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江西景德镇市乐平公安通报
针对网传“一男子在电梯内
长时间捂住一小女孩嘴巴”一事
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2024年11月2日21时50分许,乐平市公安局接到报警称一小女孩在电梯内被一男子猥亵。
接警后,乐平市公安局立即组织警力开展工作,并于次日凌晨2时许将刘某某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
经查:当日21时20分许,刘某某(男,14岁)乘坐电梯时对王某某(女,7岁)进行捂嘴并猥亵,在将王某某抱出电梯时被路人发现后逃离现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刘某某的行为构成猥亵他人,已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处罚。
呼吁广大网民,注意保护未成年人肖像等隐私,不传谣、不信谣,避免造成受害人二次伤害,共同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据新京报此前报道,事发地位于江西景德镇市一小区内。女孩母亲告诉记者,女儿脸部有淤青,目前心理有创伤,“晚上睡觉会害怕” 。
事发小区物业工作人员表示,男孩系小区居民,此前保安曾发现其有一些异常,警方已将其带走调查,“当天凌晨把他带走了,第二天的下午又送回家了,今天早上又把他带走了”。
接渡派出所工作人员称,事发于11月2日。
来源:乐平市公安局、中国新闻周刊、新京报
编辑:刘美玉
校对:何玉霞
主编:赵卓
监制:一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