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24日至25日,由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下称“联合国贸法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联合主办的“联合国贸法会第三工作组第八次会间会—投资争端解决机制改革”在四川成都顺利举行。上海国仲副秘书长杨光、研究部高级主管李挺伟应邀参加会议。
联合国贸法会第三工作组自2017年起经成员国政府授权研究、起草和提供与“投资者—东道国争端解决机制”(即“投资仲裁”)的改革有关的立法建议和规则方案。第三工作组已制定了《国际投资争端解决咨询中心章程》(原则通过)、《贸易法委员会国际投资争端解决法官行为守则》(原则通过)、《贸易法委员会国际投资争议调解准则》,起草了《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仲裁员行为守则》(草案),目前正在就投资仲裁机制改革中的“上诉机制”(appellate mechanism)和“关于投资争端解决制度改革的多边文书”(multilateral instrument)等议题展开研讨。第三工作组“会间会”(intersessional regional meeting)是在第三工作组闭会期间,由第三工作组与相关成员国政府共同举办的区域性研讨会议,工作组通过“会间会”听取和讨论特定区域内利益相关者对于投资仲裁机制改革相关议题的意见和建议。本次在四川成都举行的联合国贸法会第三工作组第八次“会间会”重点关注在投资仲裁机制改革过程中与“上诉机制”和“关于投资争端解决制度改革的多边文书”有关的关键问题。
上海国仲是联合国贸法会第二工作组(争端解决)、第六工作组(可转让货物单证)观察员,积极参加工作组会议并提供观察员意见,为以联合国贸法会为代表的国际仲裁法律与规则的改革创新贡献专业见解。
此次“会间会”采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吸引了来自相关成员国和国际组织、境内外仲裁机构、高校与研究机构、律师事务所等单位的数百人参会。
责任编辑:李挺伟
示范仲裁条款
Model Arbitration Clause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进行仲裁。
Any dispute arising from or in connection with this Contract shall be submitted to Shanghai International Economic and Trade Arbitration Commission / Shanghai International Arbitration Center for arbitr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