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地铁九号线新立堡站项目临时用地的批复

企业   2024-11-13 06:00   辽宁  

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 

你单位《关于地铁九号线新立堡站项目临时用地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临时使用浑南区土地1.6162公顷(国有土地1.4170公顷、集体土地0.1992公顷),其中农用地1.3881公顷(耕地0.5368公顷、永久基本农田0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建设用地0.2281公顷,作为地铁九号线新立堡站项目临时用地。

二、临时使用土地不得修建永久性建(构)筑物,使用期限不得超过2年。

三、依法做好临时使用土地补偿工作。补偿不到位的,不得动工用地。 

四、临时用地使用期限届满,应按时退还土地,并在临时用地期满之日起1年内完成土地复垦工作,因气候、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需延长复垦期限的,应至迟于约定复垦完成期限30日前向复垦方案批准部门申请延期。

五、用地单位应及时按照相关规定缴纳相关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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