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3日《法治日报》第12版
原标题
无锡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提升群众法治获得感
近年来,江苏省无锡市积极构建全面完善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体系,持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让行政执法有理有据有“章法”,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检验,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
农药登记证是否正规合法,标签使用的作物是否与登记标签一致,农药产品货架是否标好农药名称、规格、价格……近日,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综合行政执法和应急管理办公室执法人员在辖区开展农药、种子执法检查。
此前,这类检查由区农业农村局负责。随着725项执法权限的下放,乡镇执法由原来单一的城市管理执法变成综合性执法,有效解决了基层执法“看得见、管不了,管得了、看不见”的难题。
“我们之前开展执法行动时,需要请求上级多个部门,加上基层执法力量‘人少质弱’,存在职能与事权匹配不到位等问题。”东港镇有关负责人说。为了让执法权限“放得下、接得住”,该镇在原城管中队基础上,选优配强执法人员,将执法队伍充实到70余人,进一步壮大执法力量。同时,整合村(社区)干部、网格员、志愿者等90余人,建立日常巡查队伍,做到第一时间“发现问题、处置问题”;建立“一个中心、两级平台、双重管理”体系,全面梳理基层社会治理事项,实现数据“聚、通、用”互融互动,着力构建富有活力和效率的基层治理体系。
“行政执法权限的下放,不仅方便基层开展行政执法工作,更有助于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接下来,我们将充分发挥‘一村一法律顾问’作用,通过开设微课堂、制作短视频、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等多种方式,进一步提高群众对行政法规的知晓率,切实增强群众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锡山区司法局有关负责人说。
今年6月,无锡市梁溪区山北街道办事处就一起拟行政处罚案件启动重大案件集体讨论程序,最大限度杜绝执法人员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徇私舞弊的可能,确保案件处理公平公正。听取各方意见后,山北街道核准处罚决定。
“该案拟对涉案企业处以5000元罚款,已达到启动标准。”据梁溪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有关负责人介绍,赋权之后,基层执法人员在适用法律条款时可能存在偏差。为此,该区落实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坚持“听民意、严审查、强监督”,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程序,让案件办理各环节公开、客观、透明,切实把好案件“出口关”。
为推动乡镇(街道)综合执法赋权工作落地见效,2020年,无锡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市司法局,制定《无锡市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指导规范(试行)》,进一步提升基层执法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为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提供制度保障。同时,制作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的处罚案件流程图,帮助执法人员快速掌握执法流程,有效解决履职过程中存在的文书不统一不完整、制作不规范、程序缺失等方面问题。
此外,无锡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在全市各地设立案件查阅室、案件集体讨论会议室,实现行政执法行为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
探索执法协调监督新路径
“作为政府行政执法监督机构,司法行政部门代表本级政府承担行政执法监督具体事务,要以理顺体制机制为依托,构建系统的行政执法监督网络体系,提升整体监督质效。”无锡市司法局有关负责人说。
该市滨湖区司法局聚焦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打造立体执法协调监督模式,着力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县、乡两级全覆盖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2023年10月,滨湖区在开展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时,首次开展“陪同执法”,通过对执法程序、执法态度等执法环节进行监督,推进包容审慎监管,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水平。
近年来,无锡市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践行“有感服务、无感监管”理念,不断提高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整体效能,积极探索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新路径。
为充分发动社会力量参与行政执法监督,进一步拓宽行政执法监督渠道,今年以来,无锡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市司法局确定50个行政执法监督基层联系点,从政法系统、行政执法部门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等社会各界人士中聘任30名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充实到行政执法监督队伍中,推动执法工作提质增效。
江阴市加强监督网络建设,在17个镇(街道)设立行政执法监督室;宜兴市建立行政执法监督与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合作机制,推动形成企业诉求收集、分类、交办、督查、反馈的工作闭环;新吴区推行行政复议与行政执法监督联动机制,变被动监督为主动监督;惠山区创新执法监督方式、开展“司法行政+”多部门联动执法监督……当前,无锡市各地推出多项举措,全面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监督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统筹协调、规范管理、指导监督、激励保障作用。接下来,无锡市司法行政系统将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不断提升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效能,为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稿件来源|法治日报
编辑|孙梦滢
审核|刘建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