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高院|商标侵权纠纷案件中,不同知名度的商标保护程度是否相同,对于商标保护强度与商标显著性和知名度的关系应如何理解?

学术   2024-11-26 15:11   河南  


问:商标侵权纠纷案件中,不同知名度的商标保护程度是否相同,对于商标保护强度与商标显著性和知名度的关系应如何理解? 


答:对商标的保护强度与该商标的显著性和知名度成正比,商标的显著性越强、知名度越高,该商标的禁用权范围越大;商标的显著性越弱、知名度越低,对该商标的保护强度越弱,其禁用权范围越小。在反向混淆认定中,也应遵循上述裁判原则。


来源:河南高院

河南高院|关于知识产权审判中若干问题的解答

(除原创外,部分信息收集整理自网络,仅供参考学习,如侵权请及时告知删除)

王律师辉
律师便利信息|法律法规 | 知识产权 | 律师推荐 | 实用信息 | 原创文章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