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火灾或突发险情拨打报警电话“119”
已经成为广大人民群众的共识
“有警必出、有难必帮”
更是消防指战员对全社会的庄严承诺
但是有一些人却谎报火警
公然扰乱公共秩序
近日
旅顺一男子编造火情
多次拨打119火警电话
讲几句话就挂断电话
……
接警人员担心报警人遇到危险,多次回拨电话无人接听。旅顺口区消防救援大队接警人员通过联系属地公安等部门通力合作,最后找到报警人于某某,于某某对谎报火警情况供认不讳。
公安机关认定该男子行为构成谎报警情、故意扰乱公共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依法对于某某进行行政处罚。
消防温馨提醒
“119”火警电话是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守护线,谎报火警、占用火警电话资源行为极有可能延误救援造成巨大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二条第三款规定:谎报火警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之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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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记者 李秀峰
编辑:徐婷
校对:何玉霞
主编:赵卓
监制:一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