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消毒供应中心职业防护规范2024上海

健康   2024-11-24 07:58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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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医院消毒供应中心职业防护基本原则、管理要求、常见职业暴露预防及处置、其他职业风险预防及处置。

本文件适用于医院消毒供应中心和为医院提供消毒灭菌服务的医疗消毒供应中心。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Z2.1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化学有害因素

GBZ/T189.8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第8部分:噪音

GBZ/T213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接触防护导则

GB/T38144.2-2019眼面部防护应急喷淋和洗眼设备第2部分:使用指南

GB/T38517-2020颗粒生物气溶胶采样和分析通则

WS310.1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1部分:管理规范

WS310.2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2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

WS/T311医院隔离技术标准

WS/T367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职业暴露

又称职业接触,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中,通过眼、口、鼻及其他黏膜、破损皮肤或非胃肠接触含血源性病原体的血液或其他潜在危险物质的状态。

[来源:GBZ/T213-2008,3.2,有修改]

3.2锐器伤

由注射针、缝合针、穿刺针、手术刀等医疗锐器导致的皮肤损伤。

3.3噪声

工作场所存在有损听力、有害健康或有其他危害,日接触限值超过85dB的声音。

3.4负重伤

搬运重物时造成的脊柱、腰部或关节损伤。

3.5气溶胶

固体或液体微粒稳定地悬浮于气体介质中形成的稳定分散系,其粒径在0.01μm~100μm之间。

[来源:GB/T38517—2020,3.7,有修改]

3.6职业防护

针对可能造成机体损伤的各种职业性有害性因素,采取有效措施以避免职业性损伤的发生,或将损伤降低到最低程度。

3.7个人防护用品,PPE

用于保护使用者避免接触物理、化学和生物因子的各种屏障用品。

注:个人防护用品包含口罩、手套、护目镜、防护面罩、隔离衣、医用防护服、防水围裙等。

3.8标准预防

基于患者的体液(血液、组织液等)、分泌物(不包括汗液)、排泄物、黏膜和非完整皮肤均可能含有病原体的原因,针对医院患者和医务人员采取的一组预防感染措施。

注:标准预防包括手卫生,根据预期可能的暴露穿戴手套、隔离衣、口罩、帽子、护目镜或防护面罩等个人防护用品,安全注射,以及穿戴合适的防护用品处理污染的物品与医疗器械等。

4基本原则

4.1消毒供应中心的工作场所应符合WS310.1相关的建筑要求,包括通风、照明等。

4.2应依据WS310.2的要求正确执行清洗消毒灭菌操作规程。

4.3应依据WS/T311的要求正确穿戴及脱卸个人防护用品。

4.4发生职业暴露后应立即给予相应处置措施,根据暴露程度按需就医。

4.5对职业暴露事件应按相关规定及时上报、记录并分析原因,落实整改措施。

4.6应根据复用医疗器械物品回收、分类、清洗消毒、检查包装、灭菌、发放等操作,采取适宜的职业防护措施(示例参见附录A)。

5管理要求

5.1应按照标准预防原则,评估工作场所的职业暴露风险,健全职业防护制度及相应的应急处置方案。

5.2应根据清洗消毒灭菌工作实际防护需求,提供合格、有效的个人防护用品。

5.3应设专人负责职业防护工作,每日检查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5.4应进行职业健康安全相关知识的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

5.5应配备员工发生职业暴露时的应急处置用物(见附录B)。用物定点放置,专人负责,定期检查。

6常见职业暴露预防及处置

6.1化学性职业暴露

6.1.1预防措施

预防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所有使用的化学品应进行分类、标识和储存,并提供必要的培训和个人防护措施;

b)配制清洗消毒剂时,戴圆帽、医用外科口罩、护目镜或面屏、双层手套,穿隔离衣、防水服或防水围裙、专用鞋等,配制点应有洗眼装置;

c)环氧乙烷、过氧化氢(等离子体)及低温甲醛蒸汽等化学灭菌工作区域应安装环境有害气体浓度超标报警装置,气体浓度应符合GBZ2.1相关规定,设置专用排气通风管路和专用解析系统,设备使用应遵循生产厂家使用说明书或指导手册;

d)低温灭菌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着装应遮盖皮肤黏膜,佩戴圆帽、医用外科口罩、手套,宜佩戴护目镜或面屏。

6.1.2应急处置

应急处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眼部暴露:清洗消毒剂不慎入眼,即刻冲洗眼睛,如佩戴隐形眼镜应取下,洗眼装置水流量≥1.5L/min,连续冲洗至少15min;

b)皮肤暴露:发生皮肤接触时,脱去衣物,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

c)呼吸道暴露:呼吸道吸入时,应迅速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流通的地方,保持呼吸道通畅。

6.2锐器伤

6.2.1预防措施

预防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使用者应将使用后的一次性锐利器械及时丢弃于锐器盒内;

b)分类、清洗消毒人员,个人防护应遵循附录A要求,并佩戴双层手套。

c)锐利器械回收时应有保护装置,佩戴双层手套,单独分类清洗消毒;

d)锐利器械应使用清洗篮筐装载浸泡,不得直接抓取;

e)检查装配锐利器械时,可佩戴防护手套,精密及锐利器械加装保护套可使用单手处理技术。

6.2.2应急处置

应急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挤压:近心端向远心端轻轻挤压,尽可能挤出损伤处血液,禁止进行伤口局部按压;

b)冲洗:用肥皂液和流动水进行清洗,用清水反复冲洗伤口;

c)消毒:用75%乙醇或0.5%碘伏进行消毒,按受伤程度包扎伤口;

d)上报:按医院处理流程逐级上报,并进行相关血液检查及后续预防性用药处理。

6.3气溶胶暴露

6.3.1预防措施

预防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机械通风应采用上送下回的方式;

b)设施设备使用时易产生气溶胶的应配备防喷溅罩;

c)易产生气溶胶的操作应在防喷溅罩下进行,操作人员应戴圆帽、医用外科口罩、护目镜或面屏、双层手套,穿隔离衣、防水服或防水围裙、专用鞋等;

d)手工刷洗及水枪冲洗操作应在液面下进行;

e)清洗消毒经呼吸道或气溶胶传播的甲类及乙类甲管传染病污染的器械、物品时,应戴圆帽、医用防护口罩、穿医用防护服、戴双层手套、护目镜、医用防护鞋套等,或根据需要将医用防护口罩、护目镜更换为全面式自吸过滤式呼吸器或更高级别的动力送风过滤式呼吸器;

f)处置经气溶胶途径传播的感染性器械时,应遵循消毒-清洗-消毒流程,器械消毒后方能使用超声清洗器、气枪等清洗设备及工具。

6.3.2应急处置

应急处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眼部暴露:即刻冲洗眼睛,如佩戴隐形眼镜应取下,洗眼装置水流量≥1.5L/min,连续冲洗至少15min;

b)黏膜暴露:可用流动水或生理盐水冲洗,碘伏消毒;

c)甲类及乙类甲管传染病呼吸道暴露:立刻退出污染区至脱卸区或缓冲间,按各医院规定流程脱卸、撤离。

6.4噪声暴露

6.4.1预防措施

预防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在产生噪声的工作场所安装分贝仪;

b)设备设施的机械活动部件,应按说明书要求定期润滑保养;器械、物品应轻拿轻放,减少金属物品间相互碰撞;

c)在进行有噪声的操作时,工作人员应佩戴耳塞或耳罩;

d)必要时安装隔音设施。

6.4.2应急处置

应急处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适时离开噪声环境;

b)适当休息。

6.5热源暴露

6.5.1预防措施

预防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工作人员接触高温设备和物品时应遵循WS/T367的要求佩戴防烫手套,穿着长袖工作服;

b)清洗、灭菌装载架上应配备卸载隔热装置;

c)可配备热力清洗和高温灭菌设备的自动卸载系统。

6.5.2应急处置

应急处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降温:烫伤部位用冷水持续冲洗或冰敷降温,直至局部皮肤温度下降,并做后续处理;

b)就医:烫伤情况严重,应及时就医。

7其他职业风险预防及处置

7.1负重伤

7.1.1预防措施

预防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评估器械物品的重量,采取正确的搬运方式;

b)搬运重物时,应保持正确的姿势,注意节力原则,避免用力过度或长时间处于某种不平衡体位,防止腰部扭伤和肢体肌肉拉伤;

c)工作间歇适当变换体位或姿势,缓解肌肉、关节疲劳,减轻脊柱负荷;

d)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如佩戴腰托、穿弹力袜、绑弹力绷带、使用抗疲劳地垫、重器械搬运辅助工具等。

7.1.2应急处置

应急处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腰部损伤:应制动、平卧休息,必要时使用腰托;

b)关节损伤:应制动、冷敷。

7.2滑倒

7.2.1预防措施

预防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地面应选用防滑材料并保持干燥;

b)地面湿滑时,应有警示标识并及时处理;

c)应穿具有防滑功能的专用工作鞋。

7.2.2应急处置

应急处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皮肤擦伤:应对皮肤进行消毒处理;

b)组织挫伤:应进行冰敷或就医;

c)严重损伤:滑倒后无法自行站立,应立即呼救送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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