房子里不肯搬走,她的理由是:
因为法院备注了不会腾退,我的房子才会低价被卖,那我就可以继续住,让我和买家来争论吧。2021年12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媒体新闻发布厅举行全国法院执行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建章立制成果新闻发布会。会上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完善执行权制约机制 加强执行监督的意见》,其中明确,拍卖财产为不动产且被执行人或者他人无权占用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负责腾退。有了这个法律依据,法院直接上门把程丽丽强制迁走了。此时的程丽丽不仅一分钱没剩下,还因为占房5年,欠下近100万的罚金。然而,她的行为并没有改变房产被拍卖的事实,反而使她背负100万的债务罚款。
而且在张女士入住后,程丽丽多次去砸门、堵锁眼、贴标语,甚至还贴花圈。
因为她多次滋扰,加上破坏了张女士的门锁,物损300元,静安公安对她处以5日的行政拘留,理由是破坏他人财物。
但程丽丽扭头,就把公安给告了理由是她损坏的是自己的锁。
她的逻辑是:2019年房子就过户成张女士的了,当时为了要房子张女士多次打上门要说法,把门破坏了。之后她掏钱更换了门,那这个门就是自己的,被强制腾退后,张女士入住但也没换门。所以之后自己打上门,砸的也是自己的东西。可惜这套逻辑闭环没有得到法院认可,程丽丽提起的行政诉讼最终败诉。来源:案件聚焦、潇湘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