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建设国家战略人才力量、努力培养造就一流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是党的二十大作出的重大部署。不久前,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在部署“构建支持全面创新体制机制”时,再一次强调要着力培养造就一流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才工作会议上指出,要优化领军人才发现机制和项目团队遴选机制,探索新的项目组织方式,对领军人才实行人才梯队配套、科研条件配套、管理机制配套的特殊政策,加快“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突破。
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是国家战略人才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多年来,各地根据自身产业基础和发展布局,不断完善政策支持,加大平台建设,改革体制机制,为科技领军人才创新创业提供有力支撑、解决后顾之忧。
新征程上,如何进一步深化改革,推出更加精准有效的举措,更好发挥科技创新领军人才作用?本期《聚焦》,我们共同关注。
——策划:本刊编辑部
优化关键核心技术领域科技领军人才支持机制
易丽丽 郭栋
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纷纷出台支持关键核心技术领域科技领军人才创新创业的有益举措,形成了一系列新探索、新实践、新特征。
中央从制度层面深化改革,进一步支持科技领军人才创新创业,解放和激发科技领军人才创新创业活力,尤其是释放传统事业单位科技人才活力,给人才松绑,创新薪酬、考核等关键制度,创设灵活的人才管理体制。国办《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总体方案》提出“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支持事业单位科研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离岗创新创业”;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年科技人才培养和使用的若干措施》提出,“支持和鼓励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等选派科研能力强、拥有创新成果的青年科技人才,通过兼职创新、长期派驻、短期合作等方式,到基层和企业开展科技咨询、产品开发、成果转化、科学普及等服务,服务成效作为职称评审、职务晋升等的重要参考”;人社部等七部门《高技能领军人才培育计划》提出,“引导企业建立健全基于岗位价值、能力素质和业绩贡献的技能人才薪酬分配制度,实现多劳者多得、技高者多得”“创造条件为领军人才参与重点项目和重大工程、领衔一线生产难题攻关、总结推广绝招绝技等提供帮助。保护领军人才知识产权和技术创新成果转化权益。”
地方政府在中央统一改革部署下进一步探索。归纳起来,就是通过政治逻辑、市场逻辑、非营利逻辑的综合利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和使命导向非营利作用促进科技领军人才创新创业。山东省科技示范工程项目全面推行技术总师负责制,总师由省政府有关部门研究任命,让技术总师有职、有责、有权,推动形成责权对等的科学管理方式,保障总师及研发人员将主要精力用于技术攻关上,激发技术创新活力;中国科学院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等地方新型研发机构以市场逻辑为主导,面向科技创新发展和深圳市产业发展的需求,支持科技领军人才“楼上创新、楼下创业”,经过多年发展已成为深圳吸引高端人才、提升创新能力、促进成果产业化、推广应用新技术的重要平台;新一轮国家实验室以非营利逻辑为主导,作为中央管理与地方政府参与建设的新型科研事业单位,由中央批准成立,在相关领域战略科学家等科技领军人才带领下,瞄准相关领域战略性、前瞻性、基础性重大科学问题和关键核心技术开展集中攻关。
尽管中央对于事业单位科研人员、青年创新人才及高技能领军人才创新创业出台了指导性意见,各地政府围绕激发各关键核心技术领域科技领军人才的创新创业活力,开展了一系列新探索,推动相关领域有效应对“卡脖子”问题取得了积极成效。但各地在支持服务科技领军人才创新创业过程中,仍面临一系列亟需解决的新问题。
——关键核心技术领域科技领军人才尤其是后备人才力量的发现机制和项目团队遴选机制仍有待加强。发现和遴选一批堪当重任的科技领军人才及后备人才,是服务支持科技领军人才创新创业的起始和源头。当前,关键核心技术领域科技领军人才的发现和项目团队的遴选,除在国家重大科技任务担纲领衔者中开展选拔外,对于具有战略科学家潜质的高层次复合型青年创新人才等后备人才力量的发现和培养仍需进一步强化并给予制度保障。在重大科技任务攻关中尚未同步明确完成后备人才力量储备和培养任务指标。以“人才帽子”遴选项目团队的路径依赖亟需打破,更加开放、更加灵活的遴选机制、容错免责机制尚不健全,且缺乏制度性保障。
——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跨体制调配科技领军人才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的渠道仍不畅通。开展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跨体制的科技领军人才调配是推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的重要基础。当前,各地政策供给,主要聚焦高校、科研机构等特定单位的科技领军人才到企业开展成果转化这一创新链后端以及企业高技能科技领军人才的培养,针对关键核心技术研发这一创新链前端,缺乏专门性的科技领军人才调配政策支持。
——针对关键核心技术领域科技领军人才创新创业的考核评价体系仍不健全,通过科技成果产业化开展奖励的力度仍有待加强。考核评价是引导科技领军人才的重要“指挥棒”。当前,各地专门针对承担国家重大攻关任务的科技领军人才的考核评价制度、评价指标、评价方式等还不完善,尚未形成健全的考核评价体系。此外,由于对知识产权、成果转化收益等合作成果分享缺乏明确可操作的约定,科技成果产业化过程中物化到科技领军人才的奖励有限。
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优化重大科技创新组织机制,统筹强化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动科技创新力量、要素配置、人才队伍体系化、建制化、协同化”的要求,针对当前关键核心技术领域科技领军人才创新创业遇到亟需解决的新问题,提出以下对策建议。
——进一步完善关键核心技术领域科技领军人才尤其是后备人才力量发现机制及项目团队遴选机制。在开展“首席科学家负责制”“揭榜挂帅”“赛马制”等项目组织实施的过程中,发现遴选有实力、能攻关、出成果的优秀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承担重大科技攻关任务的同时,也应在一线实践中发现、培养和造就具有战略科学家潜质的高层次复合型人才尤其是青年创新人才等后备人才力量。在重大科技项目“发包”中,任务清单同步明确完成后备人才力量储备和培养可量化的指标。打破“人才帽子”遴选项目团队的路径依赖,更加开放、更加灵活创新遴选机制,精准区分不同情况、健全容错免责机制,加强制度性保障。
——打破部门、区域、行业、体制壁垒,围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重大任务优化科技领军人才调配机制。中央专门机构统筹任命“双肩挑”科技领军人才担任总师,各协同单位推荐制形成全职全时项目专员队伍。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任务中主体单位牵头整合,各协同单位责任分工,全职全时项目专员跟进、督促落实,形成中央专门机构进行结果检验的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的新体制机制。深化教育、科技事业单位改革,打造网络组织、虚拟组织、平台型组织等开放式组织形态,依据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进程动态调配人才。立足国家战略任务导向、使命驱动,协同攻关;通过组织形态创新,破除各自为战的人才管理体制障碍。
——建立健全关键核心技术领域科技领军人才创新创业的考核评价体系。突出支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导向,建立体现支撑国家安全、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的实际贡献和创新价值的评价指标,重点评价其国家重大科研任务完成情况。完善科研任务用户导向的评价方式,充分听取任务委托方、成果采用方意见。注重个人评价与团队评价相结合。对承担“卡脖子”领域国家重大攻关任务、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任务等并作出重大贡献的科研人员,绑定领军人才关切的核心利益,精准满足其需求。考核评价注重引导鼓励合作,多策并举形成协同攻关的动力机制。完善科技领军人才知识产权作价入股等相关制度,加大成果转化收益分配向科技领军人才的倾斜力度。
——加强关键核心技术领域科技领军人才创新创业的人才梯队配套、科研条件配套、管理机制配套。在人才梯队方面,赋予梯队带头人选人用人自主权,落实梯队资助经费使用自主支配权,鼓励引导梯队成员开展科研攻关、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引领带动梯队人才成长、组织梯队开展多种形式的交流服务活动,充分激发梯队创新创造活力,引导和支持政产学研等各方力量,着力培养一支政治素质高、创新活力强的青年创新人才队伍;在科研条件方面,挖掘和培养一大批“知政策、精技术、会管理、懂金融、明法律、通市场、擅转化”的高素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人才,有效配置到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的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各个关键环节,同时引导和支持用人单位在薪酬待遇、住房、子女入学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解决青年创新人才的后顾之忧;在管理机制方面,推动形成以信任为基础的科技领军人才使用机制,减轻科研人员填表、报销等事务性负担,深化事业单位职员制改革,通过专业化、职业化、国际化的管理释放领军人才创新创业活力。
(作者易丽丽为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国家治理教研部副教授、硕士生导师,郭栋为中国科学院大学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助理研究员)
【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创新链管理视角下高端装备制造业开放创新的风险识别、评估与治理对策研究”(项目编号:72304262)】
来源:《中国人才》杂志2024年第8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