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善患者就医服务】鹤岗市中医医院“检查检验结果互认”项目表

健康   2024-11-19 09:14   黑龙江  



检查检验结果互认


      为进一步提高医疗资源利用率,解决不必要重复医学检查检验问题,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持续改善群众就医感受,鹤岗市中医医院积极落实“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


Q1

什么是检查检验结果互认?

医学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是指在统一技术标准、质控标准的前提下,让不同医疗机构之间检查检验结果实现互认,以避免重复检查和浪费资源。也就是说,您在这家医院做的检查检验,到另一家医院看病时,医生也认可这个检查检验结果,不需要再重复做一遍。


Q2

互认机构范围

全省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均进行互认。



Q3

适用项目范围


检查结果是指通过超声、X 线、核磁共振成像、电生理、核医学等手段对人体进行检查,所得到的图像或数据信息;检验结果是指对来自人体的材料进行生物学、微生物学、免疫学、化学、血液免疫学、血液学、生物物理学、细胞学等检验,所得到的数据信息。检查检验结果不包括医师出具的诊断结论。



Q4

互认标识


在报告单右上角标注“黑龙江省 HR”, 并在互认项目前统一标注“*”号。




Q4

出现以下情况,医务人员可以对相关项目进行重新检查:
①因病情变化,检查检验结果与患者临床表现疾病诊断不符,难以满足临床需求的;
②检查检验结果在疾病发展演变过程中变化较快的;
③检查检验项目对于疾病诊疗意义重大的(如手术、输血等重大医疗措施前);
④患者处于急诊、急救等紧急状态下的;
⑤涉及司法、伤残及病退等鉴定的;
⑥对已有检查检验结果存疑的;
⑦患者或其亲属要求进一步检查的;
⑧图像质量和方法不能满足诊疗要求的;
⑨系统数据异常或错误的;
⑩其他情形确需复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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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检查检验结果互认项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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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阳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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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504681135

地     址:鹤岗市向阳区九马路

             红军路27号

(鹤岗市向阳区九马路转盘道西北角,乘坐1、2、3、4、6、7、18、环路邮局下车往东走)鹤岗市中医医院向阳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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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核:宣传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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