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们频繁听闻"内蒙古取消XXGW的新能源项目指标"或"河北省取消XXGW的新能源项目指标"等报道。这并非意味着能源供应过剩,而是因为电网面临"消化不良"的问题。
新能源发电一直面临着“又多又少”的矛盾:不同时间、季节、地区的光照、风力差别很大,电源侧供应一拥而上时,电网要头疼如何消纳;风光出力少时,又需要担心保供问题。当新能源发电比例提升到60%甚至更高时,如果系统的灵活性调节没做到位,就可能在新能源出力低谷期面临其他电源全开也满足不了负荷需求的窘境。
如何实现电力的大规模、安全且高效的存储,一直是我们面临的一个技术挑战。
“在电力系统的大规模新能源消纳过程中,目前的新型储能就相当于在长江里弄了几个矿泉水桶,并没能发挥什么显著作用。”这是中国工程院院士刘吉臻就曾在全球能源转型高层论坛上做个这样的比如。我国电力储能领域,“桶装长江水”的比喻一度广为流传。
制约我国能源绿色化转型得到已经不是清洁能源发电的技术、成本、政策转型的决心了,而是储能问题。
在电力系统中,储能起到的主要是调节作用,其体量与总体发电量本就相差悬殊,它的目的也不是把长江水全部装入桶中。相比于政策支持力度和市场热度,储能目前发挥的实际作用确实有限,想要兑现期待,破解电力“易输难储”难题,还需突破利用率、成本,尤其是储能时长等关键瓶颈。
7月29日,山东省能源局等17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抢抓新型储能产业发展战略机遇期。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激发企业活力和创造力;
《指导意见》主要包括6大部分,在这里给大家划一划重点。
到2025年,全省新型储能产业营业收入达到2500亿元;2030年,产业规模进一步壮大,竞争力达到全国领先。
(一)多元发展新型储能产业
1、做强锂离子电池产业;
2、提升钠离子电池产业;
3、培育液流电池产业;
4、壮大压缩空气储能产业;
5、布局飞轮储能产业;
6、强化前沿技术攻关。
目前可以实际投入使用的还是以锂电池为主,但钠电池已经商业化,进行迭代。而最受关注的液流电池还在开发中未来可期。
(二)协调推进电源侧储能发展
积极发展——“新能源+储能”,解决风光大基地送出问题。
全面推广——“火电+储能”,支持在运火电厂合理配置新型储能,建设电化学储能、熔盐储热、飞轮储能、超容混合储能等调峰调频示范项目;
鼓励利用——退役火电机组既有厂址和输变电设施建设新型储能。
探索开展——“核电+储能”,支持核电配置液流电池等高安全性储能设施,提高核电机组调节能力。
对各类能源的定位十分清楚,新能源替代火力发电势不可挡,火电作为调峰的关键会依然存在,但不再新建。核能,要谨慎再谨慎,安全再安全。
(三)统筹保障电网侧储能发展
合理确定储能区域布局和投运时序,重点在大规模新能源汇集、分布式光伏集中开发、调峰调频困难和电压支撑能力不足的电网枢纽站点等布局储能设施。
开展液流电池、钠离子电池、飞轮、超级电容、构网型变流器等新技术应用示范。
发展电网替代型储能。支持在分布式光伏接入容量不足等区域,建设新型储能设施。
建设独立储能共享运营平台。鼓励储能电站面向省内新能源企业开展容量租赁,提高储能电站经济性。
(四)促进“新型储能+”多元融合发展
积极推动新型储能与智慧城市、乡村振兴、智慧交通等领域跨界融合,不断拓展新型储能应用模式。
(五)完善新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机制
支持火电、新能源、核电配建新型储能与所属电源联合参与电力市场交易;支持分布式储能聚合为“云储能”,享受独立储能支持政策,参与电力市场交易。
完善新型储能市场化“电量电价+容量电价”机制,达到安全标准、满足电网调度运行技术条件的示范项目,2025年前按其可用容量享受2倍容量补偿费用,独立储能电站向电网送电的,其相应充电电量不承担输配电价。
随着《关于加快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的发布,山东省已明确了新型储能产业发展的路线图和时间表。
新型储能技术的发展不仅关系到能源转型的成败,也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关键。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和成本的降低,新型储能产业有望成为推动能源革命的重要力量。展望未来,我们有理由相信,在政策的引导和市场的驱动下,新型储能产业将迎来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为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支撑。
让我们期待,在不远的将来,新型储能技术能够在保障能源安全、优化能源结构、促进绿色发展等方面发挥出更加重要的作用,为实现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