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政务   2024-12-07 08:05   北京  


为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规范乡村医生行为,国家卫生健康委在深入开展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形成了《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12月6日至2025年1月5日。社会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书面反馈有关意见。


一、电子邮件发送至:jtysc@nhc.gov.cn

二、传真发送至:010-62030872

三、信函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北礼士路甲38号国家卫生健康委基层卫生健康司,邮编:100191,并请在信封上注明“《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征求意见”字样。

                

附件:

1.《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

2.《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修订前后对照表

国家卫生健康委基层卫生健康司

2024年12月2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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