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敏浩会长首先代表上海市贸促会对代表团一行的到访表示热烈欢迎。他指出,上海市贸促会和上海国仲致力于服务国家经济发展和对外经贸政策,推动上海建设国际经济、金融、贸易、航运和科技创新中心发展,他介绍了上海国仲的历史沿革和业务发展,重点介绍了机构的国际性和专业性发展情况。
卡尔岩·施雷斯塔先生代表尼泊尔法学会感谢周敏浩会长的热情接待。他指出,随着尼泊尔经济的发展和国际合作的深入,争议的跨国性与复杂性日益凸显,建立高效、公正、国际化的仲裁机制显得尤为迫切。此次访问旨在深入学习上海国仲的先进经验,助力尼泊尔国内争议解决机制的现代化建设。
双方还在仲裁、调解、专家培养及机构合作等领域交换了意见。双方将以此次交流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区域内经贸法律协作,推动建立亚洲地区国际仲裁机构间的合作网络,共同提升亚洲仲裁和发展中国家在仲裁领域的国际话语权,共同致力于构建更加公正的国际争议解决体系。
尼泊尔联邦议会秘书处前秘书长、尼泊尔法学会政策顾问马诺哈尔·巴特拉伊、尼泊尔法学会创始执行主任克瑞什纳·曼·普拉丹、尼泊尔法学会执行委员会成员普拉宾·潘达克律师,中国法学会中国法学学术交流中心处长顾冉、中国法学会中国法学学术交流中心干部关禹封、上海政法学院国际交流处副处长张正怡教授,上海市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副会长郝雯、上海国仲副秘书长杨光、合作发展部副部长邹睿、部员冯之倍参加了本次会见。
责任编辑:冯之倍、邹睿
示范仲裁条款
Model Arbitration Clause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进行仲裁。
Any dispute arising from or in connection with this Contract shall be submitted to Shanghai International Economic and Trade Arbitration Commission / Shanghai International Arbitration Center for arbitr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