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作为一项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的民生制度安排,在构建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促进共同富裕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制度运行遇到一些瓶颈,较为突出的是筹资水平和待遇水平较低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事业的高质量发展。
问题:整体水平偏低
筹资机制不完善
以江西省于都县为例,于都县是一个百万人口大县,也是全国首批新农保试点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从初期的38.78万人扩大到如今的55.29万人,基本实现应保尽保,基金规模达到12.76亿元。人均待遇水平从制度建立之初累计增幅达292.73%,但总体水平仍然偏低。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财政补贴组成,但目前三方筹资机制保障力度还有不足。在个人缴费方面,“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政策尚未深入人心。以于都县2023年保险费征缴情况分析,当年缴费人数281628人,其中选择最低档次300元缴费的人数207644人,占比达73.73%,人均缴费水平488.82元。缴费水平低导致个人账户积累少,个人账户养老金低。在集体补助政策落实方面,目前处于起步阶段,补助水平偏低,政策覆盖面小。在财政对缴费的补贴政策方面,最低档和最高档补贴标准没有倍增效应,多缴多补政策激励成效不明显,补贴水平总体偏低。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以于都县2023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支出分析,基础养老金支出与个人账户养老金支出比重为94:6,养老金待遇支出结构不合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增长主要依赖各级财政投入的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处于低水平增长。
综上,要提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水平,除在“出口”端直接提高基础养老金外,更重要的是多渠道在“进口”端增加个人账户积累,提高筹资水平,提升基金内生动力。为破解这一难题,近年来,于都县聚焦筹资短板,在提升筹资能力方面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多渠道通过“进口”端增加个人账户积累,推动待遇水平提升。
实践:开源增收
助力乡村振兴
首先要拓宽资金筹集渠道,做大做强个人账户基金“蛋糕”。2023年,于都县在全省率先启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集体补助试点工作,首批纳入试点的村29个,补助资金16.82万元,补助人数5933人,实现了试点乡镇全覆盖。2024年,于都县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扩大试点覆盖面,提升补助水平,拓宽资金筹集渠道,探索建立“集体经济+财政奖补+社会资助+个人资助”的多元化筹资模式。落实两个20%的“双补”政策,即各村当年光伏发电收益的20%用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集体补助;县财政对开展试点的村按当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集体补助总额给予20%的财政补贴。同时发动社会力量,争取乡村振兴帮扶单位、爱心企业、杰出乡贤、致富能手等通过社会资助方式,为集体补助开源。大力倡导亲情资助,引导参保对象儿女资助父母缴费。截至目前,全县23个乡镇357个村开展了集体补助试点工作,实现行政村全覆盖目标。集体补助政策的实施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注入了“源头活水”。
其次,为促进缴费提档升级,帮助参保群众树立多缴长缴意识,于都县制作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档次与待遇测算表,将对应缴费档次未来能领取的待遇标准一一列明,让群众一目了然。为摸清缴费资源,于都县对各村有经济能力的参保对象进行了全面摸排,通过“政策找人”先行锁定有高档次缴费意愿人员,抢抓春节期间外出务工人员返乡的黄金时机,上门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在调度征缴工作进度时,将高档次缴费工作前置,在完成高档次缴费的基础上推动整体征缴进度。于都县社保中心还组织业务骨干分批次深入全县23个乡镇、城市社区及50多个重点村开展“社保服务进万家”“暖心社保行动”等主题宣传活动。在圩镇集市、村居屋场等活动场所设立政策咨询台,开展政策宣传讲座70余场,发放“参保缴费和待遇测算对比表”10万余份,张贴宣传海报1.2万份。通过“祠堂夜话”“户主会”等多种形式,组织缴费档次高、待遇水平高的参保群众现身说法,村组干部发挥表率作用,主动为家人提高缴费档次。通过口口相传、示范带动,营造出“多缴费多收益”的浓厚氛围,形成“以一带十”的“滚雪球”效应,激发群众高档次缴费积极性。
为压实乡镇属地责任,于都县在下达当年缴费目标任务时,将缴费档次500元以上人数占总缴费人数15%和缴费档次3000元以上人数占总缴费人数1.5%两项指标一并列入,将任务细化、量化到人,采取“县干包乡、镇干包村、村干包户”的办法,形成县、乡、村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同时建立了完成数量、完成比例与经费标准挂钩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各级干部的工作主动性与积极性。
最后,为巩固拓展社会保险扶贫成果,助力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各试点村优先将困难群体纳入集体补助范围,并适当提高补助标准。2024年出台的光伏资金用于集体补助办法中明确,对脱贫户中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特困救助对象、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4类群体,光伏资金按100元的标准补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全县355个村共有14476名困难群体在政府代缴100元的基础上,叠加享受了100元的村集体光伏资金二次补助政策,补助资金共计144.76万元。于都县还积极动员有条件的困难群众在政府代缴100元的基础上自主缴费,全县政府代缴困难群众保险费人数 8.28万人,其中个人自主缴费300元以上的人数达6.16万人,占比74.4%。通过增加集体补助、提高自主缴费,提升未来养老待遇水平,进一步兜牢了困难群众养老底线。
探索:双向激励
提升个人账户养老金占比
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健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激励机制”。这为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提高养老保障水平指明了方向。因此,提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筹资能力,除了要在经办层面做细做实,积极引导参保群众多缴费长缴费,在制度层面也需要进一步完善。
调整缴费档次。随着经济增长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适时调整最低档次缴费标准、适当缩减缴费档次、扩大缴费档差,可以提升整体缴费水平。
建立弹性缴费制度。允许参保人员补缴已缴费年度的养老保险费,补缴前加补缴后的缴费档次标准不高于当年最高缴费档次,可以为以前年度选择低档次缴费的人员提供一个提高个人账户养老金的途径。
健全多缴长缴激励机制。一方面,在“进口”端适当提高高档次缴费的补贴标准,直观展现多缴多得的政策实惠;另一方面,对“出口”端的基础养老金政策进行改革,设立基础标准和激励标准,采用普惠和激励相结合的模式。基础标准实行待遇人员无差别的普惠制,激励标准包括长缴激励和多缴激励。可以探索将基础养老金提标与个人账户养老金挂钩,按个人账户养老金的一定比例单独设定激励标准。通过对“进口”和“出口”两端进行双向激励,进一步提高政策吸引力,激活参保群众选择高档次缴费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大幅增加个人账户积累,提升个人账户养老金占比。
下一步,于都县将持续推动高档次缴费、集体补助、个人资助等工作,多渠道在“进口端”大幅增加个人账户积累,优化待遇结构,助力城乡居民养老保障水平提高。
文/罗丽红
作者单位:江西省于都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责任编辑/徐颢
新媒体编辑/金恺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