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黄浦区医师资格证书发放暨注册工作通知

健康   2024-11-05 18:59   上海  

2024年黄浦区医师资格证书

发放暨注册工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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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内容

1.发放医师资格证书:为2024年在本市通过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合格的医师,核发《医师资格证书》。

2.开展医师注册工作:包括①2024年上海及外地通过国家医师资格考试的拟注册在区发证机构的人员;②往年或外地取得《医师资格证书》未注册医师;③执业助理医师升执业医师的人员;④军队医疗机构内参加规范化培训的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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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要求

1.材料收发

通过快递(免费)发放《授予医师资格审核表》、《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

各单位申请材料可快递寄送(需自理邮费)或者提交黄浦区行政服务中心(九江路128号)。快递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九江路128号 姓名:2024年医师集体资格+注册 电话:63846699*218。资格证申请材料递交时间:即日起—2024.11.8;执业证申请材料递交时间:即日起

2.提交申请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信息填报的准确性,医师注册全部由医师注册个人电子化注册账户后发起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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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师资格证书》发放

(一)申请材料

1.汇总表书面材料1份。(以医疗机构为单位进行编号汇总)

2.汇总表电子版(汇总表文件名命名:医疗机构名称+医师资格汇总表,表格内所填事项完整、清晰);汇总表以EXCEL格式 发微信群里

3.正面2寸白底照片1张(照片按汇总表顺序写上编号、姓名、单位,装在纸袋中,包装袋写清楚单位、办理资格照片、照片张数)。

提醒:《授予医师资格审核表》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初审意见将统一加盖公章后下发邮寄给各机构,各机构通知医师本人签字确认,申请日期统一填写为2024年09月13日;②该表无需再递交至窗口,各机构按照各自人事档案管理要求处理即可。

(二)办理流程

1.材料收集及录入

提供材料:①1张照片(用于制证)。②制作“医师资格审核汇总表”(书面及excel格式各一份,姓和名之间不要留空格,注意身份证号是否正确(末尾不能是0000))。

2.注册账户及激活

各医师登录国家电子化注册界面进行医师电子化账户注册、激活。

(三)资格信息修改

若《授予医师资格审核表》所示身份信息有误,需按照国家卫健委《医师资格考试合格考生信息管理工作通知》要求填写:

①《医师资格考试合格考生信息修改审核表》(可在公邮shdzhzc@163.com,密码2017abc下载打印) 

②授予医师资格审核表

③身份证、台胞证等身份证明复印件 

④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证明 

以上材料交至:徐汇区五原路55号3号窗口。

该信息由国家医学考试中心负责修改,需时6个月至1年左右。此类考生取得《医师资格证书》时间将受影响,请做好解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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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师注册

(一)申请材料

1.《医师执业、变更执业、多机构备案申请审核表》:请各医疗机构在医师电子化注册信息系统(机构版)中统一打印,审核表右侧需有打印编码,表格上需粘贴照片、医师签字、机构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医疗机构公章;

2.照片:1张2寸白底正面免冠照片用于制证;(背面写上姓名、单位);

3.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4.医疗机构出具的聘用证明(加盖医疗机构公章);

医师注册个人电子化注册账户并激活后,需在个人端完善个人信息后(注意上传照片)提出注册申请,医疗机构审核并打印表格。

(二)注意事项

1.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人员请在汇总表最右边增加1列:培训起止日期,日期格式例如:2024.7.20-2026.7.31 (必须精确到日)

按照培训日期排序后再编号。

起止日期按照规范化培训合同填写。

注意:电子化注册系统中申请的培训起止日期必须和汇总表上保持一致!!!

规培医师只填写培训起止日期不要填写执业范围,非规培医师只填写执业范围不要填写培训起止日期。

2.申请重症医学科专业需同时提交重症医学研究生毕业证书复印件。

3.执业助理医师升执业医师:请在系统中按照“变更”业务申请。需提交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原件,请在注册汇总表备注栏中标明助升执。

4.各单位收到证书后请及时告知医师本人在个人端申领电子证照

5.为提高工作效率,请各单位及时通知每个医师参加集体办理。

6.医师个人办理资格证2024.12.16开始(市监督所五原路55号)

黄浦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黄浦区卫生健康监督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刘海燕:53079191*1502

侯雯:53079191*1509。






附:

1、医师资格审核汇总表

2、医师集体注册汇总表


附件1:(请务必用excel制作汇总表,可在http://www.shanghai.gov.cn/下载)

附件2:(请务必用excel表格制作汇总表,可在http://www.shanghai.gov.cn/下载)

1.规范化培训人员的培训起止日期【必须精确到日】。规培医师只填写培训起止日期不要填写执业范围,非规培医师只填写执业范围不要填写培训起止日期。

注意:电子化注册系统中申请的培训起止日期必须和汇总表上保持一致!!!

2.助升执的医师请在系统中按照“变更”业务申请。集体注册汇总表右边加一列备注栏,标明助升执,同时提交助理的执业证书。



供稿:侯雯

审稿:郭奕乐


上海市黄浦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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