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山区司法局积极发挥职能,落实主体责任,提高履责效能,着力推进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目前全区52名人民陪审员拟任人选已公示结束,阶段性完成部分任届期满人民陪审员的换届选任工作。
在部署上同心合力,强化组织领导。
惠山区司法局将做好选任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谋划推进。联合区法院、惠山公安分局召开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联席会议,研究制定《惠山区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实施方案》,成立惠山区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领导小组,形成共同做好换届选任工作的合力,为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衔接打好基础。
在宣传上多向发力,营造浓厚氛围。
在“惠山发布”、区司法局“桃娃春播”公众号等多个媒体平台向全社会公布人民陪审员选任公告,及时公布人民陪审员选任名额、选任条件、选任程序等相关内容,为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并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申报。
在审查上突出用力,抓好选任质量。
惠山区司法局加大资格审查力度,由司法所配合进行初审,主动联系人民陪审员候选人,核实候选人的基本信息,了解个人意愿;区法院、惠山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复审,区法院对是否被纳入失信执行人名单以及是否受惩戒被免除人民陪审员职务等事项进行审查,惠山公安分局对是否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的相关情况进行审查,区司法局结合区法院、惠山公安分局的审核意见进一步对全面信息进行审查,保证了人民陪审员基础扎实、素质过硬、代表广泛。
稿件来源|惠山区司法局
编辑|孙梦滢
审核|刘建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