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浦区检察院结合“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与杨浦区总工会建立“工会+检察院”职工劳动权益保障协同工作机制,根据杨浦区总工会移送的某在建项目拖欠农民工劳动报酬线索,依法用心用情办理相关案件,多措并举维护农民工工资报酬权益。近日,该案入选全国总工会“第六批工会推动治理拖欠职工工资典型案例”。
【基本案情】
上海市杨浦区某在建项目由中建某局总承包,翔某公司作为用人单位向该项目提供劳动服务,包工头李某向唐某某等27名农民工承诺了320元/天或350元/天不等的日劳动报酬,但案涉农民工与翔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的劳动报酬为200元/天。工作任务完成后,案涉农民工因有部分劳动报酬未能收到且无法联系到李某,遂与中建某局、翔某公司发生矛盾。
【调解过程】
2024年3月,唐某某等多人向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反映被拖欠劳动报酬的情况,杨浦区总工会劳动保障联合接待窗口随即配合杨浦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开展相关工作,第一时间了解涉案企业与人员基本信息、事件初步情况。同时依据《杨浦区“工会+检察院”职工劳动权益保障协同工作机制》中“弱势群体劳动权益受到侵害后的线索移送机制”,将该事件有关线索移送给杨浦区检察院,积极配合杨浦区检察院开展后续事件调查与解纷化解工作。杨浦区检察院收到案件线索后及时介入,区总工会则全力配合区检察院开展调查核实工作。在农民工聚集讨薪时,工会及时出面安抚并通过“以案释法”等方式解释相关法律法规,稳定农民工的情绪。工会代表案涉农民工,与区检察院、区人社局等部门一同和中建某局、翔某公司进行协调,通过各部门间联动与信息共享,全力维护农民工等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调解结果】
经多部门协同推动,案涉农民工与中建某局及翔某公司最终达成和解。中建某局在支付合同约定的工程薪资的基础上,先行垫资支付案涉27名农民工剩余薪资共计598905元,后续再向李某进行追偿,现已全部发放完毕。
【典型意义】
外来务工群体相对缺乏法律专业知识,在遇到劳动纠纷时,难以实现有效维权。该案件体现了区总工会劳动保障联合接待窗口参与调处群体性劳资纠纷“前线”阵地作用,通过与区检察院、区人社局等部门信息共享、联动化解,多措并举保障农民工等弱势群体工资报酬权益,共同维护本区职工队伍和谐稳定。
来源:全国总工会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