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权不确定性下的统治术
——传统中国官场机会主义溯源
【摘要】 古代中国自秦汉以来一直都是官僚化的帝制结构。官员的权力来源是皇权,权力的合法性依据也是皇权,官员的行为模式往往以皇帝的喜好为风向标。皇帝行为的不确定性被传统的统治术放大,势必引发官员行为的投机性和官场机会主义的盛行。对于中国而言,官场的机会主义无疑是一种强腐蚀剂,官员迎合式的折腾,小则危害地方,大则贻害国家。规范领导人行为,减少领导人行为不确定性,才能最大限度地遏制官员的机会主义倾向,使其眼睛向下,以民众的利益为政治的出发点。
古代官僚机器只是帝制的“车轮”
机会主义这个概念,出于法语词汇“opportunisme”,原意为妥协和应付,后指政坛中那些没有定见、没有操守、随机应变的政客行为。在时髦的制度主义经济学里,机会主义泛指为追求利益最大化、不讲规矩的投机行为。后来在中国,这个词被高度政治化。本文所说的是原初意义上的机会主义。自古以来,中国官场机会主义盛行。虽然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但无论儒家怎样强调士大夫道德操守,都未能遏制“墙头草”式的机会主义。草随风摆,而“风”就是凌驾于官场之上的皇权。
古代中国自秦汉以来一直都是官僚化的帝制结构,皇帝要凭借官僚这个中介才能统治国家,皇帝的家天下实际上并不完整,或多或少要跟官僚士大夫共天下。但在这样的结构中,官僚机器只是帝制的“车轮”,在多数情况下,说了算的是皇帝。皇权的意志决定着官僚制的品质,也决定着官僚制的细节。
守规矩、遵法制、走程序的理性官僚制,是现代国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近代西方世界在自身的理性官僚制建设过程中,曾经吸取了中国古代官僚制的一些因素,比如科举考试。这一点常常令我们某些学者沾沾自喜。但是,在漫长的发展历程中,中国古代官僚制却没有完成自身的理性化建设,客观地说,只为他国的官僚现代化提供了某种参照。从形式上看,考试取官的确是理性官僚制的一个重要因素,但当初隋唐建制的动机却跟官僚制如何理性化没有什么关系。无非是鉴于前朝教训,防止贵族垄断官职,进而削弱贵族、强化君权。显然,自魏晋南北朝以来,朝廷官员再贵族化已经极大地架空了君权。这样一个贵族无视君权、君权只能靠武力硬撑的格局无法支撑一个大一统帝国,更无法满足君权至上的心理需求。当然,除此以外,还有一个“天下英雄尽入我彀中”的“小算盘”。晚清最后一个探花、科举制度的研究者商衍鎏说:“世之言科举者,谓其使草野寒畯,登进有路,不假凭藉,可致公卿。然究其旨,实欲举天下之贤智才能,咸纳于其彀中,舍是难以自见。”①这无疑是有道理的。
当然,科举选官的制度,的确也加强了中国官僚制的理性化程度,但只是万里长征走完了第一步,然后就再也不走了。随着这个制度越来越严密,程序越来越刻板,通过考试选拔出来的人才,也愈发精英化,或者说儒家士大夫化。虽说从隋唐到清,历朝科举规范不一,程序也不尽相同,但滥竽充数者却并不多见。别的制度到一定程度就锈蚀荒废了,唯独科举制度,一直到清末废科举前的最后一科的考试,依然一本正经。取中的进士依然为人看重,三鼎甲还是三鼎甲。
君主行为的不确定性必然导致官场机会主义盛行
官员的行为模式往往以皇帝的喜好为风向标。所谓“楚王好细腰,后宫多饿死”。其实不仅仅是后宫,绝大多数的官员都跟着皇帝的喜好走。唐代李商隐是以写爱情诗闻名的,但他的爱情诗则每每以男女之情喻君臣之遇。臣子就是哀怨的女人,而男人则是那个可以福之祸之的君王。夫唱妇随,是应理应份的。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皇帝秦始皇,和他的丞相——也就是官僚机构的首脑李斯之间,有过一个小故事:“始皇帝幸梁山宫,从山上见丞相车骑众,弗善也。中人或告丞相,丞相后损车骑。始皇怒曰:‘此中人泄吾语。’案问莫服。当是时,诏捕时在旁者,皆杀之。”②李斯随从车马过盛,很是招摇,皇帝看了不高兴。随行的宦官就把这事告诉了李斯,李斯于是轻车简从,低调起来。秦始皇马上知道身边有人泄密,又审不出来,于是把当时在身边的人都杀了。官员要看皇帝的喜好行事,而皇帝却偏偏不想让官员知道自己的喜好,刻意让他们去揣摩、猜测,进而迎合。由此测量官员们的效忠程度。
一般来说,皇帝喜欢什么,一个朝代就兴什么。汉初皇帝喜欢黄老,臣子们就清静无为;东汉皇帝喜欢儒生,则臣子们多为经学家;唐初皇帝喜人上书言事,则多诤谏之徒;到晚唐,皇帝喜欢佛教了,则多礼佛之士;清代嘉庆之后,皇帝提倡节俭,带头穿补丁衣服,则满朝文武衣服上都打了补丁,有的补丁比衣服本身还贵。
皇帝行为的不确定性,势必导致官员行为无法程序化、规范化,而皇帝行为的不确定往往是由统治术决定的,属皇帝刻意为之。首先,官员需要知道皇帝的喜好,但皇帝绝对不允许官员们了解和掌握他的喜好。虽然后来人未必有秦始皇那样狠,但也会禁止身边人泄露他的意向。这就是为什么一向为人看不起的阉人,始终会成为中国王朝政治中不可或缺的成分。明朝宦官之祸甚烈,皇帝并不都是明武宗、明熹宗那样的昏君,但宦官的权势却一代比一代高涨。明人笔记记载,有一老太监说,“张先生入朝(指张珙),我辈还要打拱。后至夏先生言,我们只是平言看看。今严先生嵩,与我们拱拱手”。③朝臣地位每况愈下,而太监权势水涨船高。很多时候,不见得宦官都会把持朝政,即使他们不把持朝政,甚至像清末李莲英那样对朝政一言不发,但只要他是皇帝或者太后的红人,官员们都会巴结他。在清末,不仅李莲英,甚至比李莲英档次低的太监,都是朝中大臣竞相交结的对象。其目的很简单,就是通过他们了解朝中的信息,掌握太后和皇帝的动向,以便在议政的时候总是提出令皇帝和太后满意的意见。每个朝代,都差不多。
按道理,君臣意见相左,经过讨论,是有利于决策的。好的皇帝,应该广泛征求意见,博采众长,才能做出好的决策。但这样的好皇帝实在是太少了。多数的皇帝,就是喜欢官员迎合自己,拦都拦不住。既然如此,那就痛快地把自己的意见公诸于众不就结了?不行,就是要让臣子们去猜、去揣摩,让他们去争宠、固宠,相互竞争、撕咬,以便自己控制、操控他们。皇帝的行为属于最高机密,天威深不可测。这样的神秘感,即使没有,也要制造出来。每个王朝面目不同,但多数王朝都外儒内法,崇尚权术,甚至迷信权术。这几乎成为传统中国帝制的一种标志性符号,无论谁“当家”,都不会改变。
其次,这样的帝制还会有一些特别的制度安排,刻意强化皇帝行为的不确定性。比如明清两朝都实行低俸制。如果按法定的官员工资,官员和家人只能半饥半饱地过日子,但绝大多数官员都可以通过政务上下其手,谈不上是贪污,就获得大量的灰色收入。如果说白色收入属于合法的,黑色属于不合法的,灰色则介于两者之间。也就是说,明清两朝的官员白色收入部分非常小,而灰色收入部分非常大。尽管雍正实行了耗羡归公,另发养廉银,扩大了白色收入的份额,但总的说来,灰色收入所占的比重还是相当的大。事实上,官员如果想让家人活的体面一点,非沾灰色收入不可。有了灰色收入,即使官员不贪,多半会因此而发家致富,做一任地方官,做一辈子的富家郎。对于这些,皇帝一清二楚,但就是不肯加以改变,即确定性地增加官员白色收入,让他们从白色收入中就可以得到一个富足体面的生活。这样做,实际上就是把所有的官员(除了极少数几个“冬烘”之外)都置于违法犯罪的状态,进一步扩大了皇帝操控官员的空间。只要皇帝想整谁,就可以整谁,怎么整对方都没话说。不挨整,就是皇恩浩荡;挨整,就是罪有应得。
官员的权力来源是皇权,权力的合法性依据也是皇权。所以,皇帝要怎么样,官员只能跟着。迎合得好,从中获利就大,升官发财,荣华富贵。只有在皇帝特别昏聩,明显违反常识,违反人情道理,造成重大灾祸之时,官员才可能凭借儒家伦理对皇帝提出批评,违抗皇帝的意志。而这样的批评诤谏,即使遭致皇帝的打击报复,也会青史留名。有些对名声特别看重的官员,有可能做出这样的选择。而在多数情况下,皇帝的行为都处于道德的灰色地带,无法断定皇帝的意志肯定是错的或不符合儒家伦理的,理性选择的结果使得官员更多地趋向于顺从皇帝。就算皇帝真的错了,而且大错特错。而反抗的结果则往往是自己和家人悲惨遭遇,未来的好评很难抵消现实的悲剧,所以,历朝历代做冒死诤谏忠臣者都是少数。
官场机会主义的危害与治本之策
君主制的近代转型,其实都是从限制君权(具体地说,是限制君主行为的不确定性)开始的。英国的大宪章运动,被史家视为宪政运动的起点。其实就是英国的贵族和新兴资产者通过跟国王共同签订的一个宪章,限制国王无度的征税。此后一步步对君主权力限制越来越多,最终发展成为君主立宪制的国家。作为中国立宪运动摹本的一战之前的德国和日本,当时还没走到英国的境地,但也有了宪法和议会。日本的天皇虽大权在握,但毕竟有宪法,而且帝国议会对“预算和法律有‘协赞’权”。④事实上,只要有议会和宪法,君权就会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君主行为的随意性就会大大减少。当年德国和日本的立宪,限制君权只是一个次要任务,更重要的任务是减少君主行为的不确定性。君主如果不是像日本天皇那样深居简出,较少发表意见,就是像德国皇帝那样,必须在法律之下行动。同时,由于建立了理性的文官制度,文官的行为主要依据法律和自身的规则,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官场上的机会主义。
清末1905年开始的预备立宪,同样也有限制君权、规范君主行为的目的。这不仅是士绅的需要,也是当时多数官员的需要。1904年日俄战争之后,中国朝野立宪呼声之高,是皇帝和太后无法置之不理的。也正因为如此,以西太后为首的满清统治者才会妥协,答应实行预备立宪。作为西太后派出考察各国宪政核心人物的端方,回国后写的《列国政要》,推崇意大利宪法,但上折建议实行立宪,却是仿效日本。⑤而在宣布预备立宪之前,进宫给太后和皇帝讲宪政的留学生曹汝霖,讲了半天,也主要是讲日本的宪政状况,还特别提到日本的宪政实际上是学德国的。⑥后来,出台钦定宪法大纲,成立准议会资政院,都是比照着日本。当然,从端方到西太后,之所以学日本和德国,主要是因为这两国的所谓立宪,君权比较重。在西太后和端方看来,即使立宪,皇帝还是大权在握。大清国,只多了点东西,没有少什么。
但是,预备立宪一旦进入行动程序,各省的准议会谘议局和中央的准国会资政院一成立,事情就变了。尽管资政院的大部分议员都是钦定的。但人们发现,君权包括代表君权的各省督抚之权,还是被大大地抑制了。督抚想增加点税,居然怎么都不行了。资政院居然多次提出议案,弹劾代表君权的军机处。即使顽固势力发动反击,京师大学堂的监督刘廷琛反过来弹劾资政院,竟然也无法削减资政院的火力。后来,就自然有了当家的满人亲贵执意收权,得罪了全国的士绅,以致于辛亥革命发生,皇帝被推翻。
对于传统中国而言,官场的机会主义无疑是一种强腐蚀剂。小官迎合大官,大官迎合皇帝。行政行为,不管面子上说的多么好听,终归只为了讨上面的好。投其所好变成了流行病。最突出的表现,就是大兴土木,横征暴敛。只要是皇帝喜欢的,臣子肯定会玩命地推行,即使惹出民怨,官逼民反,也在所不惜。清末的皇权比起清朝中期已经相当衰落了,但官员们对于当家的西太后,只敢在一些小事上,比如护军和太监冲突案上,有所诤谏。凡是西太后比较在乎的“大事”,比如甲午年她的六十大寿,即使在国家危机之际挪用了海军经费,也没有人说半个不字。反而纷纷拿出钱来报效太后,抓紧机会拍马屁。连由外国人担任的总税务司,也学会了中国人这一套,捐钱给西太后过寿,让西太后乐开了花。
这样的机会主义,首先要体会上面的意图,只要摸准了意图,确定上面有这样的偏好,有这样的意图,哪怕天塌下来,也照样做。做了,有时甚至等于挖坑埋了上司,但这个坑当时却非挖不可。当然,这样的官场机会主义,最大的受害者,其实是民众和国家,最终导致王朝颠覆,人死大半,国家多年积累的财富毁于一旦,以后多少年都恢复不了元气。
进入民国之后,袁世凯在错误的集权道路上越走越远。当他的权力接近皇帝之际,他的意志就再一次变成了全体官员的意志。当他要称帝的时候,很多人明知道可能是陷阱,但却没有人提醒他。机会主义又一次大泛滥,举国上下一致拥戴。各省传到中央政府的拥戴书,都是一模一样的。等到他真的跳进了陷阱,才发现根本不是那么回事,可是已经晚了。
中国的历史告诉我们,无论官场的机会主义危害有多大,只要最高统治者的行为没有纳入法治之下、接受制度的约束,可以依着自己的性子胡来,以自己的好恶决定官员的升迁,机会主义就永远消除不了,在什么时候都可以挖坑把最高统治者埋了,毫不怜惜。
客观地说,如果是在一个传统的农业国度,这样的机会主义危害还小点。因为中国的社会基础在农村,而农村基本上是自治的,官场只要不大折腾,农村都能自己运转。但是,如果这样的机会主义搁在一个走向城市化和现代化的国家,恰好这个国家的政府权力还超大,官员迎合式的折腾,小则危害地方,大则坑害国家。一个政策出台,没有修正剂,没有刹车装置,动辄上千亿、几万亿砸出去,等到发现错了,已经铸成大错,无法挽回了。在这样的情况下,能刹车的只有一个人或者最高层的几个人,而车轮启动恰好是迎合了最高层的偏好,指望来自最高层的刹车制动,显然是不可能的。
权力集中在一个明君身上,如果这个明君足够地明智,有充分的雄才大略,的确可以高效地实现很多大目标。但是,这样的时代已经过去,今天的世界是一个自发自生的世界,对政治领袖的要求不是雄才大略、英明决策,而是不犯或者少犯错误,尤其不犯大错误。规范领导人行为,减少领导人行为不确定性,才能最大限度地遏制官员的机会主义倾向,使其眼睛向下,以民众的利益为政治的出发点。
注释
1 商衍鎏:《清代科举考试述录》,北京:三联书店,1958年,第2页。
2 司马迁:《史记》(一),北京:中华书局,1959年,第257页。
3 陈登原:《国史旧闻》(第三分册),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第278页。
4 [日]升味准之辅:《日本政治史》(第一册),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年,第222页。
5 张朋园:《中国民主政治的困境》,长春:吉林出版集团,2008年,第42页。
6 曹汝霖:《曹汝霖一生之回忆》,台北:传记文学出版社,民六十九年,第5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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