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由于常常有各种乱七八糟的事情发生,为了减轻信贷市场主体的还款压力,监管部门主动要求各银行机构给市场主体提供无还本续贷操作。近期,监管部门又提出来要给市场主体主动提供无还本续贷。本文也想围绕这一主题,略谈一二三,供参考:
1、一是建议银行机构常态化提供无还本续贷操作服务便利
实际上,银行产品的设计,存在先天性的一些考虑不足。由于客户的现金流普遍存在期限错配现象,往往贷款到期的时候,客户往往账上可能还真的不一定有那么多钱。而银行机构,却无论如何贷款到期那天,本金是需要归还的,然后重新进行续贷。为了便于理解,笔者举个例子予以详细说明一下,比如客户王生的一笔贷款,起始时间是1月1号,贷款到期日是7月1号,贷款金额是100万,假如1月30号、2月10号、3月20日、4月30号、5月8号、6月18日这些天的过夜余额都超过了100万,而7月1日当天客户账上只有50万,这意味着客户需要筹集资金用于归还100万的贷款本息。上述案例,为何不能默认账上资金超过100万的时候,能不能主动的理解为客户已经办了一次续贷操作了?为何一定要办了结清操作,才算是正式续贷了呢?
通过上述举例,其实能更好的理解,也能制定出来非常明细的无还本续贷操作规则出来,比如贷款期限内,客户账上余额超过本金的次数达到三次,即默认客户已经自动化的办理了线上续贷,且以最后一次的时间为新的贷款周期,自动化的为客户重新做一次无还本续贷操作。上述做法,也是银行机构主动为客户提供无还本续贷操作便利的思考维度,也是良性的无还本续贷操作,而不是为了掩盖不良率而通过无还本续贷政策去给问题贷款做相关续贷。
2、二是细分主动无还本续贷和被动无还本续贷,有利于机构真实掌握具体的风险数据,主动的无还本续贷有利于提升客户满意度和节省续贷流程上的时间浪费
无还本续贷政策的初心是好的,有利于减轻客户掉头的时间精力或财务成本。不过,从长期来看,也是不可持续的事情,毕竟银行机构还是有不良贷款控制的实际需求。无还本续贷政策,会短期掩盖一些爆雷,长远看可能会导致一些问题贷款错失最佳的还款时间窗口。因此,主动的无还本续贷和被动的无还本续贷,实际上隐藏的风险点还是大不相同。主动的无还本续贷操作,是基于风险没有的情况下,主动给到优质客户的服务便利,有利于提升客户满意度,也能节省没有意义的续贷流程所带来的时间浪费,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流程过于严禁有时候也是完全没有必要的事情。
而被动的无还本续贷操作,其本质上,很有可能就是这个客户可能还不上了,或者说客户的现金流出现了一些紧张的趋势或苗头。而这些业务,实际上是需要引起机构的重视的。笔者的看法,您认可吗?欢迎评论区留言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