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福建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部署要求,营造全社会识才爱才敬才用才的浓厚氛围,提升福建人才主题形象辨识度和宣传影响力,彰显新时代福建“大人才观”的人才工作理念,向海内外人才发出“海纳百川·才聚八闽”的城市邀约,福建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福建省人才主题形象标识(LOGO)。具体内容如下:
1.内容要求:主题突出,特色鲜明,构思新颖,寓意深刻,紧扣“海纳百川·才聚八闽”的人才主题,具体要求如下:
(1)要彰显新时代福建“大人才观”工作理念,即:牢固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意识,坚持“聚天下英才而用之”,以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和全链条、全周期的人才服务保障体系,将各行各业各类人才汇聚在八闽大地,推动人才与福建双向奔赴、彼此成就,营造“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良好人才发展生态。
(2)要富有福建特色地方元素。
2.视觉要求:体现青春、现代、简洁的设计理念,视觉冲击力强、形象辨识度高,便于识别、记忆和推广。
3.规格要求:作品以A4幅面绘制成型电子图片,须为RGB模式的JPG或者PNG格式,分辨率不低于600dpi。
4.应用要求:应征作品须适用于平面、立体和电子媒介的传播,满足各种材质制作需求。
5.版权要求:作品须为原创,此前未曾发表,无知识产权争议。应征者务必保留高精度PSD、CDR等源文件,并根据主办方要求进一步修改完善。
6.提交内容:(1)标识(LOGO)的设计图、与“海纳百川·才聚八闽”或“才聚八闽”主题文字的组合效果图;(2)福建省人才主题形象标识(LOGO)征集活动报名表(word版本+签名扫描件版本,见附件1);(3)福建省人才主题形象标识(LOGO)征集活动应征作者承诺书(签名扫描件版本)。以上材料发送至:fjqnrckfzxzhb@163.com,邮件主题为:“福建人才LOGO征稿+团队名称/个人姓名+联系电话”,交稿作品视为作者已全部知晓并完全接受本次征集活动规则。
1.应征作品设计风格类型不限,应符合中国法律的规定和中国社会公序良俗的要求;应征作品必须为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不属于公开作品。
2.投稿人所提交的作品不得侵犯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商标权、专有权利或其他权利,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参赛或获奖资格,如已发放奖金将全额收回,所有法律责任由投稿人本人承担。
3.入围作品的作者需签订福建省人才主题形象标识(LOGO)征集活动应征作者承诺书(附件2)。
4.获奖作品著作权(除署名权外)归福建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所有,福建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权对该作品进行修改、发布和使用。获奖作品的作者均有义务配合主办方对作品进行完善。
5.征集期间,应征者不得将应征作品转让或授权给第三方使用,不得将应征作品参与与本活动相同或类似的其他活动。
6.本次活动不收报名费,所投稿件不退,请应征者自留底稿以备获奖时校验。
7.应征作品中有相同或相近的,按照邮箱收件时间先后顺序,时间在前的优选入围。
8.以团体、机构名义应征的获奖者,由第一创作者或机构法人代表领奖,奖金具体分配由获奖者自行协商。奖金为税前奖金,所得税由获奖团队或个人自行承担。
9.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福建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所有。
中共福建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