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八)律师参与信访工作法律服务
【产品适用】
律师参与信访工作既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也是律师拓宽政府法律服务市场的有效方法,适用各级党政机关及信访部门。
【产品价值】
《信访工作条例》是新时代信访制度改革的标志性成果,是新时代信访工作的基本遵循,律师作为社会主义法治工作者,积极参与信访工作的实践证明,律师在解决信访问题、化解矛盾纠纷方面发挥着独特的作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深圳各级党委政府及信访部门对律师参与信访工作的法律服务需求非常强烈,律师通过专业化的法律服务参与信访工作,既有利于信访法治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又可以不断拓展政府法律服务领域、彰显律师的社会价值与责任。
【工作流程、工作内容】
1.驻点法律服务
(1)接待来访人员;
(2)协助处理来信、来电事项;
(3)根据诉访分离的原则,对来访事项进行甄别、疏导;做好政策解释工作,对涉法涉诉信访事项来访人提供法律帮助,告知来访人员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合法途径寻求法律救济的方式方法;对如何循信访之外法定途径解决问题提供详细的引导服务;
(4)提供法律咨询、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5)引导来访人员申请人民调解,参与调解工作,对通过人民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积极引导、帮助当事人自愿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
(6)对行为过激或情绪激动的来访人员,协助心理咨询专业人员介入给予其必要的心理疏导,引导来访人员依法、理性、平和地表达诉求。
2.法律评估
对无理缠访闹访信访人的行为和信访事项进行法律评估,为公安机关依法处置提供参考依据。
3.参与重点信访事项调处
(1)参与服务对象重大信访事项的处理;
(2)参加信访协调会等,提供决策分析、综合研判、出谋划策、监督提醒,提出法律意见;
(3)参与重点信访事项的听证;
(4)协助参与复查复核以及结案审查工作;
(5)参与处置重大突发性事件、群体性纠纷等重大社会事件以及历史遗留问题。
4.信访法治化工作:
(1)法律宣传工作;
(2)法律培训工作。
5.工作总结报告及改进工作:
(1)信访数据分析总结工作;
(2)经验总结及学术提炼工作;
(3)群众对政府工作建议与意见的收集、整理工作;
(4)积案化解工作;
(5)合理化建议工作;
(6)信息共享建设工作;
(7)完善信访法治化及诉访分离清单工作。
6.其他法律服务:服务对象需要的其他与信访有关的法律服务工作。
上述六大类 22 项服务,除了由项目负责人及派驻律师具体实施外,涉及重要信访事件及服务对象重大权益的重要事项,则由律所组织提供党委政府法律服务的执业律师以及涉访事项相关领域的执业律师集体讨论、分析、研究该事项后形成法律意见,供服务对象决策时参考。
7.服务流程和方法
律师参与信访工作法律服务的流程为“六步”工作法,律师应严格按照该流程与方法开展相关工作:
第一步:登记、核查
登记相关信息(《来访信息登记表》),属于正常走访的,由驻点律师对其来访事项进行甄别;如果属于非访范畴的,由心理咨询师介入疏导情绪,并由驻点律师指导信访人阅读《非访行为法律风险告知书》,如果有必要对信访人进行救助的,且来访人符合相关法律和政策救助条件的,移交信访部门对其复核并进行行政救助。
第二步:阅读、陈述
(1)进入律师服务场所后,请信访人阅读《律师信访服务告知书》,信访人针对《律师信访服务告知书》不清楚的内容,由驻点律师进行解释说明,信访人阅读并理解后,由信访人签字确认。
(2)信访人根据驻点律师的提问,陈述信访诉求,驻点律师在信访系统,对信访人的信访请求进行记录。
第三步:分类、认定
根据《信访诉求分类、认定清单及法律依据汇编》对群众的信访诉求,按照“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处理的事项”“信访途径处理的事项”和“其他事项”三大板块进行分类、认定。
(1)对于“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处理的事项”,为信访人提供导入该途径的法律依据,并简明扼要地为其归纳、总结出通过该途径解决可能使用的法律以及事实和证据提炼、搜集的标准和要求,最大限度地为其提供专业化的法律服务;
(2)对于“信访途径处理的事项”,由信访接待人员深入接待了解诉求,将信访请求转化为信访事项,按照《信访工作条例》和《广东省信访条例》相关规定转交办理;
(3)对于“其他事项”,对信访人进行心理疏导服务,在符合法律和相关政策的前提下,对信访人进行帮助。
第四步:先行人民调解建议
驻点律师对属于矛盾纠纷类的事项,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的有关规定,向信访人提出调解的建议,并向信访人提供《建议人民调解劝导书》。调解成功的,制作调解协议,并引导其进行司法确认。信访人不接受调解的,对“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处理的事项”向信访人提供解释服务并导入司法程序救济;对“信访途径处理的事项”向信访人予以说明并导入信访受理程序救济。要做到能化解的矛盾纠纷现场化解,不能化解的矛盾纠纷要指明权利救济途径,力争使信访人循法定途径以法律手段化解其纠纷。
第五步:分类、认定被退回的应对机制
信访诉求被分类、认定后,如果被相关机关退回,退回信访诉求的部门应当提供退回的法律依据和理由。律师团队根据这些退回的法律依据和理由,组织研判,形成最终意见,再次出具《法律意见》,并说明再次分类、认定的法律依据和理由,确实无法确定责任单位的,提交服务对象协调有关单位协商解决。
第六步:工作反馈、总结和满意度测评查
律师团队根据本流程及方法对信访人的信访事项进行甄别、分类、认定及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后,信访人可对专业法律服务进行满意度打分,律师团队应在一个月内,对来访群众信访请求救济的进展情况,主动进行反馈性询问,并如实登记,录入电脑系统。每月汇总各类分流事项的相关数据,形成《访前法律工作室甄别疏导分流月报统计表》,报送信访部门研判。
【工作期限】
长期服务和专项服务。长期服务一般为12个月,可依据合同约定;专项服务根据各级党政机关及信访部门需求依据合同约定。
【工作方式】
律师团队服务。需由律师组成团队提供服务。律师团队应当熟悉信访政策法规并具有一定的群众工作经验,以保质保量完成项目。
(除原创外,部分信息收集整理自网络,仅供参考学习,如侵权请及时告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