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藏在暗处的“耳朵”

政务   2024-10-29 20:20   上海  



在追求便捷与差异化的今天,许多人可能会选择购买形状具有个性化、便于携带的录音笔来满足日常记录或特殊需求。然而,如果不慎购买到非法窃听设备,就可能触碰法律红线,使网购从便捷通道变成失足迷途。



网购窃听设备惊觉违法

某公司职员王思思(化名)以298元的价格在网上购买一款具备录音功能的钥匙扣。钥匙扣如约寄到公司,却被同事提示称“钥匙扣看起来不简单。你确定它不是那种非法的窃听设备吗?”

王思思随即上网查询了相关法律法规,这才发现原来自己购买的这款钥匙扣属于窃听专用器材,未经许可私自使用或销售是违法的。她顿时感到一阵后怕,同时也庆幸自己没有贸然使用。思前想后,王思思决定报警。



披着“钥匙扣”外衣的窃听器

通过王思思提供的线索,犯罪嫌疑人别某被抓获。别某交代称,自己在网上买了一个可以通过手机APP操作进行录音的钥匙扣,便以“钥匙扣具有隐蔽的录音功能”为卖点,倒卖钥匙扣以此牟利。别某非法销售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行为,已经构成非法销售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截至案发,别某仅销售少量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犯罪情节轻微,杨浦区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对别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罚当其错”守护安全隐私

“不刑”不等于“不罚”,罚当其错才能体现法律的公正。虽然别某被免于刑事处罚,并不意味着这起案件画上了句号。刑事案件结案后,根据行刑反向衔接的相关规定,杨浦区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将案件移送至行政检察部门。


别某通过网络其售卖窃听窃照“钥匙扣”的行为发生地为湖北省某县。检察官第一时间与湖北省某县的市监局取得联系,告知别某在其辖区内非法销售窃听设备的客观事实及被不起诉情况,并制发《检察意见书》。该县市监局收到《检察意见书》后,立即开展调查核实工作。最终对别某作出罚款2.5万元的处罚。本案实现行刑反向衔接工作的闭环。




近年来,杨浦区检察院坚持严厉打击非法侵犯公民隐私的犯罪行为,充分发挥联动履职优势,通过检察建议等着力实现“后端惩治”向“全流程风控”转化,惩治和预防个人信息保护领域的损害行为,着力筑牢公民个人信息保护检察屏障。



检察官提示


非法销售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是严重侵害公民个人信息安全与个人隐私的违法行为。这些器材往往被伪装成日常生活用品,如充电宝、打火机、拖线板等,具有高度隐蔽性和迷惑性,一旦流入社会,极易被不法分子利用,进行偷拍、偷录等非法活动,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危害国家安全。

呼吁广大公民和经营者,切勿贪图一时之利,非法销售或购买此类器材。同时,广大消费者要提高警惕,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不购买、不转让、不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一旦发现有人非法销售或使用此类器材,应及时报案,共同维护社会安全和个人隐私。



文、编辑|朱珠

供稿|第一检察部 钱文 

     第五检察部 王烨


杨浦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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