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犹二人购房订金十年未退,结果……

政务   2024-10-16 17:33   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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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纷争 我来调解

第20期


近日,一场历时十年之久的购房订金退还难题,在东山司法所工作人员的不懈努力下,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不仅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为社会和谐稳定增添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故事回溯至2014年,家住上犹县某偏远山区的甲某与乙某,怀揣着对美好生活的憧憬,决定在县城购置房产。经人引荐,他们与某售房经纪人丙某结缘,并与其签订了购房意向书,同时支付了5000元订金,满心期待着能在县城安家落户。然而,好景不长,他们很快发现丙某所售楼盘存在手续不全的问题,导致购房计划受阻,双方因此陷入了一场旷日持久的纠纷之中。在多次沟通无果后,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待售房经纪人丙某成功转售该两套房产后,再退还订金。岁月流转,四年时光匆匆而过,期间,二人多次向丙某催讨,均石沉大海,无奈之下,他们决定选择向法律寻求帮助。

2024年国庆假期后的首个工作日,甲某带着满心的期待与焦急,走进了上犹县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大门。在详细了解其诉求后,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迅速行动,建议双方通过调解解决争议,并指引其向东山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人民调解申请。随即,甲某与丙某电话联系,双方约定于10月11日前往东山司法所调解。

接到调解申请后,东山司法所高度重视,立即指派经验丰富的专职人民调解员介入此案。调解员迅速展开工作,全面梳理案件脉络,深入了解双方当事人的诉求与争议焦点。在充分掌握案情的基础上,调解员秉持依法、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双方进行了面对面的沟通。调解过程中,调解员一方面向丙某阐明其作为售房方应承担的责任与义务,指出按约退还订金是合法合理的行为;另一方面,也指出甲某与乙某在得知可退订金后未及时办理手续,存在一定疏忽,应适当承担部分责任。通过摆事实、讲道理、引法律,调解员逐步缩小了双方的心理预期差距,使原本僵持不下的局面逐渐松动。经过多轮耐心细致的调解,双方当事人的态度逐渐软化,从最初的针锋相对到后来的相互理解,丙某从最初的“坚决不退”到同意“只退一半”,再到最终接受“退六成”的方案;而甲某与乙某也从坚持“全退”到理解并接受这一折中方案。最终,在调解员长达3小时的见证下,双方达成了退还六成订金的调解协议,并当场签字确认。至此,这场跨越十年的经济纠纷得以圆满解决,甲某与乙某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维护。

此案例的成功调解,不仅彰显了人民调解在化解社会矛盾中的独特作用,也深刻启示我们:在法治社会中,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应理性维权,积极寻求法律途径解决纠纷,努力促成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共同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来源:东山司法所

编辑:张   莹

校对:邱世林

审核:骆耀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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