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升湖北省公立医院薄弱专科人才的数量、素质和能力,补齐医疗资源短板,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共湖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加强公立医院薄弱专科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涉及医务人员编制调整、薪酬待遇、职称晋升等多方面(湖北省卫生健康委,2024)。
《指导意见》提出,到2025年底,全省病理科医师总数达到1600人左右;护士总数达到25万人以上,每千人口护士数达到4.3人以上;每千名儿童拥有儿科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0.65人;麻醉医师总数达到4200人左右;精神科医师达到5.22名/10万人;感染性疾病科医师总数达到1200人左右。
到2027年底,全省病理科医师总数达到2100人左右;护士总数力争达到30万人左右,每千人口护士数力争达到5人左右;每千名儿童拥有儿科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0.87人;麻醉医师总数达到4800人左右;精神科医师达到5.48名/10万人;感染性疾病科医师总数达到1300人左右。
《指导意见》聚焦病理、护理、儿科、麻醉、精神卫生、感染等6类薄弱专科,不断深化医教协同、人事编制、职称晋升、薪酬待遇等改革,加快建立完善薄弱专科育才、留才、聚才、用才机制。
其中,《指导意见》提出多条与医务人员编制调整、薪酬待遇、职称晋升等密切相关的举措,以下为《指导意见》原文节选。
用足用活编制资源
建立编制动态调整机制,逐步动态增加公立医院人员编制数量。各地要按照“控制总量、盘活存量”的原则,摸清各级各类公立医疗机构编制特别是空编情况,用好空余编制,重点向薄弱专科和优秀技术人才倾斜。
参照《湖北省省直高层次人才专项事业编制管理细则》(鄂编办发〔2022〕15号)精神,建立各地高层次人才专项事业编制周转池,对急需引进的紧缺和薄弱专科高水平人才给予倾斜支持,稳定和吸引高水平医学人才。
提高薄弱专科医务人员薪酬待遇
落实“两个允许”,坚持“医疗、医保、医药”协同改革,加大药品耗材集采工作力度,降低药品耗材虚高价格,腾出的空间,在让利群众的同时,及时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并向薄弱专科倾斜,每年可选取10项左右涉薄弱专科的项目进行专项调整,拓宽薪酬来源渠道。
完善公立医院内部分配办法,结合实际向人民群众急需且专业人才短缺的薄弱专业倾斜,符合条件的可参考人才市场价格合理确定薄弱专科医务人员薪酬水平,所需总量在公立医院薪酬总量或绩效工资总量中单列,不计入总量核定基数。
落实医保基金结余留用政策,医保结余留用资金重点向薄弱专科医务人员倾斜。努力使综合性医院薄弱专科医务人员的薪酬水平不低于医院医师薪酬平均水平。
增强薄弱专科职称吸引力
各地结合实际适当提高医疗机构薄弱专科专业技术高、中级岗位比例,对作出突出贡献、符合条件的薄弱专科医务人员,在岗位晋升时优先考虑。
优化薄弱专科医务人员职称评审标准,突出工作实绩评价,分层级对论文、科研提出相应要求,其中县级及以下不作硬性规定;鼓励医务人员积极参与薄弱专科的远程医疗活动,视同下基层帮扶,与职称晋升挂钩;对长期在临床一线和艰苦岗位工作的薄弱专科医务人员,在职称评审中优先推荐。
鼓励薄弱专科医务人员开展科研活动,优化薄弱专科领域科研成果收益分配机制,对成果完成人和成果转化重要贡献人,可按转化收益70%以上给予奖励。
深入挖掘、宣传薄弱专科医务人员先进典型事迹,积极推荐优秀薄弱专科医务人员参加各级各类先进表彰并落实奖励政策。
《指导意见》的出台标志着湖北省在加强公立医院薄弱专科人才队伍建设上迈出了坚实的步伐。未来,随着政策的落地实施,湖北省公立医院薄弱专科的人才储备、专业素养及综合能力将全面提升,为全省乃至全国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注入新活力。此举不仅激励医务人员自身发展,提升医疗服务质量,还将助力医疗资源的均衡配置。
事实上,多地均已出台相关政策,通过优化晋升渠道、提高薪酬待遇等手段,全方位改善薄弱专科医务人员的福利待遇,以期推动医疗体系的均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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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医生-季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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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加强公立医院薄弱专科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2024〕32号[A/OL].湖北省卫生健康委.(2024-10-17)[2024-10-30].https://wjw.hubei.gov.cn/zfxxgk/zc/gkwj/ywh/202410/t20241021_537809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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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医生-周雪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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