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16种食品允许生产加工!厦门新版小作坊食品目录发布

乐活   2024-09-29 20:14   山东  

集美市场监管人员指导辖区面制品小作坊完善食品原料标签标识。 东寮社区正在筹划建设豆干小作坊集中加工区,进一步推动豆干小作坊由“小散低、脏乱差”向“小而精、名特优”转变。 东寮村超过60%的村民从事豆干生产,90%以上的豆干经营户都以小作坊的形式生产经营。   海鲜卷、白灼章鱼、五香条……这些传统特色美食,满足了“吃货”舌尖上的美味需求。然而,制作这些地方传统美味的食品加工小作坊,在某种程度上存在规模小、分散度高,监管难度大等问题。记者从厦门市市场监管局获悉,为进一步加强监管,规范生产加工行为,确保食品质量安全,该局修订发布了《厦门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允许生产加工的食品目录(2024版)》(以下简称 “新版《目录》”),将于10月1日起实施。   新版《目录》综合考虑传统低风险、地方特色等因素,旨在进一步强化小作坊食品安全管理,将允许小作坊生产加工的食品品种由原先的44种扩增至60种,覆盖了我市传统的、低风险小作坊食品,将海鲜卷、白灼章鱼等本地特色餐饮产品纳入新版《目录》,充分扩大了特色食品生产经营范围。 扩充品类   培育产业发展新动能   2015年9月,市市场监管局制定并公布了《厦门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允许生产加工的食品目录(第一批)》,并于2017年11月对该目录进行了第一次修订,形成现行《目录》。   现行《目录》涵盖粮食加工品、豆制品、糕点、肉制品、水产制品等11大类44小类食品。《目录》实施以来,市场监管部门对纳入《目录》的小作坊食品实施登记管理,采取监督检查、抽检检测、示范创建等监管措施,不断规范小作坊生产经营行为,小作坊食品质量安全水平稳步提升。   随着近年来消费者需求日益多元化,本地特色食品衍生出更多品种,现行《目录》产品种类不能全部涵盖;新模式新工艺层出不穷,部分小作坊食品的生产工艺已更新迭代,与现行《目录》的基本生产工艺流程不相适应;同时,各级食品安全标准持续发布更新,《目录》中引用的部分食品安全标准已滞后……这些都成为我市食品小作坊发展壮大中亟待解决的问题。   “此次发布的新版《目录》,是在现行目录基础上进行了全面梳理与更新,旨在进一步规范我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生产经营行为,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助力本地特色食品产业发展。”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完善标准   严控食品安全风险   针对中式糕点、坚果炒货、粮食加工品等产品种类繁多的食品,新版《目录》不再框定具体产品名称,只要申请人承诺其符合小作坊食品生产加工规范指引中,相应食品类别允许生产加工食品的范围和基本生产流程,均可申请办理小作坊登记证。   食品小作坊治理是民生工程,也是一项长期工程。据了解,近年来,厦门市场监管部门对纳入目录管理、尚未取得核准证或登记证的小作坊,以解决实际问题为目的,靠前帮扶指导,为小作坊业主出谋划策,并通过邀请专家授课、现场培训等方式,提升小作坊从业人员从业能力,提升其食品安全责任意识。   为确保新版《目录》的有效实施,下一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加强监管与服务工作,一方面持续通过严格的监督检查,确保小作坊严格按照要求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另一方面,提供更便捷的行政审批服务和专业技术指导,帮助小作坊业主解决提升改造中遇到的实际问题,鼓励有条件有意向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转型升级,成长为“小微食品生产企业”,提质增产,逐步实现规模化发展。 解读   新版《目录》 涵盖两大部分   小作坊食品目录   首先是调整产品类别名称和品种明细,涵盖了粮食加工品、肉制品、方便食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其他食品等,共11大类60个品种,进一步覆盖我市传统特色食品(如海鲜卷、白灼章鱼、五香卷、汤包、扁食等)。   “例如海鲜卷、白灼章鱼、汤包等传统特色食品,原先因为没有取得食品加工小作坊登记证,大多只能现制现售,无法进入连锁商超或网络平台等销售渠道,进一步打开市场。”市场监管人员表示,新版《目录》的发布实施,意味着生产这些传统特色食品的小作坊将在规范化生产加工的道路上更进一步。这不仅有利于提升小作坊特色食品的市场竞争力,更重要的是,消费者今后也能品尝到更多更安全、放心的厦门“古早味”美食。      小作坊食品生产加工规范指引   新版《目录》根据近年来各级最新发布的食品安全标准,对目录中引用的食品安全标准进行了修订更新,并参考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和各类食品的生产工艺,对小作坊产品工艺规范进行了完善,进一步明确小作坊食品允许生产加工范围、基本生产流程、容易出现的质量问题和检验项目。   例如,对“水产制品”,新版《目录》明确,其定义是指以鲜、冻或干制水产品为原料加工制成的产品,如土笋冻、白灼章鱼、鱼丸、海鲜卷等。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包括菌落总数超标,超范围、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检验项目则包括重金属及微生物指标等,严控食品安全风险。   白灼章鱼是闽南一带的风味食品,原汁原味的白灼章鱼制作技艺在海沧流传的历史悠久,在海沧街道温厝村宁坑社、山后社和海沧社区有多家制作经营白灼章鱼的作坊。   “之前市场监管人员多次到生产车间,现场了解白灼章鱼的制作流程。这次白灼章鱼被纳入目录,制定了相关标准,肯定是要让大家吃的更放心,同时对经营者也是一种保护。”厦门老二市口土笋冻、厦门三都食品有限公司等,多家从小作坊起步的食品老字号负责人均表示,一个特色品类要发展壮大,生产标准上必须有据可依。新版《目录》实施后,他们都有意愿就这一品类申办小作坊登记证。 亮点 整治提升   目录内小作坊100%获证   厦门小作坊数量多、分布广,其中不乏土笋冻、同安封肉、马蹄酥等传统名点小吃,历史渊源深厚,也是老百姓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食品来源。2019年以来,市市场监管局立足职能,着力实施小作坊质量提升行动,指导小作坊业主改造提升,积极破解监管难题,通过实施“政府主导、精准引导、严厉督导、示范倡导”的“四导”工作方法,持续推动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转型升级、提质扩面,并成功推动原菜香、糯森、锦大华等4家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转型升级为食品生产企业。   市市场监管局以打造“小而美、小而精、小而特”(规模小、声誉美;场所小、工艺精)的小作坊品牌为目标,推广“厦门土笋冻”“新圩豆干”等特色食品小作坊成功经验,推动成立新圩豆干小作坊联盟,并充分发挥老字号协会等行业协会作用,研究小作坊特色食品品牌发展策略。   为督促小作坊业主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市市场监管局还全面推行小作坊食品安全公示制度,实现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公示内容统一、格式统一、规格统一,督促食品小作坊亮证亮照规范生产。同时,市市场监管局也鼓励各区市场监管部门在具体工作中,采取切实可行的“自选动作”。比如,湖里区构建起对辖区小作坊“全覆盖”监管格局,集美区实行“大摸底大排查大整治”的工作主线,翔安区开通绿色通道提高效能,让小作坊从“游击队”变成“正规军”。   数据显示,2015年底,我市小作坊核准数量只有6家,如今全市获取小作坊登记证的数量已达236家,实现了目录内小作坊获证率100%。 创新举措   打造小作坊集中加工区   位于翔安区新圩镇的东寮村,超过60%的村民从事豆干生产,90%以上的豆干经营户都以小作坊的形式生产经营。豆干小作坊由于面广量大、分布散乱、设施设备简单、卫生条件较差,一直是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难点。通过小作坊示范创建,东寮村豆腐、豆干小作坊发挥产品传统优势,集体提升改造,将深受市民喜爱的传统地方特色食品以集中生产的形式,实现原料统一采购、产品统一检测、品牌统一经营,打造了厦门首个“豆制品小作坊联盟”。   如今,东寮社区(原东寮村)正联合市场监管部门,筹划依托第一家取得东寮豆干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厦门东寮数联食品有限公司,以及刚刚成立的东寮社区豆制品产业协会,打造东寮豆干小作坊集中加工区,进一步推动豆干小作坊由“小散低、脏乱差”向“小而精、名特优”转变。据悉,目前,翔安市场监管部门已指导东寮社区合作社取得了“东寮豆干”集体商标,并正在争取申请“东寮豆干”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同时,市场监管部门还积极联系牵线餐饮协会、线上生鲜平台、大型企事业食堂、休闲食品生产企业、预制菜龙头企业等单位,多维度帮助东寮豆干扩大产品销路。 标准引领   带动特色食品健康发展   在同安后田社区,聚集了近30家规模不等的海鲜餐饮店,几乎每家店的菜单上都能看到后田“一村一品”特色海鲜卷的身影——鲜虾、花生碎、香菜等食材由薄饼皮包裹,油炸后鲜味扑鼻、酥香可口。   为打响“一村一品”海鲜卷知名度,同安区市场监管局充分了解后田海鲜的历史文化和独特技艺,指导后田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注册“欢渔后田海鲜卷”等商标,并推动厦门市食品安全工作联合会制定出台《供厦食品 海鲜卷》团体标准,引导相关经营主体将当地特色美食“后田海鲜卷”从餐饮店现做现卖向集约化生产转变。在完成相关质量安全指标的建立、相关标准编写工作后,海鲜卷成功被纳入新版《目录》。   此前,针对厦门特色食品制作工艺现状,市市场监管局还指导厦门市食品安全工作联合会、厦门老字号协会,发布了全省首个特色食品“土笋冻”的团体标准,目前已上升为福建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指导新圩青年联合创业协会制定发布“新圩嫂”公用品牌系列团体标准,包括《厦门特色食品 新圩嫂豆干》《厦门特色食品 新圩嫂面线》等四项团体标准。团体标准的出台,带动特色食品产业健康快速发展,引领更多小作坊抱团发展。 名词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指有固定、独立的生产加工场所,从业人员较少,规模较小,生产条件简单,从事传统、低风险食品生产加工(不含食品现场制售)的生产者。(依据《福建省食品安全条例》)   根据《福建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管理办法》,2022年5月起,福建省内食品加工小作坊实行登记证制,《福建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核准管理办法(试行)》同时废止。 (文/图 厦门日报记者 陈泥 通讯员 陈立登 周圣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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