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专题培训班的报到通知

文摘   三农   2024-09-18 10:56   北京  


关于举办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专题培训班的报到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

按照《关于举办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专题培训班的通知》(农干院函〔2024〕138号)有关安排,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专题培训班将于2024年9月举办。现将报到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和家庭农场主,共计120人。


二、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2024年9月23—27日。其中23日报到,27日返程。

培训地点:中国铁路物资成都有限公司八宝大酒店(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八宝街28号)(乘车路线见附件3)。



三、培训内容


(一)专题讲座

1. 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政策解读

2. 典型省份家庭农场发展经验与实践

3. 家庭农场名录库和 一码通管理服务机制

4. 家庭农场随手记软件实操

(二)研讨交流

以构建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词云图和如何实现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为主题进行研讨交流。

(三)案例分享

邀请优秀的家庭农场主结合自身实践讲解家庭农场创新发展的方法路径。

(四)现场教学

赴当地相关单位和创新发展的家庭农场开展现场教学。

四、培训费用


1. 培训费为2000/人。培训期间统一安排食宿,食宿费标准为1200/人。上述费用统一出具农业农村部管理干部学院发票,发票项目为培训费。

2. 2024年度聚力强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领军带头人培育计划学员免收培训费,按标准缴纳食宿费。

培训费用可以提前转账,也可现场刷卡或扫码支付,学员开具发票前请主动提供所在单位纳税识别号或信用代码。

五、培训要求


1. 学员直接通过中国农民合作社微信公众号报名(报名表见附件1)。有明显身体不适的学员请勿参训。所有参训学员报到时提交《参训学员健康管理表》(见附件2)(自行打印)。

2. 报名人员需提前缴纳200元培训费定金,现场报名时冲减培训费。缴纳定金的方式请关注中国农民合作社微信公众号,参照公众号上培训通知的链接缴费,缴费完成视为报名成功。若因故不能参训则定金不予退还,所缴定金如需开具发票请于培训班开班后2周内联系农业农村部管理干部学院,逾期不予受理。

3. 参训学员在培训期间请遵守培训纪律和作息时间,准时参加培训。培训期间不得安排与培训内容无关的事项,严禁外出参加各种聚会、拜访、宴请等,不得饮酒,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林老师 010-59197728
(兼传真) 15711443519

马老师 010-59197735  13051622217

老师 010-59197738  13241008586

周老师 010-59197722  13466444075


农业农村部管理干部学院
2024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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