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市场监管局参加“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

文摘   2024-12-03 18:49   浙江  


12月4日是第11个国家宪法日。为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提升全民法治意识,12月3日下午,区市场监管局参加了临安区第四个“宪法与浙江”主题宣传月暨2024年“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启动仪式并获得2024年度临安区法治宣传教育先进集体称号。

“八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普法办的正确指导下,区市场监管局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为主线,以提高干部职工法治素养为重点,以强化“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为手段,立足本职,积极探索,规范市场经营秩序,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乡村振兴,为全区市场经济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来源:法制科

责编:童金琳

审核:陈军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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