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俗地》:给你一个马来西亚

文摘   2024-11-13 13:05   四川  

要是在大街上随便拦下一个人,问TA:关于马来西亚,你都知道些什么?我估计大概率的情形是,TA会茫然失措,就算绞尽脑汁,恐怕除了东南亚国家、华人较多和首都吉隆坡这些一般性常识,也很难有更多的认知了。

如果你就是这样的TA之一,那我推荐你不妨读读马来作家黎紫书的长篇小说《流俗地》,有了这本书,你足不出户即可拥有一个内容充实而意味无穷的马来世界。

其实作为马来华文作家,黎紫书曾数次获奖,只是在中国大陆一直文名不彰,但这部小说一经在内地出版,几乎即刻赢得满堂彩。从初版到现在三年多过去了,该书在豆瓣上仍有9.2的评分,有2万多读者标注读过,评论亦有上万条,且多为赞叹之语。无论怎么说,这对于一部严肃小说来说都是巨大的成功。这应该是黎紫书自己也没有想到的。

究其原因,普遍认为源于她的写作风格的转变。翻阅她之前的小说,可以看到无论短篇还是长篇,手法都有些不同寻常,甚至有刻意之嫌。但这部小说却大为不同,语言上近乎口语,说事儿也非常实在,像是生活本身在上演,相当透明。所以有人说她从所谓元小说的后设手法回到了写实主义。写实主义嘛,似乎就不需要那么多的技巧,照着事情本身的样子写就可以了。

然而对于这个说法,极为推崇黎紫书的梁文道和黎紫书本人都不太认同。在二人的一次对谈中,梁文道就认为这部小说并非是什么简单的写实主义,在手法上其实是非常讲究的,虽然他未做具体分析,但仅此“洞见”就已让黎紫书深感欣慰。那么,我们该怎么看待这个问题呢?

香港作家董启章认为黎紫书写作此书没有那种立传写史的伟大意图,只是为了说好一个故事而已,所以显得文学企图心降低了,“不再摆出开天辟地、舍我其谁的高姿态”。黎紫书也认为他说得在理,但同时也告诉我们,写作《流俗地》时她心里想的是《红楼梦》那样的小说。那么,我们还能说她没有企图心吗?

事实上,黎紫书是抱着毕其功于一役的决心写作此书的。她这样讲:“时时告诫自己——搞不好这就是‘最后一部长篇了’,用破釜沉舟般的心,将心目中想象的小说——《流俗地》里的一长卷浮世绘,我所认知的家乡,一笔一笔勾勒出来。”而且宣称,“吾若不写,无人能写”。如此,我们能说这不是“开天辟地、舍我其谁的高姿态”吗?

其实在我看来,有野心与说好一个故事并不矛盾,关键在于把这个野心落实为对一个好故事的搭建和充实。对此,黎紫书有相当清醒的认知:“长篇小说这个庞然巨物有着全然不同的身体结构与内在系统,需要有强健结实的骨骼,还必需大量的血肉和细节,也该有它自己的一套呼吸方式。”如果以此为参照来考察《流俗地》,我们会得出什么样的结论呢?

关键或许在于我们需要摆脱一个成见,即以为写实主义就很简单,就没有野心,也不需要那么多技巧。想想福楼拜,我们就知道这完全是一个误解。就《流俗地》来说,它像聊天一样展开,娓娓道来,读者不知不觉之间就了解到很多事情,很多人物,很多生活,但几乎感觉不到作家在叙述上的刻意引领。然而我们想想,这是不是才是某种意义上最为高超的技巧?而当你并不满足这样的模糊感受,去用心辩识它的叙述策略时,便会发现它的确称得上精心结构之作。

限于篇幅,我这里仅就前五章的内容和结构作一个简单的分析。

总体而言,前五章在现在时态这条线上就讲了这样一件简单的事情:在德士台接听电话的盲女银霞接到一个男子召德士的电话,听出来这是已失踪多年的大辉的声音,便打电话告知给大辉的弟弟细辉,随即让去接大辉的司机告知她大辉的下车地点;细辉这一边则打电话给他的嫂子蕙兰,问她大辉是否回来过。

然而这五章的叙述,除了现在时态这个表层的事件,还包含了多少其他的内容呢?不妨列举一下:故事发生地锡都的地理和建筑风貌,它的节庆风俗,主人公银霞的成长经历,她和两位发小即细辉和拉祖三人间的少年友爱,以及孕育这铁三角友爱乌托邦的巴布理发室,近打组屋楼外楼中的邻里人情,发小细辉的家境,其父的丧礼,其兄大辉的成长经历及失踪原委,登场亮相的其他重要人物,如连珠姑姑、马票嫂、银霞之母梁金妹等等。我们甚至还隐约了解到马来历史上的五一三事件,以及外来劳工在马来生活的相关信息。

试想一下,如果你是故事的讲述者,你该如何把这些内容恰当地编织在一起呢?这当然就需要技巧。让黎紫书感到遗憾的,其实就是一般读者包括一些专业评论者都没有看出她在这个叙述“编织”上的特别用心。其实在我看来,这就是在叙述上如何“开窗”的问题。我所谓的“开窗”,指的是在当前时态的叙述中如何插入其他时态事件的技巧。一般说来,传统小说按顺叙讲述,很少颠来倒去,也就是很少“开窗”,但在现代小说中,如果不会“开窗”,几乎就无法下笔。

意识流小说大家伍尔夫就是一个会“开窗”的大师,她所谓的“隧道掘进法”跟我说的是一个道理。想想吧,整部《达罗卫夫人》,其现在时态的叙述,无非就是达罗卫夫人一大早上街买花,碰到了一些人和事,回家后接待了从印度归来的旧情人的来访,饭后睡了个午觉,晚上在家里举办了一场宴会而已。就这么点事儿如何写成一部长篇小说?如果你读懂了其中的诀窍,那你也一定能体会到黎紫书在《流俗地》中的用心。其实,这些年在中国深受喜爱但最近饱受争议的爱丽丝·门罗,其小说的主要手法也主要是“开窗”,君若不信,拿她几篇小说做剖析便知。

前面提到黎紫书讲长篇小说“该有它自己的一套呼吸方式”,至少就这部小说而言,我觉得她的“呼吸方式”其实就是不断的“开窗”,至于具体怎么个开法,把叙述内容一一记录下来就很容易看到,其中一个关键,跟在伍尔夫那里一样,就是找到那个“开窗”的触媒。限于篇幅,我这里就不做具体分析了。

公正地说,《流俗地》在结构上虽非独创,但的确称得上匠心独运。因为她的“开窗”非常自然,看起来跑题跑不停,但总能适时地回来,并在恰当的时机再次“开窗”。只是对于一般读者来说,只知道读起来舒服,而并不想深究其中的道理,就像我们吃到可口的饭菜,不一定就想了解它的做法一样。

在我看来,这部小说之所以在普通读者中深受喜爱,还是在于那个颠簸不破的真理:讲了一个好故事。这也是我在绝大多数关于该书的豆瓣评论中看到的感受。或许专业的文学评论者会对此嗤之以鼻,而我只能对他们说:滚一边去。个中道理无需多说:离开了阅读现场的文学评论还有什么意义吗?

话说回来,《流俗地》讲了一个怎样的好故事呢?简括地讲,它呈现了一个有温度有肌理有深度有广度并且让我们一般人可以共情的马来普通人的日常世界。用一句俗话说,它讲的是“我们老百姓自己的故事”。或者装叉一点讲,它呈现的是一个葛兆光先生所谓“一般知识、思想与信仰”的世界。

萦绕整部小说的情愫当然就是由盲女银霞与她的两个发小组成的所谓铁三角的友爱之情。我愿称之为友爱乌托邦。黎紫书把它写得很美,极富诗意,这在普遍被认为人情疏离的现代社会尤为动人。我就听说过一位读者在读到铁三角中的拉祖最后被人惨杀时禁不住嚎啕大哭,可见共情之深。所以所谓好故事,终归还是人情和命运在打动人。

至于小说中的其他人物,像大帅哥大辉,大美人莲珠姑姑,富有传奇色彩的马票嫂等人,其故事的吸引力则主要在于其戏剧性。虽然黎紫书本人宣称她要做的恰恰是规避戏剧性,但小说本身似乎未能如她所愿。这是需要特别强调的一点,因为当我们一味称赞《流俗地》静水流深的日常性时,殊不知戏剧性仍是其叙述的主要佐料。其实想想小说中其他一些令人印象深刻的内容,比如楼上楼关于“有眼无珠的女鬼”的传说,大辉家为他所做的那场驱鬼的法事,以及印度小姐妹所述她们的母亲杀猫的惊悚细节,学霸男印度仔拉祖的血腥被杀,等等,等等,无不可以说是戏剧性拉满。

但除了这些戏剧性的内容,我也特别在意那些没有多少戏剧性的人物,甚至可以说,正是在这些人物的呈现上,黎紫书表现出来的慈悲之情更为动人。

举个例子。小说的《美丽园》一章,讲盲女银霞的母亲梁金妹终于攒够钱买了新房,从此便在她一向对之言听计从的丈夫面前硬气起来,很是嫌弃他了。但作者接下来却讲了一件颇有意味的事情。说是有一年银霞的妹妹银玲开着新买不久的车一大早来载母亲和银霞去投选票,母亲梁金妹坐在宽敞舒适的车里,感叹这车“比死老鬼的车子好一百倍”。“死老鬼”当然就是指她的丈夫了。但作者写到,梁金妹想起“死老鬼”的车以前也是新车,刚买回来的时候载着一家人出去兜风是何等的惬意。从夫妇俩的一问一答中我们可以感受到梁金妹的幸福和丈夫老古那不动声色的得意。小说写到他们回家时天色已暗,在车的后座上,盲女银霞已在母亲的怀中沉沉入睡,而梁金妹则一直凝望着窗外,借着路灯光努力辩识着街上的建筑物,其实我们都知道,那是一种生活有了盼头和希望的姿态,而动力则仅仅来自于一辆新买的车。不得不说,这昙花一现的幸福,其耀眼和脆弱都令人惊心。

再举一例。小说的《忏悔者》一章,主要讲细辉媳妇婵娟的故事。其中一件是讲她新婚之夜在恍惚迷离中与细辉情投意合,顿觉人生富足而美满,但翌日早上下楼,看见在一片幽暗的客厅里,婆婆像一个被遗弃的孤苦老人,坐在那里往她未装假牙的扁嘴里一块一块地塞饼干,“忽然意识到生活其实没有一点改变,昨夜的美好不过是酒后的幻觉”。写得真是讽刺而残酷。

另一件则是讲她的婆婆何门方氏去世后,她如何不动声色地料理诸事。比如阻止丈夫细辉欲马上报警的举动,让他先等到银行开门,把他与母亲联名账户里的存款取出来以免日后麻烦,然后叫起女儿,告知她婆婆死了今天不用上学,接着为一家人做好早餐,在餐桌上向细辉一一交待后续该处理的事情,待细辉出门后洗了一锅衣服,再把洗好的衣物晾晒到院子里去,还跟路过的邻居寒暄问好。最有意思的是,待婆婆的丧事操持均一一安排妥当之后,她却总觉得遗漏了什么事情。想来想去,原来忘了放大悲咒。而这是她之前每天都会做的事情。是不是也很讽刺?而婵娟这个人,是不是太冷血了?我相信有些读者会有这样的感受,并且会为善良宽厚的细辉娶了一个这样的老婆而愤愤不平。但我想,这应该不是黎紫书的意图,事实上,我读到的是恰恰是怜悯和慈悲。婵娟的确势利而琐碎,但那真就是她的本性吗?我不以为。任何人陷入她那样的生活境地,都有可能做出她那样的举动。所以作者的怜悯并非居高临下,因为怜悯的不过是我们的人性而已。

最后我想谈谈这部小说的一些细节,它就是我所谓小说的“筋腱”部分,没有这些细节,我们的阅读体验将会大打折扣。具体来说,我想谈谈黎紫书作为一个听觉艺术家和视觉艺术家的成色。

因为小说的主人公银霞是个盲女,不少事情是通过她的感觉来叙述的,所以作者在听觉描写上着力乃题中应有之义。精彩的听觉描写在书中俯拾皆是,篇幅所限,我仅举几例。

小说的《仨》一章,讲学霸拉祖要去二百里外的都城上学了,银霞和细辉为他饯行,饭后三人一起到拉祖家的理发屋闲聊。此时理发屋已经打烊,所以让银霞感到有些异样和陌生,因为此前她都是在营业时段来的。但恰恰就是这样的安静时刻,才让银霞想起了白日里那些各种各样的声音。不妨来读读:

“尽管是熟悉不过的老地方,银霞却从不曾在巴布的店打烊后走进来,因而竟感到有些新鲜和陌生。夜间这店里没了白天的声息,没有剪刀起落开阖时‘咔嚓’‘咔嚓’的清脆声响,没有巴布午睡时的鼾声,没有他与顾客用淡米尔语小声交谈,没有袖珍型收音机播放着印度歌曲和音乐;没有塔布拉,没有萨朗吉,没有西塔琴和喷吉;没有人走过门外,没有探头进来与巴布的招呼,没有人在外面给刚停好的脚踏车上锁;没有迪普蒂哼着小调走到阳光里收起她晒了一个下午的香料或小扁豆,没有她与别的妇人闲聊或与路过的印度孩子说话;没有车辆开进停车场,没有摩托车喷出巨大的噪声行驶在外面的街上。没有了这些,巴布的店里只剩下日光灯发出高额而单调的杂音,声量奇大,像是那里有一台大机器,发出一声永无止息的吟哦。”

读这一段,会让我想起纳博科夫《洛丽塔》中的一个片断。汉伯特将洛丽塔诱拐到酒店,夜间偷偷地给她吃了迷药,企图在她昏迷后行不轨之事,但令他沮丧的是,洛丽塔总是睡不踏实,这让他迟迟无法下手,只好无奈地一直等下去。如何度过这难捱的时光?纳博科夫把任务交给了汉勃特的耳朵。不妨也来读读:

“没什么地方比美国的旅馆更嘈杂不堪了,要提醒你的是,这里还是一家被认为安静、舒适、有传统风尚、待客如家人的旅馆——所谓‘幽雅起居’的所在。在我头部东北方二十码远处的电梯门开关的声音清晰传入耳鼓,好像是就在我的天灵盖里面,它随着机器的升降起落不断地变换着各种刺耳的尖响,一直响到午夜。时不时地,从我左耳东面很近的地方(请时刻记住我是仰身而卧,未敢把我罪恶的一面直指我同床睡友那朦胧的臀部)传来阵阵笑声,回声在走廊里震荡;人们互祝晚安的问候在走廊尽头缓缓消失。当这结束之时,功能强大,吼声深沉的厕所,使用频率高得出奇,拉水声、喷涌声和长长的水流声摇撼着我身后的墙壁。接着南面又有什么人得了急病,剧烈的咳嗽仿佛连酒带命都一并咳出,他的抽水马桶拉开来有如尼亚加拉大瀑布,正冲着我们的浴室倾泻。当那湍急的水流终于告罄时,又传来迷魂的猎人们酣睡的鼾声。窗外那条固定的、著名的、被绿树掩映的居民区街道,此刻已被风雨之夜里呼啸奔驰的卡车变成了一个可悲的场所,我的失眠和清醒就随着这条路向西延伸。”

在我看来,这两段描写都是深具听觉天赋的作家才能写出来的段落。我的意思不是说一般人就听不到这些声音,而是说一般人可能没有听到这些声音的那种敏感性。

此外,《新造的人》一章,写大辉从日本回来,银霞在午睡的静寂时分听他拖着行李箱滚过水泥地,一直到他进屋引发楼上楼全楼骚动的过程。《鬼》一章,几乎只通过银霞的耳朵为我们播报大辉家为他做法事驱鬼的全过程。两处描写也都令人叫绝。

至于小说中的视觉描写,明显少于听觉呈现,但显山露水的几处也颇见艺术家的功力。此仅举一例。《那个人》一章,讲大辉媳妇蕙兰听到父亲出事后回家探视,看见父亲落魄凄凉之惨状,其视觉描写极见功力。不妨来看看:

“蕙兰在门口说,老爸我进来了。说着推开门,先看见房里一片凌乱,衣衫扔了一地,一张椅子倒在那里。叶公在床沿坐着,一双苍白的脚丫触地,脚上青筋暴突,状似薄土底下的一撮蚯蚓,又有点像虾背的肠泥。叶公还穿着睡衣,淡蓝色的裤子上有血迹,星星点点,像画得拙劣的红梅;衣衫上更多,襟前一大片,红得过时,带着点褐色。蕙兰想到这么多血从一个老人身上倾出,不由得心惊。她的目光再往上移,叶公正垂下眼皮在看那倒地的椅子,像是在审视一个被处决了的人,又像是一个僵硬在那里的尸体。他那张脸失血,比平日显得灰白,双目无神,仿佛灵魂在流失中。伤处在头颅,大概比额头稍高,在发际线一带;乱缠的绷带看来像一顶马来人戴的哈芝帽,有血一层一层渗出,晕染成玫瑰般的一朵红色印花。”

这一段,我觉得很张爱玲,几乎不放过任何一处对于颜色和形状的敏感。而那个“一撮蚯蚓”和“虾背的肠泥”的比喻,一般的作家恐怕写不出来。

所以,总的来说,这部小说无论其结构、骨架,还是细节血肉,应该都能兑现黎紫书的写作初衷。虽然有像马票嫂被婆家欺负一类的俗套讲述,以及把银霞和顾老师困在电梯里长达几个小时的刻意安排,以及其他一些可能让人诟病之处,但终归是瑕不掩瑜。事实上,黎紫书本人也说,“直至《流俗地》完成,我看着里头每一个字都符合我对作品最初的想象,未有一丝因循苟且,便生起前所未有的自信,敢在给书写的《后记》中,以‘小说家’自称。”在我看来,《流俗地》完全担得起她的这份自信,甚至远远超出。

马拉美有句名言:世界作为一本书而存在。此前让我想到这句话的是何伟的《江城》,看过《江城》后,我就觉得去不去涪陵都无谓了,甚至担心实地考察可能会破坏我从书中得来的印象。而黎紫书的《流俗地》,给我的也是同样的感觉。所以对我来说,黎紫书,《流俗地》,就是马来西亚,而马来西亚,也就是黎紫书,《流俗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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