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本所一级合伙人、监委会副主任朱嘉敏律师应邀为宁夏宁东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相关领导及员工进行了一场主题为“国有企业参股管理”的讲座。
本次讲座,朱嘉敏律师从“国企参股管理合规的目的、投资前合规管理、投资中合规管理、投资后合规管理”等四个方面对国有企业参股合规问题展开讲解。朱律师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国有企业参股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为基础,结合其近年来为国有企业提供诉讼法律服务及非诉法律服务的实务经验及感悟,以案说法,对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全面、专业的阐述,指出了当前企业参股管理的痛点及合规性问题。
朱律师指出,国有企业参股投资应当充分关注投资前、中、后整个过程中的合规管理问题。在企业投资参股前应当注意投资决策的合规性、资本去向的合规性、投资协议的合规性等问题;在企业投资参股过程中应当注意资产转移的合规性,不得垫资、不得先于其他股东缴纳出资,同时在其他股东未按约缴纳出资时国有企业应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在企业投资参股公司管理过程中,企业派出人员应当认真勤勉履职,推动参股企业按照规定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等研究决策相关事项,及时掌握并向派出企业报告重大事项,并定期向派出企业述职,以防范资产流失和利益输送。
通过本次讲座,宁东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及员工对今后国有企业参股过程中存在的法律风险有了更全面的认识,加强了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对国有企业参股管理的重视,为公司的合规经营提供了有效的建议,助力公司实现“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目标。
文稿/左曦苇 审核/徐宝
宁夏方和圆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85年3月,是宁夏最早的国办所之一。1999年10月,改制为普通合伙制律师事务所;2018年8月,改制为宁夏首家特殊的普通合伙制律师事务所;2020年12月,成立宁夏方和圆(吴忠)律师事务所,现共有执业律师、实习律师及工作人员170余名,其中执业律师超过140名,党员50余名。
2021年9月,方和圆荣获中国律所最高荣誉“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称号。同时具有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一级破产管理人资格,是银川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副会长单位、是自治区级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站、银川市国家营商环境评价工作优秀配合单位,曾4次获评“自治区优秀律师事务所”,连续8年获评“银川市优秀律师事务所”。
三十多年的发展中,方和圆始终坚持“打造宁夏一流示范所,争创全国优秀品牌所”的建所目标和“党建立所,文化固所、专业兴所、人才强所”的战略方针,在政府法律服务、破产与重组、建设工程与房地产、金融与证券等核心业务领域具备行业领先优势,已成为业内知名的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的综合性法律服务机构,在西部地区享有盛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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