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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地处中国东北边境,是东北地区唯一既沿海又沿边的省份。辽宁省是中国重要的老工业基地之一,装备制造、冶金、石油化工为辽宁省支柱产业;2023年辽宁省经济总量位于全国中游水平,人均GDP位于全国中下游水平。2023年,辽宁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国排名第18位,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稳定性较强,但是财政自给率偏低。受房地产市场低迷影响,辽宁省政府性基金收入同比有所下降,上级补助收入对地方综合财力贡献程度较大。辽宁省政府负债率和政府债务率均处于偏高水平。国家出台多项政策支持东北振兴,辽宁省面临较好的发展机遇。
从地市层面看,辽宁省各地市经济发展相对不均衡,地区间经济实力差距较大。大连市和沈阳市经济实力明显高于其他地市。辽宁省各地市财政实力亦分化明显,沈阳市、大连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政府性基金收入规模领先其他地市。上级补助收入是各地方综合财力重要来源。2023年底,辽宁省各地市政府债务余额均较2022年底有所增长,除辽阳市和本溪市外,其余各地市政府债务率均有所上升。
从企业层面看,辽宁省有存续债的发债城投企业少,层级以地市级为主。2023年,辽宁省城投企业债券发行数量和规模均有所下降,有存续债的地市城投企业债券融资均净流出;2024年1-8月,沈阳市城投企业发行债券规模大幅增加,城投企业债券融资大幅净流入,大连市城投企业债券净融资额由负转正,其他各地市城投企业债券融资表现为净流出或持平。大连市、沈阳市和葫芦岛市城投企业2025年到期债券规模相对较大。盘锦市和营口市“发债城投企业全部债务+地方政府债务”/“地方综合财力”指标超过400%。
1.辽宁省区域特征及经济发展状况
辽宁省地处中国东北边境,矿产资源丰富,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基本形成;作为中国重要的老工业基地之一,辽宁省装备制造、冶金、石油化工等重要工业在全国占有重要地位;经济总量处于全国中游水平,人均GDP处于全国中下游水平。第三产业是拉动全省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国家出台多项政策支持东北振兴,辽宁省面临较好的发展机遇。
辽宁省地处中国东北边境,矿产资源丰富,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基本形成。辽宁省地处中国东北地区南部,南临黄海、渤海,东与朝鲜一江之隔,与日本、韩国隔海相望,东北与吉林省相邻,西南与河北省接壤,西北与内蒙古自治区毗连,是东北地区唯一既沿海又沿边的省份,也是中国重要的老工业基地之一。辽宁省矿产资源丰富,探明储量矿产110种,保有储量列全国前10位的有24种,其中硼、铁、菱镁等矿产储量居全国首位。辽宁省运输路网以公路为主,其次为铁路运输,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基本形成。
常住人口有所减少,城镇化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截至2023年底,辽宁省常住人口4182万人,较上年末减少15万人。同年末,辽宁省城镇化率较上年末提高0.51个百分点,达到73.51%,高于全国城镇化率(66.2%)。
经济稳步发展,经济总量位于全国中游水平,固定资产投资保持增长。2023年,辽宁省地区生产总值与人均GDP分别为30209.4亿元和7.21万元,分别位居全国各省市自治区第16位和第19位,位于全国中游和中下游水平;GDP增速为5.3%,位居全国各省市自治区第17位。2023年,辽宁省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4.0%。2024年1-6月,辽宁省完成地区生产总值14547.0亿元,同比增长5.0%,经济稳步发展。
第三产业拉动经济增长。2023年,辽宁省三次产业结构由上年的9.0:40.6:50.5调整为8.8:38.8:52.4,第二产业增加值占比有所下降,第三产业是经济发展的主要支柱。依托于丰富的矿产资源及便利的交通条件,辽宁省工业经济不断发展,构建了装备制造、冶金和石化三大支柱产业。2023年,辽宁省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5.0%。装备制造、冶金和石化三大支柱产业合计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为75.5%,其中规模以上装备制造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9.1%,石化工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4.9%,冶金工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3.8%。2023年,辽宁省第三产业增加值15823.9亿元,同比增长5.5%,是拉动全省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
东北全面振兴相关政策利好区域发展。受益于东北全面振兴相关政策落地,辽宁省经济实力有望进一步增强。202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推动东北振兴取得新突破,打造辽宁沿海经济带,改造提升装备制造等传统优势产业,培育发展新兴产业。2021年9月,国务院发布关于东北全面振兴“十四五”实施方案的批复,批复明确,原则同意《东北全面振兴“十四五”实施方案》,辽宁省人民政府要提高对东北全面振兴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推动实施一批对东北全面振兴具有全局性影响的重点项目和重大改革举措,着力增强内生发展动力。2023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深入黑龙江的林场、乡村、高校等考察调研,期间主持召开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为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更好服务国家发展大局指明正确方向、提供根本遵循。
2.辽宁省财政实力及债务情况
2023年,辽宁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有所增长,规模位于全国各省市自治区中下游水平,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稳定性较强,但是财政自给率偏低。2023年辽宁省政府性基金收入同比有所下降,上级补助收入对地方综合财力贡献程度较大。辽宁省政府负债率和政府债务率均处于偏高水平。
2023年,辽宁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2755.29亿元,在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中排第18位,同口径增长9.1%;税收收入占比为67.9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稳定性较强;财政自给率为41.91%,财政自给程度偏低。受房地产市场低迷影响,2023年,辽宁省实现政府性基金收入448.62亿元,较上年下降14.5%。
2023年,辽宁省上级补助收入有所增长,上级补助收入占当年地方综合财力(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的比重为53.21%,对地方综合财力的贡献程度较大。2024年1-6月,辽宁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20.48亿元,同比增长6.3%;同期,辽宁省政府性基金收入191.32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4.4%,主要系国有土地出让收入入库较多。
辽宁省整体债务负担处于全国中上游水平。2023年,辽宁省地方政府债务率和地方政府负债率分别为187.98%和42.60%,在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中分别排名第3和第11。辽宁省政府债务负担较重。
1.辽宁省各地市经济情况
辽宁省各地市经济实力差距较大,发展相对不均衡,大连市和沈阳市经济实力明显高于其余地市。2023年,辽宁省各地市GDP均实现了不同程度增长,大连市人均GDP最高。
辽宁省下辖14个地级市。2021年,辽宁省提出巩固沈阳、大连要地要领地位,形成“双核”牵引的“一圈一带两区”区域发展格局(“一圈”即沈阳现代化都市圈,“一带”即辽宁沿海经济带,“两区”即辽西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先导区和辽东绿色经济区)。沈阳现代化都市圈以沈阳为中心,以鞍山、抚顺、本溪、阜新、辽阳、铁岭、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等为支撑,建设新型工业化示范区、东北振兴发展增长极。辽宁沿海经济带以大连为龙头,以丹东、锦州、营口、盘锦、葫芦岛等沿海城市为支撑,高质量创建辽东半岛蓝色经济区。辽西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先导区支持阜新、朝阳、葫芦岛等市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加快推进辽西北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构建辽宁开放合作的西门户和新增长极。辽东绿色经济区依托岫岩县、凤城市、宽甸县、本溪县、桓仁县、抚顺县、新宾县、清原县、西丰县等丰富的森林资源和优质水资源,协同探索推进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新路径。
产业发展方面,大连市和沈阳市产业基础较好。从产业分布来看,辽宁省各地市依托自身资源优势等发展相关产业,拥有1个国家级新区和16个国家级高新区/国家级经开区,以及A股上市公司83家。其中,大连市和沈阳市产业基础较好。
辽宁省各地市经济发展水平分化明显。大连市和沈阳市作为全省经济发展的“双核”,经济实力明显强于其他地市,经济实力分化明显。2023年大连市和沈阳市GDP分别占全省经济总量的29.11%和27.01%,其经济实力明显高于其他地市;第三至七位为鞍山市、营口市、盘锦市、锦州市和朝阳市;其余各地市生产总值均未超过千亿。2023年,辽宁省各地市GDP均保持增长,地市间差异较大,GDP增速分布在1.6%~6.1%的区间,最低为辽阳市,主要系第二产业增加值下降所致,最高为沈阳市和丹东市。2024年上半年,本溪市和朝阳市GDP增速分别为6.1%和6.0%,排名省内前两位,营口市和葫芦岛市增速排名下滑至末位。
大连市和盘锦市人均GDP省内排名靠前。从可获取的数据看,大连市和盘锦市人均GDP超全国平均水平(8.94万元),其余各地市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其中,最高的为大连市,最低的为铁岭市。
沈阳市和大连市常住人口规模位居省内前两位。沈阳市和大连市常住人口占全省常住人口的比重分别为22.01%和18.02%,其余地市人口规模一般。
2.辽宁省各地市财政实力及政府债务情况
(1)财政收入情况
辽宁省各地市财政实力分化明显,沈阳市、大连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政府性基金收入规模领先其他地市。2023年,除辽阳市外,其余各地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较2022年有所增长;除鞍山市、葫芦岛市、营口市和辽阳市外,其余各地市政府性基金收入较2022年均有所减少;上级补助收入仍为地方综合财力重要来源。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从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规模看,受经济发展水平差异影响,辽宁省各地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差距较大。2023年,沈阳市和大连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继续大幅领先,分别为800.85亿元和750.2亿元,鞍山市、营口市、盘锦市和锦州市分别位居全省第三至第六,其余各地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规模均低于百亿。从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构成看,2023年,除辽阳市、朝阳市和本溪市外,其余各地市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较上年均有所上升,盘锦市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最高,达78.52%。从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速看,2023年除辽阳市(主要受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下降影响)外,其余各地市增速均为正,主要系税收收入均有不同程度增长等因素影响所致。财政自给率方面,2023年除大连市、沈阳市和盘锦市财政自给率超过60%外,其余各地市财政自给率均在60%以下。2023年,除朝阳市、阜新市和辽阳市外,其余各地市财政自给率均呈现不同程度的上升趋势。2024年上半年,除营口市外,其余各地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比均有所增长。其中,铁岭市和葫芦岛市增速超20.0%,增速排名前两位;营口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比下降3.9%,增速排名末位。
政府性基金收入
2023年,大连市和沈阳市政府性基金收入规模较大,分别为144.30亿元和104.02亿元;其余各地市规模均在45亿元以下。2023年,除鞍山市、本溪市、葫芦岛市、营口市和辽阳市政府性基金收入较2022年有所增长外,其他市均有不同程度的下降,主要系受市场行情、当地政府土地出让计划等因素影响导致土地出让收入下降所致。
上级补助收入
2023年,辽宁省各地市上级补助收入整体呈上升趋势,仍为地方综合财力重要来源。2023年,沈阳市、大连市、朝阳市和铁岭市上级补助收入规模均在200.00亿元以上,其中沈阳市超过400亿元;盘锦市上级补助收入91.26亿元,规模最小。从综合财力看,仅沈阳市和大连市综合财政收入破千亿,其余地市均在400.00亿以下。
(2)债务情况
2023年底,辽宁省各地市政府债务余额均较2022年底有所增长,大连市政府债务余额最高;2023年,除辽阳市和本溪市外,其余各地市政府债务率均有所上升,盘锦市、营口市和鞍山市政府债务率相对较高。
2023年底,辽宁省各地市政府债务余额均较2022年底有所增长,其中大连市和沈阳市政府债务余额均在2000亿元以上,营口市和盘锦市政府债务余额均在1000亿元以上,其余地市政府债务余额均处于200亿元至1000亿元之间。政府负债率方面, 2023年,辽宁省各地市政府负债率均有所上升,其中营口市和盘锦市政府负债率超75%,其余各地市政府负债率均在60%以内。政府债务率方面,2023年,除辽阳市和本溪市外,其余各地市政府债务率均较有所上升。2023年,除朝阳市外,辽宁省其余各地市政府债务率均高于100%。其中,盘锦市、营口市政府债务率均高于400%。
债务管控方面,辽宁省为加强债务管理、防范债务风险、构建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体系,辽宁省政府成立辽宁省预算管理和化解地方政府债务工作及政府性债务风险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推进全省政府债务化解和债务风险事件应急处置工作。2023年,辽宁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强调,各级部门需要高度重视政府债务风险,进一步压紧压实风险管控责任,确保不发生突发性、临时性的兑付风险。《关于辽宁省2023年财政决算的报告》中提到,深入实施全省一揽子化债方案,用足用好各类政策资源,按时足额偿还政府债务本息。建立全口径地方债务监测监管体系,健全专项债券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夯实债务管理工作基础。2023年,根据公开信息统计,辽宁省共发行870.42亿元特殊再融资债券,用于偿还存量债务。
1.城投企业概况
辽宁省发债城投企业少,层级以地市级为主,主体信用级别以AA和AA+为主,大连市发债城投企业数量占比最高。
截至2024年8月底,辽宁省内有存续债券的城投企业共16家,整体发债城投企业数量少。从各地市发债城投企业数量看,大连市共有6家发债城投企业,其余发债城投企业分布于鞍山市、沈阳市、盘锦市、葫芦岛市、营口市和锦州市。从级别分布看,最新主体级别为AAA的城投企业共2家,其中1家为地市级,1家为园区级,分别位于沈阳市和大连市;AA+和AA城投企业分别为6家和7家,主要集中于大连市;辽宁省另有1家AA-城投企业,位于盘锦市。从平台层级看,发债城投企业中地市级平台共9家,区县级平台共5家,园区级平台共2家;大连市有3家地市级平台,其余地市级平台分布于沈阳市、葫芦岛市、锦州市、盘锦市和营口市;鞍山市的2家发债城投企业均为区县级平台。整体看,辽宁省发债企业数量少,信用级别以AA和AA+为主,各地市中大连市城投企业数量占比最高。
2.城投企业发债情况
2023年,辽宁省城投企业债券发行数量和规模同比均有所下降,有存续债的地市债券融资均净流出。2024年1-8月,沈阳市城投企业发行债券规模大幅增加;沈阳市城投企业债券融资大幅净流入,大连市债券净融资额由负转正,营口市债券融资维持净流出。
2023年,辽宁省共有3家城投企业发行债券,较上年(5家)减少2家,发行数量合计6只(2022年为8只),规模为34.60亿元(2022年为48.75亿元),债券发行数量和规模同比均有所下降。2023年,3家发债城投企业分别位于大连市、营口市和沈阳市,其中大连市发债规模占全省的65.03%。同期,辽宁省发行债券的城投企业中2家为AA+城投企业,1家为AA城投企业,发行规模占比分别为75.72%和24.28%。
2024年1-8月,沈阳市城投企业发行债券规模大幅增加;辽宁省整体发行规模增长至94.10亿元。
2023年,辽宁省有存续债的地市债券融资均净流出,其中大连市净流出规模最大。2024年1-8月,沈阳市债券融资由净流出转为大幅净流入,净融资额55.00亿元;同期,大连市债券净融资额由负转正,净流入11.50亿元,盘锦市、营口市和鞍山市债券融资维持净流出。
3.城投企业偿债能力分析
截至2023年底,辽宁省超半数地市发债城投企业债务结构以间接融资为主,债务负担较上年底变化不大,但沈阳市债务负担相对较重;大连市、沈阳市和葫芦岛市2025年到期债券规模相对较大;各地市短期偿债能力指标表现较弱;沈阳市、营口市和葫芦岛市筹资活动现金净流入,其余各地市发债城投企业净融资额均为负,需持续关注区域融资环境及区域内城投企业的再融资情况。
截至2023年底,除沈阳市外,其余各地市发债城投企业[1]全部债务规模同比均有所下降,其中沈阳市和大连市发债城投企业全部债务规模分别为641.44亿元和441.24亿元,锦州市发债城投企业全部债务规模为158.59亿元,其余各地市发债城投企业全部债务规模在百亿以下。债务结构方面,沈阳市、大连市、锦州市、鞍山市和盘锦市发债城投企业银行贷款占比均在65.00%以上,债务结构以间接融资为主;营口市和葫芦岛市发债城投企业债券融资及其他融资占比高于银行贷款占比。
债务负担方面,截至2023年底,辽宁省各地市发债城投企业全部债务资本化比率较上年底整体变动不大;沈阳市发债城投企业全部债务资本化比率超50%,债务负担相对较重。债券集中兑付方面,2025年,辽宁省发债城投企业到期债券(在考虑行权的情况下)规模为77.15亿元,其中大连市、沈阳市和葫芦岛市2025年到期规模相对较大,存在一定的集中兑付压力。
短期偿债能力指标表现方面,截至2023年底,辽宁省各地市发债城投企业货币资金对短期债务的覆盖倍数均小于1,超半数地市覆盖程度较2022年底呈现不同程度的下降。截至2024年6月底,沈阳市和大连市发债城投企业货币资金对短期债务的覆盖倍数进一步下降,除葫芦岛市外,其余各地市发债城投企业货币资金/短期债务倍数均在0.50倍以下。再融资方面,2023年,沈阳市、营口市和葫芦岛市筹资活动现金净流入,其余各地市发债城投企业筹资活动现金流表现为净流出;其中沈阳市发债城投企业筹资活动现金净流入规模大幅增长,大连市发债城投企业筹资活动现金流由净流入转为净流出,鞍山市、盘锦市和锦州市筹资活动现金保持净流出;2024年上半年,沈阳市和葫芦岛市筹资活动现金保持净流入,大连市和锦州市筹资活动现金流净额由负转正,其他各地市筹资活动现金流净流出。
4.各地市财政收入对发债城投企业债务的支持保障能力
辽宁省各地市中,大连市和沈阳市的“发债城投企业全部债务+地方政府债务”规模均超两千亿元,营口市、盘锦市和鞍山市的“发债城投企业全部债务+地方政府债务”规模均超千亿元。辽宁省各地市的“发债城投企业全部债务+地方政府债务”/“地方综合财力”均超过200%,其中盘锦市和营口市超过400%。
[1]截至2024年8月底,沈阳市和平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和铁岭公共资源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有存续债,但因未披露2024年半年报数据,本次样本已剔除。
公用评级二部
宋金玲 卢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