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22日上午,由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亚洲及太平洋区域中心、上海国际仲裁(香港)中心和亚洲国际法律研究院联合主办的“仲裁新视界:数字仲裁的技术革新与法律边界”专题研讨会在上海国际仲裁(香港)中心成功举办。本次活动得到了香港大律师公会、香港人工智能与机器人学会和一邦国际网上仲裁中心的大力支持。
上海市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副会长、上海国际仲裁中心副主任马屹致欢迎辞。他指出,数字技术的应用有效提升了争议解决的效率,降低了争议解决的成本,在拥抱技术的同时,更要坚持商事仲裁机制本身的特点与数字经济纠纷解决之间的适配。从仲裁机构角度出发,应着重把握好三重关系:一是仲裁数字化与保护当事人意思自治之间的关系,仲裁机构可以通过仲裁规则的规定保障当事人更多的程序选择权;二是仲裁技术化与确保仲裁程序公正之间的关系,仲裁规则需要为程序的正当性和公正性提供保障;三是仲裁数据利用与个人隐私保护之间的关系,仲裁数字化涉及对数据的采集和分析,仲裁机构应当遵守网络安全、个人信息保护、数据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未来,仲裁机构应当秉承意思自治、程序灵活、专家裁判的核心优势,坚守仲裁公正高效的核心价值,加强仲裁机构、法律职业共同体之间的精诚合作。
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亚洲及太平洋区域中心主任Athita Komindr致欢迎辞。她指出,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下称“联合国贸法会”)致力于推动规则的渐进协调与现代化,以促进贸易和投资,并通过两种方式实现有利的法律改革:一是响应当代商业环境,二是反映不同法律和经济体系的全球共识。2024年7月,联合国贸法会通过了四项争议解决示范条款,旨在提供定制化的争议解决方案。这些条款为企业及国际争议解决从业者提供了高效工具,并确保了争议解决过程的完整性和有效性。此外,在“数字经济争议解决”(DRDE)项目下,联合国贸法会探索了数字技术对争议解决的影响,将重点关注电子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问题。
本次研讨会由上海国仲合作发展部部长许索晟主持。
亚洲国际法律研究院联席主席郑若骅做主旨发言。她指出,亚洲国际法律研究院主要研究了三类在线争议解决(ODR)平台,即专门的ODR平台、由电子商务公司或其他服务提供商提供的平台,以及仲裁机构提供的平台。该研究重点分析了三项关键标准:首先是ICODR的ODR标准,其次是ODR伦理原则,最后是亚太经合组织(APEC)提出的ODR最佳实践。为了以用户为中心,ODR平台应满足六个标准,即效率、可及性、可负担性、可用性、赋权和能力建设。此外,APEC还发布了ODR协作框架,认证机构可以借此解决相关争议。
全国政协委员、香港立法会议员吴杰庄做主旨发言。他指出,在高度国际化的市场中,企业不可避免地面临争议,因此以最低成本和最高效率解决问题至关重要。如今,数字仲裁的最新发展极为迅速,人工智能的应用可以显著提升仲裁效率与准确性等。但仲裁数字化趋势也面临着挑战,如虚拟资产的仲裁因各国法律框架的差异而变得复杂,如何确保安全性和保密性也成为数字仲裁的核心问题。未来,伴随科技的进步,仲裁将在效率和透明度上实现更大的提升。
在专题研讨环节中,Hashkey首席经济学家邹传伟,资深大律师、香港大律师公会副主席José-Antonio Maurellet,上海国仲秘书长王唯骏,资深大律师、国际仲裁员、香港大律师公会前主席谭允芝,香港人工智能与机器人学会常务副理事长、秘书长柳崎峰,香港理工大学可持续技术基金会会计及金融学教授、内地发展总监陆海天进行了分享。
邹传伟先生指出,Hashkey是一家香港持牌的数字资产服务商,其代币化部门致力于现实世界资产(RWA)的代币化工作。目前,香港尚未建立完善的法律体系来支持此类代币化资产,缺少相关指引和通函出台,且将内地优质资产带入香港也面临着跨境监管难题。总体而言,RWA代币化为传统而言不具备流动性的资产提供了流动性,尽管这一领域潜力巨大,但仍面临诸多法律和市场问题亟需解决,专业服务需求很大。
José-Antonio Maurellet副主席指出,生成式人工智能正在改变人们对仲裁未来的思考方式,许多工具应运而生。但人工智能可能会引发重大的伦理和实践问题,例如:透明度和信任问题,仲裁各方都依赖公平和正当程序,人工智能决策的不透明性令人不安;技术滥用问题,如远程听证中的“深度伪造”视频或虚假证词,会对仲裁程序完整性构成威胁;保密性问题,从业者在使用人工智能时必须有效保护客户隐私。
王唯骏秘书长就电子裁决的承认与执行问题进行了分享。她提出,新冠疫情的影响和全球经济的数字化转型推动了仲裁电子化进程,由此引发的电子送达、电子签名和电子裁决的承认执行问题,成为了当前国际仲裁界的新议题。她分享了上海国仲参与联合国贸法会第二工作组就相关议题开展研讨的情况、上海国仲近年来在开展仲裁数智化转型方面的探索实践以及中国法院执行电子化裁决的做法,指出在国际仲裁界尚未就修订《纽约公约》或者联合国贸法会国际商事仲裁示范法的路径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包括上海国仲在内的中国仲裁机构可以进一步完善电子签章认证、裁决执行法院电子联通等机制,来为适配电子裁决未来全球执行的法律框架提供中国方案。
谭允芝大律师指出,科技发展迅速,但仲裁机构或法院对于技术的实际应用可能言过其实。在云上仲裁中,所有文件和程序都在平台上进行,无需进行实体文件的交换,显著便捷了案件程序管理,且人工智能的应用有助于加速仲裁程序。尽管这种程序管理提高了效率,但在案件开始审讯以前,缺乏与当事人代表或与其他仲裁员之间互动的契机。总体而言,云上仲裁可能只适合某些特定范围的案件,如争议金额较低、事实较简单的标准合约条款争议。
柳崎峰副理事长指出,人工智能大模型在法律领域,尤其是在办公自动化和文书工作方面具有巨大潜力。在多因素决策中,人工智能大模型擅长处理复杂的高维问题,且人工智能模型在科研和数学推理中的潜力已得到验证,因此能弥补一定司法实务中逻辑上的漏洞。
陆海天教授指出,数字化转型在法律领域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尤其在律师事务所、仲裁机构及大企业的合规管理方面。通过技术手段,可以节省仲裁员的时间,替代初级工作中的重复性任务。然而,将技术应用于法律领域并非易事,这需要将律师的经验和专业知识转化为可用的训练数据。
上海国仲副秘书长、上海国际仲裁(香港)中心秘书长韩刚做闭幕致辞。他指出,在全球经济数字化转型的大背景下,仲裁领域也在迅速变革。上海国仲积极探索人工智能技术,致力于提升仲裁过程中的精确度和效率。作为主办方之一,上海国际仲裁(香港)中心是沪港合作的重要成果,致力于为全球商事主体提供兼具国际理念与中国智慧的仲裁服务,助力全球商事争议的有效解决。上海国仲与上海国际仲裁(香港)中心关注科技进步与仲裁发展,共同推动全球争议解决服务的创新、公正、专业与高效。
此次“仲裁新视界:数字仲裁的技术革新与法律边界”专题研讨系2024香港仲裁周主场活动,百余位行业专家、资深律师、企业代表出席会议。本次活动的成功举办,体现了业界对未来仲裁服务创新的共同期待,强调了技术在提升仲裁效率、公正性和透明性方面的重要作用,为推动全球争议解决机制现代化进程贡献智慧与力量。
责任编辑:杜俊、许索晟
示范仲裁条款
Model Arbitration Clause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进行仲裁。
Any dispute arising from or in connection with this Contract shall be submitted to Shanghai International Economic and Trade Arbitration Commission / Shanghai International Arbitration Center for arbitr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