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似职业病是需要进一步明确诊断的一种暂时的疑似疾病状态,被诊断“疑似职业病”,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也要按要求报告,否则,有可能会遭受行政处罚。
【案情介绍】
2023年6月,江油市卫生健康局执法人员在开展疑似职业病病人是否按要求进入诊断程序调查工作时发现,江油某塑料制品有限公司2022年9月收到某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出具的疑似职业病告知书,对某劳动者诊断为“疑似职业病”,但用人单位未按要求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江油市卫生健康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对该公司给予警告、罚款6000元的行政处罚。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和医疗卫生机构发现职业病病人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确诊为职业病的,用人单位还应当向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部门应当依法作出处理。
第七十四条 用人单位和医疗卫生机构未按照规定报告职业病、疑似职业病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据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弄虚作假的,并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依法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处分。
【法律普及】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第五十五条 医疗卫生机构发现疑似职业病病人时,应当告知劳动者本人并及时通知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安排对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诊断;在疑似职业病病人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医学观察期间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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